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612 公司简称:威迈斯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
面临的各种风险已在本报告中描述,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
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万仁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荣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易泽玺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6.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发展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
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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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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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
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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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报告期 指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同期 指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本公司、威迈斯 指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威迈斯软件有
深圳威迈斯技术 指
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大连威迈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曾用名:大连威迈斯软件有限公司,
大连威迈斯 指
系深圳威迈斯技术子公司
上海威迈斯 指 上海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威迈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威迈斯软件有限公司,
上海威迈斯技术 指
系上海威迈斯全资子公司
威迈斯供应链 指 深圳威迈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威迈斯汽车科技 指 上海威迈斯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系上海威迈斯控股子公司
芜湖威迈斯 指 芜湖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芜湖威迈斯软件有限公司,系芜湖威迈斯全资子公司,已于 2025
芜湖威迈斯软件 指
年 10 月 13 日注销
威迈斯电源 指 深圳威迈斯电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源电源 指 深圳市华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威迈斯(香港) 指 威迈斯电源(香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日本威迈斯 指 株式会社日本 VMAX New Energy,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法国威迈斯 指 VMAX New Energy France SAS,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新加坡威迈斯 指 VMAX NEW ENERGY SG PTE.LTD.,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素力电源 指 SURIPOWER CO., LTD.,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海伊迈斯 指 上海伊迈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常州伊迈斯 指 常州伊迈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系上海伊迈斯全资子公司
威迈斯企管 指 上海威迈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上海威迈斯参股公司
海南威迈斯 指 海南威迈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海口威迈斯持股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海南威迈
海口威迈斯一号 指
斯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已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注销
海南威迈斯持股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海南威迈
海南威迈斯二号 指
斯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已于 2025 年 9 月 28 日注销
上海威迪斯 指 威迪斯电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系芜湖威迈斯全资子公司
芜湖威迪斯 指 威迪斯电机技术(芜湖)有限公司,系上海威迪斯全资子公司
深圳倍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员工持
倍特尔 指
股平台
深圳特浦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员工持
特浦斯 指
股平台
深圳森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员工持
森特尔 指
股平台
新余同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深圳市同晟金
新余同晟 指
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广州广祺 指 广州广祺辰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辰途华迈 指 广州辰途华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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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途六号 指 广州辰途六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辰途十五号 指 广州辰途十五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辰途十三号 指 广州辰途十三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辰途十四号 指 广州辰途十四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谢广银 指 广州谢广银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小鹏汽车 指 广东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客户
零跑汽车 指 浙江零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客户
上汽集团 指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客户
理想汽车 指 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客户
奇瑞汽车 指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客户
吉利汽车 指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客户
长安汽车 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客户
东风日产 指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系公司客户
全球领先的汽车集团,系公司客户,由标致雪铁龙集团(PSA)与
Stellantis 集团 指 菲亚特克莱斯勒集团(FCA)于 2021 年 1 月合并而成,旗下拥有
标致、雪铁龙、道奇、玛莎拉蒂、克莱斯勒等众多知名汽车品牌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招股说明书 指
上市招股说明书》
章程、公司章程 指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普通股、A 股 指 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
保荐机构 指
被吸收合并)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中数据加总后与有关数据存在尾差的,如无特别说明,均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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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威迈斯
公司的外文名称 Shenzhen VMAX New Energy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VMAX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万仁春
公司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501之一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不适用
公司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501之一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00
公司网址 www.vmaxpower.com.cn
电子信箱 vmsss@vmaxpower.com.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荣华 张晓旭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高新北六道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高新北六道
联系地址
银河风云大厦 银河风云大厦
电话 0755-86020080-5181 0755-86020080-5181
传真 / /
电子信箱 vmsss@vmaxpower.com.cn vmsss@vmaxpower.com.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经济参考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种类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及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 威迈斯 688612 不适用
科创板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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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相关资料
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境内)
签字会计师姓名 薛志娟、兰轶林
名称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4 层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
责的保荐机构 王德慧、王震
姓名
持续督导的期间 2023 年 7 月 26 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增减(%)
营业收入 634,176.87 637,241.96 -0.48 552,266.30
利润总额 65,601.72 49,764.11 31.83 55,380.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831.53 40,018.39 39.51 50,239.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125.33 102,733.56 -19.09 72,739.08
本期末比上年同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62,746.38 326,986.56 10.94 337,847.82
总资产 815,039.26 769,071.83 5.98 723,078.56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3 0.95 40.00 1.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3 0.95 40.00 1.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30 11.75 增加4.55个百分点 24.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57 6.05 增加0.52个百分点 4.87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动全球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提升。在此背景下,公司聚焦市场需求变化,持续优化产品结构,
经营质量较去年稳步改善。本期实现营业收入 634,176.87 万元,同比相对持平;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5,831.53 万元,同比增长 39.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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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52,401.15 万元,同比增长 47.42%,主要原因系:1)境内新能源汽车终端销量
稳步增长与渗透率不断提升,公司车载电源产品的发货量随行业增长同步提升;2)公司坚持精益
化生产管控,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产品出货结构持续调优,高附加值产品的
销售占比有所提升。
本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为 1.33 元/股,同比增长 40.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基本每股收益为 1.25 元/股,同比增长 48.8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6.30%,同比增长 4.55
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5.30%,同比增长 4.86 个百分点;
主要系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
长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5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35,344.87 160,653.84 163,750.26 174,427.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9,111.78 16,226.92 14,360.34 12,702.11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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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5 年金额 附注(如适用) 2024 年金额 2023 年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
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
第八节 七
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2,982.49 3,244.39 300.10
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
生的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59.03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
/ 2.91
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
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
/ 200.70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债务重组损益 / -12.0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第八节 七
-33.76 -0.52 63.60
支出 74、75
减:所得税影响额 670.42 / 977.14 223.5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18 / 35.46 63.76
合计 3,430.38 / 4,472.92 2,448.41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期增减(%)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
后的净利润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8,728.32 126,638.30 -12,090.02 78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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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 28,660.45 41,371.27 12,710.82
衍生金融负债 297.37 297.37 -281.65
合计 167,388.77 168,306.94 918.17 502.63
十三、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涉及商业秘密,对公司客户及供应商的名称进行豁免披露。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
务,主要产品包括车载电源的车载充电机、车载 DC/DC 变换器、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电驱系统的
电机控制器、电驱总成,电动汽车通信控制器(以下简称“EVCC”)以及液冷充电桩模块等。
变换器和其他相关部件集成的厂商之一。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是公司车载电源产品业务的主要
构成,产品在功率密度、重量、体积、成本控制等核心指标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其中磁集成控
制解耦技术、输出端口电路集成控制技术等磁集成相关技术已获得欧洲、美国、韩国、日本等 26
项境外专利。基于技术优势的加持,公司 800V 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已获得小鹏汽车、长安汽车、
理想汽车、岚图汽车、智己汽车等客户的定点,其中小鹏 P7+、小鹏 G9、小鹏 X9 车型、理想
MEGA 车型,以及智己 LS6、LS7 车型、零跑 C16 纯电版车型等均已实现量产发货,并新增获得
了理想汽车、长安汽车、小鹏汽车、上汽集团等重要客户的 800V 新项目定点。在新能源汽车车
载电源、电驱系统集成化趋势下,公司也同步向电驱系统领域进行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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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NE Times 数据,2025 年公司在中国乘用车车载充电机市场的市场份额为 14.9%,排名
第二;在第三方供货市场,2025 年公司出货量占市场份额约为 21.2%,自 2020 年以来持续保持
排名第一。
公司车载电源产品可分为车载充电机、车载 DC/DC 变换器和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其中,车载
电源集成产品在车载充电机、车载 DC/DC 变换器等前期独立式产品研发、量产的基础上,通过集
成设计、共用功率器件、共用变压器、散热装置等零部件,达到减小体积、减轻重量、降低成本、
提高可靠性等目的。公司围绕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成功研发了 3.3kW、6.6kW、11kW、22kW 等不
同功率等级的系列产品,以及 144V、400V 和 800V 等不同电压等级的系列产品,满足不同客户、
不同车型的应用需求。
目前公司主要的车载电源产品具体介绍如下:
主要产品 电压平台 产品图片 产品简介
集 成 , 输 出 功 率 分 别 可 达 3.3kW 和
单相集成产品 支 持 400V 动
车载电源 2)具备专利保护的立体水道设计以满足
(3.3kW OBC+ 力电池电压平
集成产品 高效散热要求;
在线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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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 电压平台 产品图片 产品简介
