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
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主任委
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人员结构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按时出席了全部会议。
《2024 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彩虹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
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专业胜任能力、执业情况、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情况
进行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
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
该所认真履行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亚太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报告期内的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是真实准确的,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情况。
(三)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解和审查,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结合实际情况,
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内部控制
设计和实际运行情况符合要求,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
缺陷。
(四)协调管理层与审计机构的沟通
在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管理层与审计机构的沟通,
及时与审计机构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和存在
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就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方面征求审计机构意见,
有效促进财务和内控规范,共同发挥监督功能,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要求,充分发挥
审查、协调、监督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6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会
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有效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和提升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