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股份: 彩虹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5 19: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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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审亚太 2025 年度审
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注册
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首席合伙人为
王增明;上年度末合伙人 88 人,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 503 人,上年度末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30 余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十三次(2024 年度)年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审亚太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年度审计工作安排,遵循《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和相关执业规范,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了审计。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
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
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
进行了沟通。
 中审亚太已就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同
时针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实施了相关审
计程序,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亚太专业资质、资源配置、质量管理水平符合公司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
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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