充电机和 DC/DC 功能集成,可实现同时
最大功率输出,输出功率分别可达
支 持 144V 、 2)支持逆变输出,可应用于 V2X 对外
单相集成产品
(6.6kW OBC+
动力电池电压 3)OBC 和 DC/DC 效率以及 EMC 进一
平台 步提升;
在线升级;
集成,输出功率分别可达 11kW 和 3kW;
高效散热要求;
三相集成产品 支 持 400V 和
(11kW OBC+ 800V 动力电池
供电场景;
在线升级;
集 成 , 输 出 功 率 分 别 可 达 22kW 和
高效散热要求;
三相集成产品 支 持 400V 动 3)具备专利保护的无电解电容设计算
(22kW OBC+ 力电池电压平 法,大幅提升了产品寿命;
供电场景;
在线升级;
支 持 400V 动
车 载 充 电 机 2)采用全 DSP 数字控制,软件可在线升
力电池电压平
(OBC) 级;
台
独立式车
载电源
支 持 400V 和 1)输出功率达 2.5kW、3kW 等;
车 载 DC/DC 变
换器
电压平台 3)满足功能安全和网络安全设计目标
其中,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是目前代表行业集成化和多功能化发展趋势的行业主流产品,也是
公司具有核心技术优势的重点产品。在集成化方面,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在功率密度、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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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积、成本控制等核心指标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多功能化方面,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支持
逆变输出功能,可应用于 V2X 对外供电场景。
公司研发出的第五代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在产品重量、体积、效率、EMC、输出功率等核心指
标参数相较上一代产品均有所提高,由于公司采用升级的集成设计方案、引入智能化技术、面向
制造,拓扑架构、模块电路、工艺路线多平台统一。公司第五代车载电源产品的功率密度较上一
代产品提升 11%,生产制造效率持续提升,成本进一步降低。小尺寸且轻量化既能满足空间、整
车续航上有严格要求的客户需求,也符合目前新能源汽车行业整体的发展趋势。
目前,公司电驱系列包括电机控制器、电驱三合一总成产品和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均已量
产出货。
主要产品 产品图片 产品简介
电机控制器(144V) 2)开关频率高,可优化系统噪声,提高 NVH 水平;
电机、变速箱集成;
电 机 控 双电机控制器
制器 功率配置;
低压电机控制器(48V) 2)开关频率高,可优化系统噪声,提高 NVH 水平;
将电机控制器、驱动电机和减速器进行高度集成,
电驱三合一总成产品
大幅降低产品的体积、重量和成本
将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高度集成,大幅降低产品的
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
体积、重量和成本
目前,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其他产品包括液冷充电桩模块和 EVCC 等,具体如下:
主要产品 产品图片 产品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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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 产品图片 产品简介
以及 SAEJ1772 到国标 GB/T27930 的转换。相关产品已通过
中汽研欧标及美标充电兼容性测试,并在欧洲、美洲、东南
亚、澳洲等地完成了实桩充电兼容性验证。同时针对即插即
充功能,威迈斯实现了从根证书安装,OEM 证书签发请求
EVCC
生成与传递,到合同证书安装与选定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并
通过了 Hubject 的兼容性测试和欧洲多国验证。以上 EVCC
功能为境内外客户的充电一致性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也使得威迈斯 EVCC 产品持续领先;
电,并可支持任意多模块并联以拓展超充功率;
液冷充电桩模
块
无线充电系统
式;
其中,EVCC 是新能源汽车出口必要的元器件,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5 年全年新能
源汽车出口 261.5 万辆,同比实现翻倍增长。随着新能源汽车出口增长,EVCC 市场空间持续扩
容;液冷充电桩模块系公司针对直流充电市场开发的创新产品,与现有交流充电的车载电源产品
形成一定的互补性,满足新能源汽车市场多样化的充电需求;无线充电系统是伴随自动驾驶技术
成熟后的未来潜在技术方向之一,自动驾驶与无线充电的结合,可增加新能源汽车应用的便捷性。
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采,适度备货”的采购模式。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原材料库存等情况,
制定原辅材料的采购计划。公司采购部门会根据市场整体供需情况、价格变动情况以及供应商的
交货周期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对生产计划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建立适当的安全库存。
公司建立了《采购控制程序》《采购成本管理程序》《供应商定点管理规范》等制度,对采
购行为进行规范管理。为保证原材料库存充足,公司设置缺料预防及预警机制,储备相应的缓冲
库存,防止由于客户突发性增加需求、供方市场原因导致的采购周期延长等不确定因素造成生产
缺料,保障生产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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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适度备货”的模式进行生产安排。生产管理部门主要根据销售部
门的销售订单安排生产计划,同时会根据销售计划以及市场需求预测进行适量的备货。
在具体生产安排上,公司采取自主生产为主、委托加工为辅的方式进行。其中,针对部分产
品的表面贴装(SMT)、插件(DIP)等工序,公司实行委托外协厂商加工生产。公司与外协厂
商签订了一系列协议,对质量要求、接收准则、过程控制要求、过程监视、服务要求、双方权利
义务、知识产权说明等进行了规定。公司外协管理部对外协厂商的生产工艺、生产过程等进行监
督和控制,确保外协加工物料的品质。公司主要生产流程如下:
公司产品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下游客户主要为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境内外知名整车厂商。
(1)订单获取方式
公司主要通过同步开发的方式获取订单,即公司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厂新开发的车型项目协同
开发配套的车载电源、电驱系统等相关产品,通过客户的测试认证之后开始批量生产并销售,即
在量产销售前需要通过客户的同步开发的产品认证。
公司若要参与下游新能源汽车整车厂新车型的配套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等的同步开发,一般
供应商认证和管理机制,其对供应商认证的考核主要包括供应商的研发技术能力、生产制造能力、
检测试验能力、质量管控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等,通过认证后的供应商才能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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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获取新客户订单主要涉及两方面的客户认证,一是合格供应商资质认证,二是同
步开发的产品认证。
(2)订单的主要结算方式
在直销模式下,公司与整车厂商客户主要存在两种结算方式,包括寄售方式和非寄售方式。
其中,在寄售方式下,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将货物运送至其指定的 VMI 仓,并按月根据客户从 VMI
仓领用的产品情况与客户核对确认销售数量及结算金额,核对无误后确认销售收入;在非寄售方
式下,公司按月根据产品的到货签收情况与客户核对确认销售数量及结算金额,核对无误后确认
销售收入。
鉴于公司车载电源、电驱系统产品系面向新能源汽车行业众多整车厂商、众多新开发车型的
应用,具有需求定制化和多样化的特征,公司建立了以客户定制化需求为导向和以技术平台为基
础相结合的研发模式。
(1)以客户定制化需求为导向的同步开发模式
公司的产品研发主要采用以客户定制化需求为导向的同步开发模式。公司研发活动主要是结
合新能源汽车行业下游整车厂商新开发的具体车型项目的定制化需求,同步开发配套的车载电源
和电驱系统等相关产品,通过客户的测试认证之后完成研发活动。同时,公司结合新能源汽车动
力域产品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情况,与下游整车厂商保持紧密的技术交流,把握新能源汽车发展
趋势、技术动态以及客户潜在需求,进行前瞻性研发,储备创新性的技术和产品平台。
(2)以技术平台为基础的产品开发模式
公司围绕电力电子技术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应用,在硬件开发、软件开发、系统设计、测试
验证、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等方面构建了系统性的电力电子产品共性技术体系和扎实丰富的技术
平台,并积累了 17 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支持满足目标产品的快速开发、量产,可高
效满足众多客户、众多车型的多样化同步开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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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司技术平台主要包括硬件开发、软件开发、系统设计、测试验证、产品结构和生产
工艺等六大技术平台,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技术平台 概要情况
针对相关电力电子产品硬件开发方面的共性技术,在硬件电路方面,公司不
断改进完善形成了电力电子拓扑标准电路库、标准化接口电路库、标准化功
硬件开发 能电路库等;
平台
在器件设计方面,针对器件的不同应用场景,公司建立了包括功率器件、IC
芯片、无源器件等各类器件的设计与降额规范、测试规范等。
针对相关电力电子产品软件开发方面的共性技术,公司基于开发流程
ASPICE,功能安全标准 ISO 26262,信息安全标准 ISO 21434 及 AUTOSAR
软件开发 开发架构,按照规范化软件功能划分,采用模块化编程方式,建立了基础软
平台 件、功能逻辑及控制算法等标准模块化软件开发库,积累形成了专门的软件
需求规范、软件架构设计规范、软件概要及详细设计规范、测试规范等。
针对相关电力电子产品系统设计方案的共性技术,公司形成了产品需求、系
统设计方案、系统测试验证完整闭环的开发平台。建立了产品需求分析库;
基于对产品历史数据的积累及产品失效模式的分析,建立失效模式与影响分
析平台,形成了对产品设计、测试验证、诊断的完整性及充分性的分析评估
系统设计
平台
针对电力电子产品的应用条件,形成了产品及整车应用热管理与热估算设计
规范,电力电子控制器故障诊断及保护策略规范;并基于电力电子拓扑实时
仿真平台的搭建,建立了电力电子产品电气瞬态特性实时仿真的能力。
针对车载电力电子产品测试验证需求,公司基于多年电力电子产品开发验证
经验,参考先进 OEM 和 Tier1 的产品验证经验以及境内外汽车电子行业标
测试验证 准,形成了完善的产品测试验证企业标准,涵盖产品可靠性需求目标,需求
平台 分配,可靠性寿命估计,完整可靠性测试验证流程规范,建立了 HALT 高加
速试验,凝露专项试验和长周期寿命耐久验证等技术规范。
针对相关电力电子产品的产品结构方面共性技术,公司基于多年的产品开发
产品结构 和产品应用,形成了不断改进完善的产品结构设计规范、材料选型及应用规
平台
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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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技术平台 概要情况
针对相关电力电子产品的高水平自动化生产工艺,公司形成了不断改进完善
生产工艺 的 PCB 设计规范、器件加工工艺规范、整机组装工艺规范、工装设备设计
平台 规范、测试规范等。
在前述技术平台的基础上,公司以电力电子产品共性技术为依托,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趋势
在具体产品开发过程中进行综合应用、改进创新、提炼总结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的核
心技术。
公司产品平台是利用技术平台和核心技术研发完成的并经提炼总结的、符合客户共性需求的
产品或产品方案储备,包括不同功率等级的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平台,不同电压等级的单电机控制
器和双电机控制器产品平台,不同功率等级的电驱三合一总成产品平台、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平
台以及液冷充电桩模块产品平台等。
在前述技术平台、核心技术以及产品平台基础上,公司在进行新车型同步开发时可快速的进
行模块拆分重组以及改进创新,可高效满足众多客户、众多车型的多样化、定制化需求,从而提
高开发效率、降低开发成本。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所属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是新能源汽车核心部
件供应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6 汽车制造业”
中的“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行业为“新能源汽车产业”
之“新能源汽车装置、配件制造”之“新能源汽车车载充电机”、“新能源汽车 DC/DC 转换器”、“新
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等。
(2)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
汽车(BEV)、增程式电动车(REEV)、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及燃料电池汽车(FCEV)。
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形成了以纯电动汽车为主、插电混合动力汽车和增程式电动车为辅的市场
结构。
根据 SNE Research 数据,
量发展新阶段。 2025 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 2,147.0 万辆,同比增长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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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存在区域分化、政策调整及供应链波动等挑战,但技术创新、碳排放管控法规的动态调整及
“碳中和”目标驱动的长期趋势不可逆转。
数据来源:SNE Research
汽车产销分别达 1,662.6 万辆和 1,649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29%和 28.2%,连续十一年蝉联全球第
一;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 47.9%,较去年同期提高 7 个百分点,行业电动
化转型进入深化提质阶段。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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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境外市场成为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增长的重要增量来源,而中国凭借行业延
续稳健高质量发展及境内车企的全球化布局提速的双轮驱动,在全球市场竞争中取得了显著优势。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5 年新能源汽车出口 261.5 万辆,同比增长一倍。境外市场对境
内新能源汽车品牌的认可度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出口优势有望进一步扩大。
公司在车载电源行业深耕多年,取得了领先的市场份额,积累了大量具有战略合作关系的整
车厂客户资源。根据 NE Times 数据,2025 年公司在中国乘用车车载充电机市场的市场份额为
前的客户涵盖了理想汽车、小鹏汽车、零跑汽车等造车新势力整车厂;长安汽车、吉利汽车、奇
瑞汽车、上汽集团、长城汽车等众多知名车企;东风日产、上汽奥迪等合资品牌,以及 Stellantis
集团、雷诺、阿斯顿马丁、法拉利等,是行业内最早实现向境外知名品牌整车厂商出口的境内厂
商之一。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整车厂客户对整车轻量化、空间布局优化和充电
时效等指标的要求不断提升,以及为满足消费者对车辆动力性、高能效、乘坐舒适性及充电便利
性等方面的需求,整车厂客户对上游核心零部件产品的集成化、高压化及新材料的开发与使用方
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且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出口的增长,中国零部件企业与整车厂正在形成伴
随式联合出海效应。
(1)集成化
车载电源、电驱系统产品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是新能源汽车实现小尺寸、轻量化和
降成本的重要载体。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集成化趋势也越发明显,根据 NE Times 数据,
(OBC+DC/DC+PDU)电源模块合计占比 59.49%。在此基础上,行业厂商将 OBC 与电机、电控、
减速器、DC/DC 等核心部件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系统集成度与结构紧凑性,优化整车空间利用
率与综合性能,多合一有望成为电驱动领域的主流趋势之一。
(2)高压化与新材料应用
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终端市场对新能源汽车补能效率、整车性能的需求
持续升级,高压化成为新能源汽车及车载电源行业的主流发展趋势之一。相较于传统 400V 电压
平台,800V 高压架构可显著提升整车充电功率、优化电驱系统综合效率,是解决用户补能焦虑、
推动新能源汽车技术升级的主要路径之一。而当前常规的电子元器件、机械零部件及基础绝缘材
料等较难解决随着电压提升所带来的安全、热管理、成本等多方面问题,因此在封装设计、热管
理与热估算设计、新材料有关功率模块的应用、新型绝缘材料的使用与工艺开发等高压化相关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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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创新与实践成为了车载电源厂商发展的方向。在器件与材料升级层面,碳化硅(SiC)、氮化镓
(GaN)等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凭借材料特性,正逐步尝试替代传统硅基器件,可提升电源转换效
率与功率密度,强化系统性能并降低整机损耗。新材料、新器件的研发与产业化应用正成为驱动
车载电源行业技术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之一。
(3)全球化进程加速
背景下,中国汽车出口也正在探索出海新模式,行业的全球化发展从早期的产品出口贸易模式,
正逐步升级为“技术+产能+本土化服务”的全链条全球化运营模式,在有效规避地缘贸易壁垒的
同时提升市场响应速度。随着国内整车厂加快海外布局,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正逐步在境外
搭建本土化的销售服务与供应链配套体系,深度融入当地汽车产业生态,实现整车厂与汽车核心
零部件厂商全球化战略的同频共振。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力助推全球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提升,在此背景下,公司收入规模随之持续扩大。同时,公司
坚持精益化生产管控与产品结构调优,配合“全球化”战略逐步落地,报告期内归母净利润恢复
向好,盈利能力稳步提升。
在研发方面,公司持续对新产品、新技术进行研发投入,2025 年公司研发投入合计 41,651.11
万元,同比增长 8.10%,研发费用率为 6.57%,同比增长 0.52 个百分点;在产品迭代方面,公司
持续聚焦车载电源领域行业主流技术发展方向,围绕产品集成化、高压化、功能多样化与新材料
应用开展研发工作,稳步推进 6.6kW、11kW、22kW 等主流产品功率平台的更新,在 EMC 屏蔽、
电路设计优化、模块化架构、软件智能化以及智能制造等层面形成特色优势,并结合整机组装全
自动化升级持续提升生产交付能力。同时,在专利布局上公司围绕结构工艺和硬件算法两大核心
方向进一步完善布局,专利申请覆盖 EMC 屏蔽、散热结构、磁集成变压器等关键领域,为产品
竞争力提升与差异化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在公司上海研发中心基地,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 亿元新建“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公司将通过本次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进行深度集成多合一电驱动总成等项目的开
发,以满足市场对深度集成化、高效能及轻量化产品的需求。通过本次项目实施,公司不仅能够
丰富产品品类、增强产品竞争力,还能帮助公司在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领域树立领先地位,向
更高效、更智能的方向发展。
在内部运营方面,公司积极顺应工业 4.0 发展趋势,在各生产基地持续推进精益数智化发展。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9 亿元新建新能源汽车电驱总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以扩大公司电驱总成产
