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
体情况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
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要求,经公司
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致
同所”)担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聘期一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
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61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 195 家。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 批次、行政监管
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许红瑾,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云,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刘立宇,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
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其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同所的审计工作经验及审计质量、行业知识及技术实力、独立性及客观性、审计
费用及市场声誉,以及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团队的工作能力及经验、实际投入项
目的人员构成的充分考量,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
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因此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工作。
审议通过后生效。
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