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重组概述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通过融资租赁
方式向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借款。
受理公司重整。2020 年 12 月 11 日,法院裁定批准《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2020 年 12 月 31
日,法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继续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
公司管理人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吉林
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8)。
根据重整计划或双方协商约定,上述债务均采用留债展期方式进行清偿。利
率按重整计划获法院批准当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LPR)的 40%确定,每半年清偿本金并结息,六年共十二次于 2026
年 12 月 20 日清偿完毕。
期计划的基础上延长至 2029 年 12 月 20 日。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
年 1 月,公司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材料。具体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12 月 23 日和 2026 年 1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25-050、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债务到期的公告》
经友好平等协商,公司与中建投就债务清偿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在本年
度分七期支付剩余本金及利息合计 3,773.88 万元。
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已取得债权人同意,已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完成相关协议
签订工作。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无需政府
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25905731Y
成立时间:1989 年 3 月 15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2 号楼 8 层
法定代表人:秦群
注册资本:346,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经营范围:批发Ⅲ类、Ⅱ类: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
医用核素设备、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Ⅱ类:医用电子仪器设备、
医用 X 射线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医用冷疗、低
温、冷藏设备及器具;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
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对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和咨询服务;
批发机械电器设备、通讯器材、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
业保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建投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346,000.00 万元 100%
经查询,截至本报告日,中建投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
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中建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债务重组方案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债权人):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务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务重组涉及债务的情况
债务重组金额:本金 3,670.2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46%。
本次债务重组涉及债务为公司于 2017 年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向中建投借款产
生。
自公司重整后,前述债务均按照重整计划规定或双方协商约定,采用留债展
期方式进行清偿。利率按重整计划获法院批准当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40%确定,每半年清偿本金并结息,六年
共十二次于 2026 年 12 月 20 日清偿完毕。
公司未能足额偿还到期应付本金。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将上
述债务的清偿期限在原留债展期计划的基础上延长至 2029 年 12 月 20 日。2025
年 6 月起,公司未能足额偿还新协议下到期应付本息。2026 年 1 月,公司收到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材料。
(三)债务重组方案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友好平等协商,公司与中建投就债务清偿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署《和
解协议书》。约定在本年度分七期支付剩余本金及利息合计 3,773.88 万元,其中
本金 3,670.29 万元,利息 103.59 万元。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并提交法院制作民事
调解书之日起生效。
(四)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五)其他情况说明: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已取得债权人同意。本次债务重组
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
其他第三方同意。
四、涉及债务重组的其他安排
本次债务重组不涉及人员安置等其他安排,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或
同业竞争。
五、债务重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重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对公司财
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本
次债务重组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一)《和解协议书》;
(二)董事会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