品规模化生产能力,完善车载电源与电驱系统协同发展的业务布局。在生产运营端,公司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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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质提效与全流程优化主线,依托产线自动化设备与数据等关键要素,创新将 AI 大模型技术落地
于产品质量管理环节,两项应用已实现量产验证。其中,视觉检测集成 AI 复判模式有效减少资源
占用,提升质控精度与生产效率,保障制程质量稳定;AI 测试代码生成模式提高了设备标准化程
度,进一步缩短测试设备开发时间与项目交期。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维护股东权益与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建设,持续通过
股份回购与股权激励计划,兼顾市值管理、投资者合理回报与核心团队深度绑定,为公司长期稳
健发展筑牢治理根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264.31 万股,支付总金额 6,668.72 万
元,回购股份部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剩余股份已完成注销,切实增厚股东每股收益;报告期内
公司 2025 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落地,向 21 名核心人员授予 87.41 万股限制性股票,有
效实现核心团队与公司、股东长期利益的深度绑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长期高质量
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经过多年的投入与积累,形成了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
公司在自主研发上保持高比例资金投入与人员投入,并在深圳南山、龙岗和上海闵行等地建有具
备多种测试环境和实验能力的研发实验中心。研发投入方面,2025 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为
创新、探索行业前沿技术提供有力的基础;研发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601 人,占研发人员
的比例为 80.03%,高学历人才占比持续提升;研发产出方面,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授权
专利 527 项,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323 项。
公司深耕电力电子技术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应用十余年,构建覆盖硬件开发、软件开发、系
统设计、测试验证、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等全面的技术体系和平台,并已积累了 17 项自主核心技
术,实现客户定制化需求的高效响应,支持多车型同步开发与快速量产。
公司通过集成化技术,利用硬件拓扑架构创新与智能算法控制,使得车载电源集成产品使用
功率器件、驱动芯片、控制芯片、高压接插件等原材料数量明显减少。基于研发创新、技术积累
等方面的优势,公司在产品性能上实现了较强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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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多合一电驱动总成领域,依托全领域自研能力,深度融合电磁、机械、热管理、电控
及软件算法等跨学科技术,构建深度集成化、高安全性、高能效的电驱系统平台。通过持续优化
新材料使用、集成化设计、智能控制算法与功能安全体系,结合复杂工况下的系统级动态优化能
力,公司的电驱系统产品实现关键性能指标(如电路复杂度、体积重量、功率密度及效率等)的
突破,为整车性能升级与用户体验优化提供底层支撑。
经过十多年的生产经验积累和工艺研发创新,公司在自动化生产、产能规模与质量管控等方
面形成了较强的生产制造优势。
在自动化生产方面,公司在产品开发阶段即植入自动化生产标准,并通过柔性产线实现多品
类快速切换,以设备适配性优化达到调度效率提升,最终确保品质稳定与客户需求敏捷响应;在
智能化制造体系方面,公司通过融合精益生产与数字化技术相结合,依托全流程信息化系统实现
数据实时互通,驱动生产监控、工艺优化,快速推进厂区向全面“黑灯工厂”迈进,产线自动化
水平在行业内保持领先地位。
在制造能力方面,公司作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已形成双引擎:1)产能规模上,公
司通过构建“深圳+芜湖”双基地,配合自动化布局,在保障客户供应链安全的同时,实现规模经
济效益;2)质量管控上,公司依托 MOM+SRM+SAP 系统,实现从 IQC 来料检验、IPQC 过程控
制到 OQA 出货检验的全流程数字化管控,并通过 ISO 9001/14001 双体系、IATF 16949 行业标准
及 QSB+/VDA6.3/BIQS 等国际车企认证构建质量壁垒,使产品不良率得到严格控制。在质量数据
实时追溯与工艺持续优化的过程中,公司正逐步形成“产能扩张-质量强化"的正向循环。
在境内市场,公司已与众多知名车企及多家造车新势力建立起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并多次
获得主要客户颁发的各项荣誉,如 2025 年公司获得了理想汽车的“战略合作伙伴”、
“理想价值奖”
,
岚图汽车的“优秀合作伙伴”以及来自其他客户的各类奖项,体现了境内整车厂对公司的认可。
在境外市场,公司已连续多年向 Stellantis 集团量产发货,并取得雷诺、阿斯顿马丁、法拉利
等境外车企的定点并量产发货,获得境外客户的广泛认可。继获得 Stellantis 2023 年度“中国区年
度供应商奖”之后,公司于 2024 年 9 月获得 Stellantis 2024 年度“全球供应商质量奖”及“全球
动力总成供应商提名奖”。连续获奖既是对公司持续创新能力和价值的认可,也是公司产品在境
外市场深受客户好评的重要体现,对公司产品的品牌全球化起到积极作用。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汽车制造商最具价值的合作伙伴,创始人暨主要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新
能源汽车领域产品研发及相关行业经验,能够对市场变化及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深入判断,并在把
握行业和公司发展方向的基础上,制定适合公司发展的战略和经营规划。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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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公司研发活动始终围绕客户需求及市场发展趋势进行,以实现技术产业化为目的。在产品集
成化、高压化和功能多样化等发展趋势下,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形成了 17 项具
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涵盖电路拓扑、算法控制、结构工艺和生产工艺四个领域,与主营
业务产品密切相关。公司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其先进性及其具体表征如下:
序号 核心名称 在业务中的运用 公司技术先进性的具体表现
公司通过磁集成方案实现功率级整合,其重要特征是
共用一个高频变压器以及在高压电池侧共用功率器
磁集成控制
解耦技术
载充电机模块和车载 DC/DC 转换模块两路功率任意
设定,提高了产品的功率密度、可靠性,节省了成本。
公司控制算法平台基于 AUTOSAR 架构开发,并基于
模型设计定制化开发不同场景下的特殊状态机,同时
输出端口电 采用分时复用处理器的技术,灵活控制能量在交流端
技术 成方案中利用同一套控制算法对复用功率器件在全
应用场景下进行有效的独立控制,提高了产品的功率
密度、可靠性,节省了成本。
公司以三相六开关电路拓扑为基础,配合创新性的软
件算法,自动识别单相和三相输入电网,并实现逆变
兼容单相三 功能;为避免使用大量功率器件和控制电路,公司通
技术 用功率器件,进而达到兼容单相与三相充电的同时,
功率器件数量使用的降低,有效控制了成本,提升了
功率密度。
公司在兼容单相三相充电控制电路及控制算法中,通
过三相六开关在车载充电机充电时为有源功率因数
校正电路,放电时成为全桥逆变电路,实现了充电与
车载充电机
V2X 技术
组合控制方式,解决了集成产品反向逆变工作模式下
增益与变压器变比设计困难的问题,使得公司车载电
源集成产品能够适用于多功率场景下的 V2X 功能。
公司通过增加适当的采样电阻分别采集逆变输出的
零线和火线的共模电压,实现高低压隔离采样,并利
OBC 逆变安
全控制技术
缘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在绝缘状态出现异常时立即关
闭逆变输出功能,实现安全防护。
公司反向预充电技术在借用现有的 DC/DC 变换器拓
扑及器件的基础上,通过短路预判阶段、缓启阶段、
反向预充电 车载电源产品、
技术 电驱系统产品
常工作的同时,使得现有 DC/DC 变换器实现了反向
预充电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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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核心名称 在业务中的运用 公司技术先进性的具体表现
公司将散热水道从平面水道创新设计为立体水道,将
需要散热的功率元器件中的半导体开关器件布置在
高效率冷却
车载电源产品、 内部“U”形散热槽的左右两侧,将需要散热的功率元
电驱系统产品 器件中的磁元件布置在“U”形槽的中间,从而使得液
计技术
冷的散热面由传统的单面增加至三面,大幅提高了散
热效率。
公司将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的各模块在方案设计阶
段即从硬件拓扑结构统一考虑,并使用最新的
多合一动力 电驱三合一总成
AUTOSAR 底层软件,通过结温估算模型和旋转变压
器软解码等技术提高信号采集及控制精度,使得车载
术 一总成产品
电源和电驱系统集成为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结构相
对简单,并提升了产品可靠性。
公司双电机控制器技术的技术路径如下:一是开发了
增强型水冷散热翅片和焊接技术,以及平面压装和导
热硅脂喷涂工艺,以保证散热的高效、均匀和可靠,
双电机控制
器技术
成度;三是采用温度估算模型等,提高设计的可靠性;
四是采用变频控制、谐波注入等技术,解决电磁兼容
问题。
公司超级充电桩模块产品方案采用三相六开关硬件
超级充电桩 液冷充电桩模块 拓扑,使用液冷散热方案,去除了电解电容和风扇,
液冷技术 产品 从而大幅提升了散热能力、使用寿命,降低了噪声,
同时具备逆变输出能力。
公司采用 all in one 高集成度芯片,将多个芯片集成到
单一芯片,有效降低了传统多芯片架构下的通讯控制
延时,实现各功率单元的快速联动控制。公司通过自
功率提升自 研多模态自适应算法,以软打硬,以智能化算法提前
车载电源产品、
电驱系统产品
术 实现全范围软开关,达成效率寻优,实现电源整机加
权效率与轻载效率的提升。同时通过高压功率和低压
MOS 的联动控制算法,实现 DC/DC 在同等电源结构
尺寸下的功率提升。
公司软件快速在线升级技术的先进性体现在:一是先
将数据导入暂存缓冲区,再通过主控芯片分配,利用
软件快速在 车载电源产品、 有限的芯片资源缓存所有刷新数据,从而大幅缩短前
线升级技术 电驱系统产品 期刷新的数据传输时间;二是把所缓存的数据通过并
行数据分发的处理方式传输至所有从芯片,有效提升
了后期刷新效率。
公司开发出基于 MCU 的 PLC 电动汽车充电通信软
电动汽车通 件,将通信转接功能集成至车载电源中,可将欧标中
(EVCC) 口的新能源汽车只需安装一个协议转接盒,即可兼容
欧洲市场的 ISO 15118 和 DIN 70121 协议。
半导体开关 车载电源产品、 公司按照先装后焊的思路来开展产品设计,对多个半
器件先装后 电驱系统产品、 导体开关器件进行预组装,其后统一同印刷电路板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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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核心名称 在业务中的运用 公司技术先进性的具体表现
焊的设计技 液冷充电桩模块 行组装,再结合业内领先的选择性波峰焊工艺,实现
术 产品 了先组装,后焊接的工艺加工方式。公司半导体开关
器件先装后焊的设计技术有效避免了装配完成后长
期工作中的潜在失效,提升了产品的生产一致性及长
期可靠性,提高了生产效率。
公司通过针对第三代半导体功率器件出台各项设计
车载电源产品、 规范、测试规范,针对不同品牌的差异采用不同的参
第三代半导
电驱系统产品、 数和控制方式,在碳化硅功率器件驱动设计、瞬态结
液冷充电桩模块 温评估、稳态及瞬态热降额、EMC 设计等方面形成
技术
产品 了标准设计规范,并在 11kW、22kW 车载电源集成
产品和 40kW 液冷充电桩模块产品已实现量产出货。
公司通过使用碳化硅功率器件、对定制化磁性器件及
滤波电容器件采用小型化和散热高效化设计、进行
等,达到了 800V 产品的高绝缘耐压要求;通过使用
碳化硅功率器件和高性能的磁性材料,结合磁集成技
术,有效达到了 800V 产品的高转换效率要求;通过
车载电源产品、 优化开关电磁干扰源头,研发出更合理的高低压布
电驱系统产品 局、更优化的高低压屏蔽、更高效的 EMC 滤波器件
技术
及有源 EMC 滤波电路,有效解决了电压提高带来的
高开关电磁干扰问题。公司通过上述技术手段,成功
达到了 800V 高压平台带来的高绝缘耐压、高转换效
率及低开关电磁干扰等高难度技术要求,所配套的小
鹏 G9 车型已于 2022 年第三季度上市,为境内首批基
于 800V 高压平台的新能源汽车车型之一。
公司在产品开发阶段即将自动化组装所需的条件纳
入产品开发的设计覆盖点,定制改造自动螺丝枪螺钉
连续供给系统等设备,进行适配性调试,并导入信息
车载电源产品、
车载电源全 化工厂制造执行系统,最终实现了产品高精度的自动
电驱系统产品、
液冷充电桩模块
技术 组装技术具有以下优点:一是避免了人工组装中的人
产品
员失误,提高了产品一致性;二是实现了多品种、多
批次的产品生产不停线柔性切换,提高了生产效率;
三是降低了人工成本。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认定称号 认定年度 产品名称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 新能源电动汽
单项冠军企业 2025
有限公司 车车载电源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取得授权专利 527 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 104 项、境外发明专
利 28 项),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323 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23 28 355 132
实用新型专利 20 20 358 348
外观设计专利 0 0 47 47
软件著作权 63 63 325 323
合计 106 111 1,085 850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度 上年度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41,651.11 38,528.94 8.10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 41,651.11 38,528.94 8.1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
例(%)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 预计总投 本期投入 累计投入 进展或阶 技术 具体应
项目名称 拟达到目标
号 资规模 金额 金额 段性成果 水平 用前景
满足一流整车厂的产品
产品与过
需求,持续优化产品性
第三代 程验证阶
能,降低产品成本;打 国际 新能源
造新一代多平台、小体 先进 汽车
机集成项目 量客户试
积、轻重量、高功率密
用/量产
度的产品
满足一流整车厂的产品
产品与过 深度集成需求,持续优
新一代 程验证阶 化产品性能,降低产品
国际 新能源
先进 汽车
机集成项目 量客户试 打造新一代多平台、小
用/量产 体积、轻重量、高功率
密度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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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集成项目 程验证阶 需求,持续优化产品性 先进 汽车
段/小批 能,降低产品成本;打
量客户试 造新一代多平台、小体
用/量产 积、轻重量、高功率密
度的产品
产品与过 满足一流整车厂的产品
机集成项目 先进 汽车
段 能,降低产品成本
小批量客 满足一流整车厂的产品
电驱控制类 国内 新能源
项目 先进 汽车
量产 能,降低产品成本
新能源
小批量客 满足一流整车厂的产品
无线充电类 国内 汽车无
项目 先进 线充电
量产 能,降低产品成本
桩
满足一流整车厂的产品
新能源
小批量客 需求,持续优化产品性
液冷超充类 国际 汽车液
项目 先进 冷充电
量产 造一款高可靠性、长寿
桩
命、性能突出的产品
合
/ 163,900.00 37,623.68 120,443.99 / / / /
计
情况说明
无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本期数 上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751 659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18.04 17.42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27,017.10 23,736.11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35.97 36.02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 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 4
硕士研究生 190
本科 407
专科 94
高中及以下 56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 年龄结构人数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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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在产品集成化、高压化、多功能化以及第三
代半导体应用等方面面临升级迭代的压力。在集成化方面,在车载电源产品、电驱系统产品分别
实现集成化的基础上,行业厂商积极推出“电驱+电源”的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在高压化方面,
车载电源的高压化是解决新能源汽车面临的动力电池充电慢问题的重要技术方式。在多功能化方
面,车载电源通过逆变技术发挥新能源汽车作为移动分布式储能设备的功能成为重要的发展趋势。
在第三代半导体应用方面,碳化硅功率器件取代传统硅基功率器件已成为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产
品行业发展趋势之一。如果公司未来未能准确把握新能源汽车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能及时实现
研发技术创新,新技术未能形成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或研发失败,则可能出现技术落后的风险,
造成公司相关产品的成本和效率等方面落后于同行业公司,使得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下降;另一
方面,如果新能源汽车或其核心零部件出现颠覆性技术路线,而公司无法及时掌握,则公司可能
面临丧失技术优势而被市场淘汰,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开拓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品和电驱系统产品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车载电源以及电驱系统
产品主要为定制化产品,主要通过同步开发的方式获取订单,即公司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厂新开发
的车型项目协同开发配套的车载电源、电驱系统等相关产品,通过客户的测试认证之后开始批量
生产并销售。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销售订单的获取需要强大的研发创新能
力的支持,技术研发人才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性因素。若公司核心技术研发人才离职或
无法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短期内招聘到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仍可能面临核心技术人才外流的风
险,进而导致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和产品竞争力下降。
经过十多年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行业积累了 17 项拥有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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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公司采取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物理隔离涉
密办公场所和生产区域、实行内外网隔离等多种措施防止核心技术泄密,但上述措施并不能完全
防止核心技术外泄,仍存在相关技术、数据、图纸、保密信息泄露而导致核心技术泄露的风险。
一旦发生核心技术泄密事件,公司生产经营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新能源汽车充电主要包括交流电充电和直流电充电两种充电电流形式,一是当新能源汽车使
用交流电充电时,由于动力电池输入端口要求为直流电,需使用车载充电机将交流电转换为直流
电;二是当新能源汽车使用直流电充电时,直流电可直接适配动力电池输入端口,此时无需使用
车载充电机。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和技术创新,不排除直流充电方式实现了其不足的改进
与优化,使得直流充电桩获得越来越多的建设和使用机会,从而可能使得车载充电机、车载电源
