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7 证券简称:晓鸣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1,895,100 股后的股本 185,676,1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46,419,030.00 元人民币(含
税),占 2025 年度公司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4.79%。
则》第 9.4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
发展战略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
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
发展,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 计 报 告 确 认 , 公 司 2025 年 度 合 并 报 表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元,未分配利润 217,803,086.07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
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214,010,874.09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
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187,571,220 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1,895,100 股后的
股本 185,676,1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 元人民币(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公司
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此测算拟派发
的现金红利共计 46,419,030.00 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
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6,419,030.00 37,134,976.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研发投入(元) 46,230,810.84 27,367,598.02 25,216,810.44
营业收入(元) 1,221,298,874.40 970,647,168.81 830,815,831.8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8,413,691.513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3.27%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是 ?否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预案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如下:
(1)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
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
(2)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及回购股份并注销总额不低于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 30%;
(3)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回购股份并注销总额)
不低于 3,000 万元;
(4)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低于 15%且
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低于 3 亿元,因此不适用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15%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超过 3 亿
元的除外”的规定。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是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现状及 2025 年度的盈余
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并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高送转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高送转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二)高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不适用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不适用
五、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