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则》 《深圳威
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威
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我们作
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成员,就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向公司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蒋培登先生、独立董事黄云先生及
董事长万仁春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蒋培登先生担任。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的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相关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的规定。
二、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
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
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专项报告》 勉尽责,根据公
的议案》 提出了相关的意
案》 通讨论,一致通
况报告》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议案》
月 24 日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月 22 日 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认为其
作为公司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
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
公司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内部审计 2025 年度的工作报告以及 2026
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指导内部审计部
门有效运作,确保公司规范运行。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
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准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
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相关的
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
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不断深化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和完善内部控制各项制度。公司股东会、董事
会规范高效运作,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充分发挥,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
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部、证券部等
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
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六)对公司其他事项进行审核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授信与对外担保、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套期保值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确保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
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促
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稳健发展。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