集成产品被替代或冲击,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标准,通过了 ISO 9001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 14001 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在此基础上,公司建立了涵盖 IQC、IPQC、OQA 等全业务链条的全面质量控制体系,
在满足汽车行业 IATF 16949 标准的基础上,通过了 QSB+、VDA6.3、BIQS、ASES、PSES 等全
球知名整车厂商的体系认证,在公司市场开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公司在上述认证到期后持续通
过复审并保持资质,但如果公司获得认证不能通过复审,将影响公司在主要客户的供应商资质认
证,从而对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随着公司资产规模与营收规模均快速增长,公司业务、机构和人员的规模扩张,研发、采购、
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资源配置和内控管理的复杂度不断上升,对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经营管理能力
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为了提高对下游整车厂客户的服务配套能力和更好的参与全球市场竞争,
公司已在境内多地设立生产基地,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亦正在推进,越发庞大的公司规模及境
外生产运营可能面对的法律合规、文化差异、人力资源等挑战对公司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和内控制度,及时适应公司规模扩张对市场开拓、营运管
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多方面的更高要求,则可能削弱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将存在规模
扩张带来的管理和内控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功率半导体、结构件、阻容器件、磁元件、芯片等,以上原材料主要向
境外先进厂商采购,形成了以国际先进品牌为主、国内品牌为辅的供应格局,如果未来出现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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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贸易摩擦升级加剧、地缘政治冲击及全球关税政策等不利情形,可能导致相关原材料价格出现
剧烈波动,将对公司的原材料供应稳定性造成冲击,从而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部分原材料采购以外币结算,随着产销量规模的扩大,外汇结算量增多,如果结算汇率
短期内波动较大,公司境外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将受到直接影响,进而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
影响。此外,为了有效减小原材料价格和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遵
循稳健原则使用套期保值工具以规避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性
和可持续性,但同时也存在波动带来的基差风险及因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和复杂性带来的操作不
当风险。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是自产自用为主的新能源汽车整
车厂;二是传统燃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凭借在传统燃油汽车零部件领域的技术积累和整车厂资
源,积极开发产品进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三是电力电子领域厂商,凭借在电力电子领域的
技术积累和其它应用领域的市场经验,逐步转型进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
随着一些垂直一体化整车厂商凭着多年的技术创新、品牌积累以及优质创新车型的推出,其
新能源汽车销量快速增长,对公司市场份额产生了一定的“挤占”效应;在此基础上,随着新能
源汽车发展方向愈发明确以及市场快速增长,越来越多的主体参与全球市场竞争,特别是全球传
统燃油汽车巨头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布局加快,全球传统燃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也将随之加入竞
争,同时也不排除更多国内电子产品厂商等第三方厂商积极参与市场研发与开拓,从而导致行业
竞争更加激烈。
综上,受国内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积极参与市场的影响,如果公司不能在未来的市场竞
争中胜出,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其终端产品具有消费属性,市场需求会不可避免地受
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如果未来宏观经济政策发生较大变动,或国内外的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
大变化,出现贸易摩擦升级、地缘政治冲击及全球关税政策等不利情形、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或出
现周期性波动等,且公司未能及时对行业需求进行合理预期并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可能对公司
未来的经营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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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具体详见本节“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所述内容。
(一) 主营业务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634,176.87 637,241.96 -0.48
营业成本 501,364.92 525,302.70 -4.56
销售费用 7,559.89 7,585.97 -0.34
管理费用 19,192.58 17,050.48 12.56
财务费用 -799.98 197.60 不适用
研发费用 41,651.11 38,528.94 8.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125.33 102,733.56 -19.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32.42 -84,599.87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160.43 -47,866.54 不适用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汇率波动影响导致的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收回已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增加
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分配股利减少、偿还银行贷
款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分析如下: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上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年增减(%)
(%) (%)
新能源汽车领 613,110.58 490,318.50 20.03 1.14 -2.76 增 加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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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业务(主营业 个百分点
务收入)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上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年增减(%)
(%) (%)
车载电源
①车载电源集 增 加 4.12
成产品 个百分点
减 少 2.57
②其他 24,311.60 20,686.50 14.91 442.68 459.56
个百分点
增 加 3.79
车载电源小计 532,618.61 416,207.42 21.86 4.30 -0.53
个百分点
减 少 2.25
电驱系统 80,491.97 74,111.08 7.93 -15.75 -13.64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上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年增减(%)
(%) (%)
增 加 2.81
境内 584,396.80 473,724.61 18.94 3.75 0.28
个百分点
增 加 16.35
境外 28,713.78 16,593.89 42.21 -33.13 -47.88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上
销售模式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年增减(%)
(%) (%)
增 加 3.21
直销 613,110.58 490,318.50 20.03 1.14 -2.76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34,176.87 万元,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为 490,318.5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76%。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生产量比 销售量比 库存量比
主要产品 单位 生产量 销售量 库存量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 (%) (%)
车载电源 万台 283.11 264.47 47.72 11.14 9.21 28.07
电驱系统 万台 16.47 16.30 2.48 -30.03 -1.09 41.71
产销量情况说明
无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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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情况
本期金额
本期占 上年同期
成本构成 上年同期金 较上年同 情况
分行业 本期金额 总成本 占总成本
项目 额 期变动比 说明
比例(%) 比例(%)
例(%)
新能源 直接材料 423,714.08 86.42 453,456.57 89.93 -6.56 /
汽车领 直接人工 18,668.73 3.81 18,982.66 3.76 -1.65 /
域业务 制造费用 47,935.70 9.78 31,780.08 6.30 50.84 /
分产品情况
本期金额
本期占 上年同期
成本构成 上年同期金 较上年同 情况
分产品 本期金额 总成本 占总成本
项目 额 期变动比 说明
比例(%) 比例(%)
例(%)
车载 直接材料
电 336,454.46 85.07 371,157.40 89.50 -9.35 /
源集 成
直接人工 16,422.30 4.15 16,894.93 4.07 -2.80 /
产品 制造费用 42,644.16 10.78 26,658.51 6.43 59.96 /
其他 车 直接材料 17,449.99 84.35 3,324.98 89.94 424.81 /
载电 源 直接人工 1,062.90 5.14 141.86 3.84 649.26 /
产品 制造费用 2,173.61 10.51 230.07 6.22 844.76 /
直接材料 69,809.62 94.20 78,974.19 92.03 -11.60 /
电驱系
直接人工 1,183.53 1.60 1,945.87 2.27 -39.18 /
统产品
制造费用 3,117.92 4.21 4,891.50 5.70 -36.26 /
注:其他车载电源产品包含车载充电机和车载 DC/DC 变换器。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本期成本金额较上年同比上升主要是由于销量上升导致。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实际控制的除外。
下列客户及供应商信息按照同一控制口径合并计算列示的情况说明
公司将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32,465.8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8.1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
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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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 关联关系
合计 / 432,465.83 68.19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 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
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50%的情形,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客
户的情形;客户一为本期新进入前 5 名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10%的贸易业务前五名销售客户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42,799.5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5.5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
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 关联关系
合计 / 142,799.53 25.58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 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
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50%的情形,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
供应商的情形;供应商三、供应商四为本期新进入前 5 名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10%的贸易业务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C.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贸易业务收入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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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中的“(一)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中的“(一)主营业务分析、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的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本期期末金
数占总资 数占总资 额较上期期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情况说明
产的比例 产的比例 末变动比例
(%) (%) (%)
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的票
应收款项融资 41,371.27 5.08 28,660.45 3.73 44.35
据增加所致
主要系公司预付采购款减
预付款项 565.01 0.07 1,180.33 0.15 -52.13
少所致
固定资产 144,110.16 17.68 108,950.61 14.17 32.27 主要系在建工程完工转固
在建工程 1,199.82 0.15 13,196.92 1.72 -90.91 所致
主要系期末租赁负债对应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34 68.64 0.01 -73.28 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减少
所致
主要系本期末预付长期资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696.57 2.42 6,756.83 0.88 191.51
产款增加所致
主要系公司本期新增外汇
衍生金融负债 297.37 0.04 不适用
远期合约所致
主要系公司预收货款增加
合同负债 24,302.13 2.98 13,147.56 1.71 84.84
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长期
长期借款 12,442.01 1.53 20,537.89 2.67 -39.42
借款减少所致
主要系待转销项税额增加
其他流动负债 1,840.34 0.23 587.23 0.08 213.39
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内房屋租赁
租赁负债 915.55 0.11 2,168.47 0.28 -57.78
减少所致
主要系跟收入相关的质保
预计负债 14,716.22 1.81 8,709.62 1.13 68.97
金增加所致
递延收益 8,263.80 1.01 5,231.01 0.68 57.98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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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补助增加所致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公司尚未盈利的成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12,440,271.9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38%。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三)所处行业情况”。
汽车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现有产能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台
主要工厂名称 设计产能 报告期内产能 产能利用率(%)
深圳宝龙生产基地 163.82 163.82 90.16
芜湖花津生产基地 203.26 203.26 61.14
芜湖创业园生产基地 38.68 38.68 70.28
注:本报告期为优化产能布局,公司芜湖创业园生产基地搬迁调整至芜湖花津,产能利用率阶段
性略有影响,后续将逐步恢复。
在建产能
□适用 √不适用
产能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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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车载电源主要产品的产能通过标准化折算为车载电源产品标准化产能。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按零部件类别
√适用 □不适用
销量 产量
累计同比增 累计同比增
零部件类别 本年累计 去年累计 本年累计 去年累计
减(%) 减(%)
车载电源 264.47 242.17 9.21 283.11 254.74 11.14
电驱系统 16.30 16.48 -1.09 16.47 23.54 -30.04
按市场类别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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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万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万元) 变动幅度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权益的累
本期公允价值 本期计提的减 本期出售/赎回
资产类别 期初数 计公允价值变 本期购买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数
变动损益 值 金额
动
其他 138,728.32 -784.28 1,172,394.05 1,185,268.34 126,638.30
合计 138,728.32 -784.28 1,172,394.05 1,185,268.34 126,638.30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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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权益 期末账面价
本期公允
期初账面 的累计公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 期末账面 值占公司报
衍生品投资类型 初始投资金额 价值变动
价值 允价值变 购入金额 售出金额 价值 告期末净资
损益
动 产比例(%)
外汇 -289.47 -586.84 363.38 -66.01 297.37 0.08
商品 7.82 7.05 -7.05
