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
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成立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首席
合伙人为李秀峰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瑞诚合伙人 58 人,注册会计
师 3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2025 年 11 月 10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聘任中瑞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瑞诚的基本情况、执
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
和审查,认为其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状况与
独立性,同意聘请中瑞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的计划安排、独立性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
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
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瑞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
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张艳荣、宋晓阳、黄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