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公司对天健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
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天健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合伙人(股东)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954 人。公司业务涉及的主
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
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78 家。
截至 2025 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
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
已完结(天健需在
度、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
华仪电气、东 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
投资者 2024 年 3 月 6 日 仪电 气承 担连带
海证券、天健 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
责任,天健已按期
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
履行判决)
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的履行能力产生
任何不利影响。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薛志娟,2016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中兵红箭、瑞斯康达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兰轶林,2019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国药现代、国源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梁志勇,2006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和泰机电、泰福汞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三)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
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质量复核
天健建立了一整套标准的管理体系、执业标准、专业规范和质量控制体系等
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业务质量领导责任的承担和多级质量复核体系。审计过程中,
天健以内部审计平台控制为基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由现场负责人、
负责经理、负责合伙人及独立复核合伙人开展四级质量复核控制。
现场审计阶段,现场负责人对全部审计工作底稿逐一复核;负责经理对所有
底稿进行二级复核;负责合伙人对关键审计事项、风险事项、重要审计事项及调
整事项进行复核;独立复核合伙人代表事务所在整体层面进行质量控制复核与风
险管理。
(二)项目质量检查
天健制定了审计质量检查有关制度,审计执行委员会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质
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天健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
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检查;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
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监督检查;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
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三)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天健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完备的质量
管理制度及控制流程,这些制度和流程构成天健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能
够识别项目质量管理存在的缺陷并要求及时整改,进而保证项目符合质量要求。
四、工作方案
况,制定全面、可操作性强、定制化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
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关联方交易、长期股权
投资、商誉、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应付账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合同负债、租
赁业务等。
天健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各项工作,
按时高质量提交各项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健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且保持了高度稳定。项目负责合伙人及独立复
核合伙人均由资深审计合伙人担任。天健派出了经验丰富的信息系统审计人员及
估值专家支持审计工作;同时,天健共享中心为项目组函证事项提供支持,以提
升函证效率及函证质量。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天健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天健制定
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
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
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
工作的要求。天健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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