合计 -281.65 -586.84 370.43 -73.06 297.37 0.08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
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
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 南,对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重大变化的说明
为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价格及外汇汇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按照一定比例,针对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采购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业务开展套期保值及外汇掉期业务,业务规模均在预期的采购、销售业务规模内,具备明确的业务基础。报告期内,套
期业务实际损益金额合计-281.65 万元。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金融衍生品和商品期货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和外汇相挂钩,可抵消现货市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场交易中存在的价格风险的交易活动,实现了预期风险管理目标。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一)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原
材料价格和外汇市场汇率的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 1、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市场行情波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在汇率波动较
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 大的情况下,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
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 2、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交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会造成实际交易结果
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 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产生交易损失;
等) 3、资金风险:当市场价格出现巨幅变化时,可能存在因保证金不足、追加不及时被强平的风险;
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者人为失误造成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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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易的风险。
(二)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
料及外汇衍生品,遵循汇率风险中性的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
对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内部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
易风险。
汇率和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
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
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 每月底根据外部金融机构的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变动。
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
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
露日期(如有)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
不适用
露日期(如有)
(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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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电驱系统产品的研发
上海威迪斯 子公司 11,600.00 50,450.81 16,366.39 56,229.62 5,157.23 4,739.63
、生产与销售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威迈斯供应链 新设 /
素力电源 新设 /
芜湖威迈斯软件 注销 /
海口威迈斯一号 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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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威迈斯二号 注销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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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
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坚持自主研发、技术创新的道路,围绕新能源汽车领域,以全球化发展视野布局新产
品、新技术、新工艺,不断丰富产品线,打造产品技术、质量、安全可靠和多维度领先优势,致
力于成为全球汽车制造商最具价值的合作伙伴。
公司未来规划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坚持技术创新驱动,筑牢核心技术壁垒。公司将坚守长期主义发展理念,始终以市场及
客户真实需求为研发核心导向,深耕新能源汽车领域技术研发与创新迭代,不断巩固和提升核心
技术竞争力;同时依托完善的研发体系,快速响应客户定制化、多样化的产品需求,为公司长期
技术领先优势提供持续支撑。
二是聚焦主业深耕细作,延展产业服务链条。2025 年公司在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的市场拓展
已迈出坚实步伐,未来公司持续聚焦新能源汽车主赛道,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纵向深耕核心产品
的技术迭代与性能升级,横向以车载电源核心技术优势为基石,依托在大功率、高可靠性、高效
能电源领域的深厚技术沉淀,持续丰富产品矩阵,有序拓展技术同源的配套应用场景,实现产业
延伸。
三是全面推进全球化布局,深度参与全球市场竞争。公司将在巩固境内市场份额的基础上,
加快推进境外生产基地与运营服务中心的落地建设,持续开发优质境外客户资源,不断提升品牌
国际知名度与市场影响力,在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彰显中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是推进“数智化”转型升级,强化精益制造核心优势。公司将持续推进产线自动化升级与
数智化工厂建设,以数智化创新赋能产能布局优化与精益生产体系全面升级。一方面,依托全流
程数据洞察与柔性制造能力,进一步强化客户需求快速响应机制,提升交付效率与适配能力;另
一方面,通过全链条质量管控与生产工艺优化,持续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性能领先的新能源汽
车产品与服务,不断夯实公司在高端制造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
五是持续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夯实企业长远发展根基。公司将持续完善全链条人才培养与发
展体系,并以长效股权激励为核心抓手,进一步优化员工职业成长通道、系统化培训机制与市场
化绩效考核体系,以实现核心管理团队、研发技术骨干与公司长期发展的深度利益绑定,充分激
活团队创新潜能与经营活力,为企业长足发展提供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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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在研发方面,公司将持续深耕新能源动力域核心技术领域,紧密跟随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稳
步推进核心产品的迭代升级与创新研发,持续完善多场景产品矩阵布局。公司将依托现有技术积
累与成熟的研发体系,持续保障研发投入,聚焦核心技术方向持续攻关,不断优化产品性能、提
升产品可靠性,持续构建并巩固自主核心技术壁垒,为公司市场拓展与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
的技术支撑。
在生产运营方面,公司将持续加大生产端自动化投入,稳步推进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持续
提升核心工序自动化水平,以实现生产全流程的精细化管控。通过持续推进生产基地数智化升级,
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保障产品品质、优化制造成本,保障市场订单的及时交付,满足业
务发展带来的供货需求,提升生产运营管理水平,为公司未来业务规模的稳步扩张与全球化战略
落地提供坚实的运营支撑。
在市场营销方面,公司将在深化与核心境内战略客户的长期稳定合作,牢牢把握核心项目合
作机遇,通过同步研发、定制化服务、全流程保障等多种方式深化合作绑定,持续巩固公司客户
的核心车型项目的主要供应商地位,筑牢市场竞争壁垒;同时依托自身技术、产品与服务优势,
持续优化市场布局,巩固现有境内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市场份额,夯实公司经营发展的基本盘。
与此同时,公司将持续推进全球化发展战略,积极把握境外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机遇,稳
步拓展国际市场客户资源,推动全球市场业务持续发展,通过推进泰国生产基地项目建设与境外
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完善海外市场布局与服务体系,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的品牌影响力与核心竞
争力。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目前,公司已按
照上市公司规范要求建立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整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公
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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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6 次股东会。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
召集人的主体资格、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上述
股东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了 8 次会议。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选聘董事,
董事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全体董事能够认真、勤勉地履行
职责,积极参加有关业务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促进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公
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审议,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客观发表
独立、公正的意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各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
提出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支持。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依法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报刊及网站上披露公司的最新信息、使全体股东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公司制定了《内幕
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和重大
事项等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管理,防止和杜绝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增加了公司的透
明度,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建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交流的机制。公司重视
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建立了和投资者沟通的多重有效渠道,公司通过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与
广大投资者进行线上交流互动;认真对待上证 e 互动提问、投资者电话、邮件,由专人每天管理。
公司积极关注股东及投资者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公平对待每位股东及投资者,维护并保障其合法
权益。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
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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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
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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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年度内 报告期内从
是否在公
任期起始日 任期终止日 股份增 增减变动原 公司获得的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司关联方
期 期 减变动 因 税前薪酬总
获取薪酬
量 额(万元)
万仁春 董事长 男 58 2024 年 12 月 2027 年 12 月 80,934,338 80,934,338 - - 344.65 否
董事、总经
刘钧 男 53 2024 年 12 月 2027 年 12 月 27,379,309 27,379,309 - - 344.65 否
理
董事、副总
冯颖盈 经理、核心 女 44 2024 年 12 月 2027 年 12 月 6,077,477 6,077,477 - - 184.95 否
技术人员
职工董事、
杨学锋 核心技术 男 52 2024 年 12 月 2027 年 12 月 5,837,271 5,837,271 - - 102.06 否
人员
黄云 独立董事 男 63 2024 年 12 月 2027 年 12 月 - - - - 10.00 否
蒋培登 独立董事 男 44 2024 年 12 月 2027 年 12 月 - - - - 10.00 否
叶晓东 独立董事 男 60 2024 年 12 月 2027 年 12 月 - - - - 10.00 否
陈红升 副总经理 男 52 2024 年 12 月 2027 年 12 月 - - - - 272.32 否
副总经理、
韩永杰 核心技术 男 45 2024 年 12 月 2027 年 12 月 - - - - 188.10 否
人员
制性股票激
桂肖杰 副总经理 男 40 2024 年 12 月 2027 年 12 月 - 131,114 131,114 励计划第一 223.10 否
类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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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
李荣华 书、财务总 男 34 2024 年 12 月 2027 年 12 月 - - - - 154.49 否
监
核心技术
姚顺 男 45 2017 年 11 月 / 3,670,302 3,670,302 - - 138.06 否
人员
核心技术
徐金柱 男 42 2017 年 4 月 / - - - - 165.40 否
人员
核心技术
冯仁伟 男 39 2016 年 4 月 / - - - - 155.54 否
人员
核心技术
马春红 女 47 2011 年 12 月 / - - - - 58.32 否
人员
刘骥(离 核心技术
男 41 2018 年 4 月 2025 年 3 月 - - - - 57.00 否
任) 人员
郑必伟 核心技术
男 41 2016 年 1 月 2025 年 3 月 - - - - 22.19 否
(离任) 人员
张昌盛 监事会主
男 46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9 月 - - - - 80.00 否
(离任) 席
张晓卫
监事 男 42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9 月 - - - - 31.16 否
(离任)
唐春龙 职工代表
女 38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9 月 - - - - 39.84 否
(离任) 监事
合计 / / / / / 123,898,697 124,029,811 131,114 / 2,591.83 /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万仁春 研究开发部常务副总监、中试部总监、人力资源部副总监;2000 年 3 月至 2009 年 5 月,任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2009
年 9 月至今,历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刘钧
工程师、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研发部总监及市场部总监,2011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冯颖盈
程师;2011 年 12 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项目经理、研发部总监、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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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学锋
深圳研发中心总监、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职工董事。
黄云 年 9 月至 1997 年 6 月,任深圳泰康信公司工程师;1998 年 10 月至 2001 年 4 月,任深圳市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中心工程师;2015 年 12 月
至 2022 年 3 月,任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1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秘书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总监;2018 年 12 月至 2021 年 6 月,历任深圳天晨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主任会计师、所长;
蒋培登 2021 年 6 月至今,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1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天晨致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执
行董事、总经理;2021 年 8 月至 2024 年 10 月,任深圳市哈德胜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市优博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叶晓东 年 5 月至 1998 年 11 月,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办法律室法律顾问;1998 年 12 月至 2001 年 10 月,任广东华商律师事
务所律师;2001 年 11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广东益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8 年 10 月至今,任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
人;2020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宜美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古宇航有限公司维修工程师;2002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联想系统集成(深圳)有限公司工业工程及设施经理;2008 年 1 月至 2010
