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了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规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币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
响,公司以汇率风险中性为原则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汇率波动风
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和国际
投融资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有美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
相关的币种。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
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控制在上述已审议额度10%
内,主要占用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用到期本金交割
或者差额交割的方式进行。
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由资金部作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期保值业务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
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充分必要性。公
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
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
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
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
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和国际投融资
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情况,使货款无法跟预测的回款期及金额一致;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等情
况;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
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
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
的。
正常生产经营和国际投融资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
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
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借款等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交易合约的外
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借款金额,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以实物交割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
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会计核算情况、制度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