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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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限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29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7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数 228,354,85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8.85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2 名,
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28,823,09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4289%。
(2)中小投资者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123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数量 3,095,6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7979%;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 2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962,9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482%;通
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121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2,132,70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5497%。
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表决各项议案。议案表决结
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6,884,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80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156%;反对 27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80%;弃权 1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64%。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7,055,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97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589%;反对 9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10%;弃权 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7,052,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97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26%;反对 9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81%;弃权 2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93%。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6,871,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78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924%;反对 28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83%;弃权 2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93%。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6,166,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8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214%;反对 98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194%;弃权 2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93%。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6,970,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88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131%;反对 18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276%;弃权 2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93%。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7,056,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97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654%;反对 9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10%;弃权 2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36%。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6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96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683%;反对 9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81%;弃权 2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36%。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金都国投、招金集团、
招金有色、永裕电子、朱宝松、朱丽霞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6,907,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82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553%;反对 24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11%;弃权 2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36%。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
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9,979,7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96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619%;反对 9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45%;弃权 2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36%。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金都国投、招金集团、
招金有色、永裕电子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7,056,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97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622%;反对 9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43%;弃权 2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36%。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8,683,3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2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910%;反对 94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754%;弃权 2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36%。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金都国投、招金集团、
招金有色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杨维生先生、沈林华先生、邹海波先生作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于 2026 年 3 月 21 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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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王帅棋律师、施勤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出具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
《治理准则》
《上市规则》
《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公告。
五、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