陈红升 年 8 月,任奥兰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工业工程及计划经理;2010 年 8 月至 2014 年 8 月,历任法雷奥汽车内部控制(深圳)有限公司
工业工程经理、事业部经理;2014 年 8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广州法雷奥发动机冷却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 年 6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
威迈斯电源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2018 年 11 月至今,任芜湖威迈斯总经理;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运营官。
韩永杰
桂肖杰 阳)有限公司大中华区高级销售总监;2020 年 9 月至 2024 年 10 月历任公司华东销售总监、华东销售副总裁;2024 年 11 月至今,任公
司国内销售副总裁。
李荣华 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账会计;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深圳市人人聚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税务经理;2018 年 7 月至今,历
任证券事务代表、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姚顺
目经理、市场部总监、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质量部副总裁。
徐金柱 2006 年 8 月至 2008 年 10 月,任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8 年 10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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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源开发部部长;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深圳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电源
开发部部长;2016 年 4 月至今,历任公司项目经理、硬件开发部副总监、硬件产品经理、硬件开发部总监;现任公司高级硬件开发总监。
冯仁伟 2016 年 4 月至今历任公司软件平台经理、硬件专家兼硬件产品经理、监事、硬件开发与试验验证部总监,现任公司高级硬件平台开发总
监。
马春红
术专家。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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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股东单位担任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的职务
万仁春 倍特尔 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7 年 06 月 至今
万仁春 特浦斯 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7 年 06 月 至今
万仁春 森特尔 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7 年 06 月 至今
在股 东单位 任职
/
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担任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的职务
深圳市博睿成投资管理
黄云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08 年 5 月 /
有限公司
深圳市人才加科技有限
黄云 监事 2012 年 3 月 /
公司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协
黄云 秘书长 2001 年 4 月 /
会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
蒋培登 独立董事 2021 年 12 月 /
有限公司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
蒋培登 独立董事 2022 年 9 月 /
限公司
深圳天晨致信税务师事
蒋培登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9 年 1 月 /
务所有限公司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
蒋培登 合伙人 2021 年 6 月 /
殊普通合伙)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
叶晓东 高级合伙人 2008 年 10 月 /
事务所
深圳宜美智科技股份有
叶晓东 独立董事 2020 年 10 月 /
限公司
在其他单位任职
/
情况的说明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等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决策程序 薪酬政策与方案,其中,董事的薪酬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东会审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审议确定。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
是
事项时是否回避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 2025 年 4 月 24 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高级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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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建议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的具体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 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个人在公司担任的经营行政管理职务及其行
定依据 使的经营管理职能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
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领取每年 10
万元的固定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任期内不领取薪酬。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实际支付情况 符合上述确定依据。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实际获得的薪酬合计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
获得的薪酬合计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依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结
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考核 合年度经营目标完成度、个人履职表现、行业薪酬水平等维度综合
依据和完成情况 评定;报告期内相关人员均完成对应考核指标。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
公司目前未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施递延支付安排,薪酬按
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递延
约定周期足额发放。
支付安排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支付合法合规,暂不存在止
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止付
付追索情形。
追索情况
(四)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冯仁伟 核心技术人员 聘任 工作调动
马春红 核心技术人员 聘任 工作调动
刘骥 核心技术人员 离任 工作调动
郑必伟 核心技术人员 离任 工作调动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是否 会情况
董事
独立 本年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姓名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董事 加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万仁春 否 8 8 0 0 0 否 6
刘钧 否 8 8 0 0 0 否 6
冯颖盈 否 8 8 0 0 0 否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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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学锋 否 8 8 0 0 0 否 6
黄云 是 8 8 0 0 0 否 6
蒋培登 是 8 8 0 0 0 否 6
叶晓东 是 8 8 0 0 0 否 6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8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8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 蒋培登、黄云、万仁春
提名委员会 叶晓东、黄云、万仁春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黄云、叶晓东、万仁春
战略委员会 万仁春、黄云、刘钧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其他履行职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责情况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 /
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
管理的议案》
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
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
的议案》
议案。
职情况报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报告》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度>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月 24 日
/
月 22 日 预计的议案》
(三)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其他履行职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责情况
/
月 24 日 2、《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
方案的议案》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 /
月6日 2、《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
考核管理办法》
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
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
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 /
月5日 2、《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月 22 日 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其他履行职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责情况
月 24 日 项行动方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 /
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
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
月 22 日 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
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
议案。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五)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1,586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2,576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4,162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人数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3,055
销售人员 163
技术人员 751
财务人员 43
行政人员 150
合计 4,162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博士及以上 4
硕士 261
本科 941
大专 764
高中及以下 2,192
合计 4,162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员工的经验、责任、工
作技能、绩效表现、工作岗位及市场定位等因素核定员工薪资。公司围绕经营目标的达成,兼顾
市场竞争水平与激励效果,制定科学合理的、有市场竞争力的整体薪酬体系,实现企业和员工共
赢发展。
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高管人员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
目标紧密结合,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及员工能力提升,每年结合企业文化、战略规划和公司业务需求,拟
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体系、部门根据本体系、部门的业务需求及员工发展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公司培训持续稳定有序开展,逐步形成符合公司发展和员工个人成长需求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培
训格局,有效推动了公司经营目标实现和战略规划的实施。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的形式、期限间隔、现金分红的条
件和比例、股票股利、剩余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利润分配政策
的调整等情况做了明确要求。公司现有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
期内,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变更。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否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6.6
每 10 股转增数(股)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275,840,743.20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58,315,308.92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44,343,323.16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320,184,066.36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注:上述现金分红金额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419,188,098 股减去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回购专户
股数为基数初步测算。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1,023,416,643.4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534,291,854.8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46,687,439.4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
(3)=(1)+(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479,249,621.6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121.2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801,800,525.1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注: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截至目前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
度,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 2024 年度作为首个
起算年度,故上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系指 2024 年度与 2025 年度。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激励方 标的股票 标的股票数量 激励对象人 激励对象人数 授予标的股
计划名称
式 数量 占比(%) 数 占比(%) 票价格
制性股票 限制性 874,087 0.21 21 0.50 12.111 元
激励计划 股票
注:(1)“标的股票数量占比”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总数占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
(2)“激励对象人数占比”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员工总数计算。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 授予价 期末已获
年初已授 报告期新 期末已获
可归属/行 已归属/行 格/行 归属/行
计划名称 予股权激 授予股权 授予股权
权/解锁数 权/解锁数 权价格 权/解锁
励数量 激励数量 激励数量
量 量 (元) 股份数量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完
计划名称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成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员工持股
已达到触发值 8,929,949.24
计划授予对象
合计 / 13,105,571.66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5 月 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董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法》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
查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在公司内部 OA 办公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5 月 1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系统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
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
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32)
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任何异议。
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5 月 2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 编号:2025-035)《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公告编号:2025-034)。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 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关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 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员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 (截至授予日)》。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公司根据 2025 年 7 月 14 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 2025 年限
明》及《过户登记确认书》,完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成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与 2025 年 7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 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9)。
作。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限制性
报告期新 期末持
年初持有 股票的 报告期
授予限制 已解锁股 未解锁股 有限制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 授予价 末市价
性股票数 份 份 性股票
票数量 格 (元)
量 数量
(元)
桂肖杰 副总经理 - 131,114 12.111 - 131,114 131,114 32.97
合计 / - 131,114 / - 131,114 131,114 /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坚持竞争力原则、贡献与薪酬相对应、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激励与约
束相结合的原则,由基础薪酬、绩效年薪和长期激励组成。其中,基础薪酬按月发放,根据工作
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确定;绩效年薪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目标指标完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成情况确定;长期激励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高管人员采取股票期权、限制
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长期激励措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与
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公司主要通过以下措施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1)进一步完善
内控制度建设,对公司经营活动各环节进行了更加细化的管控,强化内部审计监督;(2)强化董
事会及关键岗位的内控意识和责任;(3)加强内部控制培训及学习。2025 年 8 月,公司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修订/制定《公司章程》及下列制度:
序号 制度名称 制定/修订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序号 制度名称 制定/修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设立及管理、
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措施、内部审计监督等做了明确规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子公
司重大事项报告流程等进行了规定,权责明确。
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存在异常的风险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与公司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意见一
致。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十六、董事会有关 ESG 情况的声明
公司高度重视并全力支持涉及 ESG 的相关工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重视环境保护,关注与
员工、股东、客户、供应商、政府及社会等利益相关方之间沟通和交流,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
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注重节能减排,并按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建
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并设立了安环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及环境治理管理制度的制定
与实施,全方位监控落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员工工作环境安全及公司运营过程的环境保
护。
十七、ESG 整体工作成果
√适用 □不适用
(一)本年度具有行业特色的 ESG 实践做法
□适用 √不适用
(二)本年度 ESG 评级表现
√适用 □不适用
ESG 评级体系 ESG 评级机构 公司本年度的评级结果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
同花顺 ESG 评级 BB
有限公司
Wind ESG 评级 万得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BB
(三)本年度被 ESG 主题指数基金跟踪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八、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数量
(个)
序号 企业名称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查询索引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龙岗分公司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九、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三)核心技术与
研发进展”。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
不适用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公司建立了《信息安全管理程序》《保密制度》,对公司所有信息进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
文件查询和使用的权限;对 IT 信息进行严格授权管理,以防止非授权的信息泄漏;公司对涉密员
工进行“信息安全培训”,签署《保密协议》,以提高员工保密意识。对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
公司制定了信息安全预案,并按预案进行演练,以提高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响应能力。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数量 情况说明
对外捐赠
向西安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 5 万元,向南京
航空航天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 15 万元,向广
东省广东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 5 万元,
其中:资金(万元) 65
向西北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 5 万元,向华中
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 5 万元,向深圳市
南山区慈善会捐赠 30 万元。
物资折款(万元) - -
公益项目
其中:资金(万元) - -
救助人数(人) - -
乡村振兴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持企业社会责任,积极投身教育慈善事业,共计向 5 家高校教育基金会及深圳市南山
区慈善会捐款合计 65 万元用于相关奖学金项目,进一步拓展了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的渠道。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重视股东利益保护,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持续深入开展股东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其他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内部管理制度,持续提升公司法人治理及规范运作水平,以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
司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 e 互动、投资者热线、投资者交流会等多种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积极建立公开、公正、透明、多维度的投资者关系,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的
了解,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决策参与权,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障职工合法
权益,为员工按时缴纳“五险一金”等各项保险,不断完善公司薪酬绩效体系,促成职工收入稳
定增长;公司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开设员工活动室,为职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公司高
度重视员工培训,积极鼓励员工和管理层不断学习,持续开展培训活动,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打下
良好的基础,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路径和机会;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成立了工会,
并选举了工会组织和代表委员,员工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加入工会,工会定期召开会议,
讨论员工关心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进行解决,保障了员工权益。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103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2.47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8,120.50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19.37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秉持“坚持创新,提供安全可靠的新能源动力域产品与服务,专业专注新能源汽车领域,
成为全球汽车制造商最具价值的合作伙伴”的使命和愿景,在公司逐步发展壮大的同时,特别注
重与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的战略共赢,形成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机制。
一方面,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安全、环保、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建立良好的客户沟通合
作机制,以客户需求为出发点,为客户创造价值,与客户共同成长,全力保障客户的权益,持续
加强售前、售中、售后的客户服务,建立优质的客户服务体系。
另一方面,公司致力于打造安全高效的供应链文化,建立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执行严格
的供应商认证标准、准入制度及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如《供应商定点管理规范》《供应商送
货规范》等系列管理制度,与供应商进行诚信约定并开展友好合作,实现共赢发展。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生产方针,通过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
立长效的监督机制,为员工提供健康和安全的工作和生产环境。为科学规范管理,公司推行 ISO
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安全、健康培训机制:入职培训、岗前培训、在岗培
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设施安全操作和维护保养措施,以保证设备的稳定性。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公司注重技术研发,建立了创新机制和创新体系,鼓励研发团队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
促进科研、开发、生产、市场的结合。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采取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
禁止协议、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物理隔离涉密办公场所和生产区域、实行内外网隔离等多种措施
保护公司及员工本人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十、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设立党支部,在党的领导下,公司党支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生产经营中心抓党建、抓基层、打基础,加强党建
工作和科研生产工作的有机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在党支部全体党员的共同
努力下,公司各项党建工作有序开展,公司党支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党的思想建设,丰富
和深化企业文化,助力公司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次数 相关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召开业绩说明会 3
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半年
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第三季度
业绩说明会。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
详 见 公 司 官 方 网 站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是 □否
(www.vmaxpower.com.cn)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为了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及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公司严格遵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从信息披露的信息识别、报告、审批、披露的全流程进行了规范,
并不间断地加强对监管层相关文件的学习,同时加强与监管员的沟通,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为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及相关权益奠定基础。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下设证券部负责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工
作。为及时了解投资者需求和市场反馈,公司通过邮件、现场调研、电话会议、上证 e 互动等多
种形式建立与投资者交流的平台,回应投资者关切的热点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业绩说明会共 3 次,召开投资者调研会多次,与多家机构就公司经营
情况、发展战略、业绩情况等投资者较为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通过投资者热线
电话、上证 e 互动等方式对投资者有关公司未来业绩展望、产能规划、产品市场前景等问题进行
了回复。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合法性,增强公司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严格贯彻公平、公开、公正对待所有股东的
原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同时,公司主动与资本市场、投资者
保持良好沟通,持续提升公司透明度,进而传递公司投资价值与市场形象。截至 2025 年末,公司
未出现因信息披露违规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事件。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并指定《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经济参考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
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刊和网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有
关信息,确保了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情况。
公司持续加强对董监高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人员的培训,建立信息披露的合规意识,同时加
深信息披露工作人员对公司业务、产品、行业的理解,以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方式披露对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决策有用的信息,并针对投资者关注度高、市场反馈频繁的信息通过公告、
投资者交流记录、投资者问答等形式对外发布,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
明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四)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履行其职责,参与修订《员工持股管理办法》、关联
交易额度预计等事项的决策,保证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 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倡导公平竞争,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坚决杜绝任何混
淆市场、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不实施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交易机会。同时,公司尊重并保
护商业秘密,不进行虚假宣传,保障有奖销售公正透明;在日常生产营活动中,把诚信、廉洁,
禁止利用工作机会,对相关方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并设立有内部信箱,对腐败问题零容
忍,致力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25 年,公司未发生与不正当竞争行为、反垄断相关的法
律诉讼。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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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是
是 如未能
否
否 及时履 如未能
承 承 及
有 行应说 及时履
诺 诺 承诺 承诺 时
承诺方 履 承诺期限 明未完 行应说
背 类 内容 时间 严
行 成履行 明下一
景 型 格
期 的具体 步计划
履
限 原因
行
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
与 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首 2、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
次 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控股股
公 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
东、实 自公司上
开 股 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期间如公司发生
际控制 公开 市之日起
发 份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指经除权除息相应调
人万仁 发行 是 36 个月并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行 限 整后的价格。
春及其 前 延长 6 个
相 售 3、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
近亲属 月等
关 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
李谋清
的 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 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亦遵
诺 守本条承诺。
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
求执行;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司股份的,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如公司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指经除权除息相
应调整后的价格。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
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
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期间如公司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指经除权除息相应
员工持
调整后的价格。 自公司上
股 股平台
份 倍特
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 发行 是 36 个月并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限 尔、特
要求执行;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 前 延长 6 个
售 浦斯和
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 月等
森特尔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的公司股份的,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
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指经除权
除息相应调整后的价格。本企业保证减持时及时予以公告,公告中明确减持的数量或
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股 谢广银 1、本企业所持有的从公司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先生受让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 公开 自公司上
份 和辰途 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 发行 是 市之日起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限 十五号 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 前 3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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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 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
要求执行;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就本企业
从实际控
制人受让
的公司上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
市前股份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公司上
除上述股份外,就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
市之日起
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或自本企业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以孰晚为
准),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
本企业所
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开 持有的上
份 辰途十 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
发行 是 市前已发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限 三号 述承诺。
前 行的股份,
售 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
自公司上
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
市之日起
要求执行;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
自本企业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取得发行
人股份之
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日起 36 个
月(以孰晚
为准)
股 公司董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 自公司上
公开
份 事刘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 市之日起
发行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限 钧、冯 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12 个月并
前
售 颖盈、 2、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 延长 6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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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月 1、锁定
注
杨学
锋、姚 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 期届满后
顺,高 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期间如公司发生派 24 个月和
级管理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指经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本人离职
人员陈 后的价格。 后 6 个月;
红升、 3、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 此外冯颖
李莹 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 盈、杨学锋
莹、韩 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和姚顺自
永杰和 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亦遵 本人所持
李荣华 守本条承诺。 公司首发
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 售期满之
求执行;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日起 4 年
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司股份的,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如公司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指经除权除息相
应调整后的价格。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冯颖盈、杨学锋和姚顺出具承诺:
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外,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本人所持公司
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将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
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
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监事张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
股
昌盛、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 公开 自公司上
份
冯仁伟 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发行 是 市之日起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限
和唐春 2、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 前 12 个月等
售
龙 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亦遵
守本条承诺。
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
求执行;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
职后 6 个月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
诺。
核心技 2、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外,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本人所持公 自公司上
股 术人员 司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将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 市之日起
公开
份 刘骥、 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 12 个月和
发行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限 徐金柱 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人离职
前
售 和郑必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 后 6 个月
伟 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 等
求执行;本承诺出具后,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在本人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自身发展/资金需要,本人存在适当减持
公司控
公司之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
股股
其 东、实
公开转让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 否 长期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他 际控制
人万仁
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
春先生
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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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相应调整),减持股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
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
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控 在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自身发展/资金需要,本人/本企
股股东 业存在适当减持公司之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
近亲属 1、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集中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非
李谋 公开转让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
清、控 2、减持价格与减持股数。本人/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
股股东 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本企业在公司首
控制的 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员工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开
其 股平台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相应调整),减持股数不超过本人/本企业直
发行 否 长期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他 倍特 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前
尔、特 3、减持期限。本人/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
浦斯、 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森特尔 4、信息披露。本人/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
和持有 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公司 5、本人/本企业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上股份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的股东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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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钧 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
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在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自身发展/资金需要,本人/本企
公司
业存在适当减持公司之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
上股份
公开转让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
的股东
蔡友
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本企业在公司首
良、胡
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锦桥、
公司上市前本人/本企业初始入股价格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孰低金额
新余同
(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
晟、广
行价格相应调整),减持股数不超过本人/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州广
其 祺、辰
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发行 否 长期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他 途华
迈、辰
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途六
号、辰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途十五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号、辰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
途十三
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
号、辰
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途十四
如果本人/本企业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公司,本人/本企业在接到
号和谢
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
广银
收益交给公司。
公司、 1、启动及终止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控股股 (1)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公开
其 东及实 日的收盘价(第 20 个交易日构成“触发日”)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期末经审计的每
发行 否 长期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他 际控制 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
前
人万仁 公司股份总数,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
春、董 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时,且公司情况同时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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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不 足《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证券交易所对于回购等股本
含独立 变动行为的规定(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董事)、 (2)停止条件:在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或是实施前,如发生(1)公
高级管 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2)继续实
理人员 施股价稳定措施将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3)各相关主体在连续 12 个月内
购买股份的数量或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均已达到上限等情况,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
施。
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如再次发生上述启动条件,则再次启
动稳定股价措施。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
股票;(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其中,第一选择为
公司回购股票,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第三选择为董事(不
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1)公司回购
①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规
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③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
式。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期末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单一会计年度回购股票的资金合计
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①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
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之日仍未满足前述停止条件的;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后前述启动条件再次
被触发。
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期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增持股份的方式为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
其他方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用于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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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薪酬(税后)加上上一年度现金分红(税后)的 20%,不高于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
领取薪酬(税后)加上上一年度现金分红(税后)的 70%。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期间内,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予转让。
(3)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
行增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仍未满足前述停止条
件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后前述启动条件再次被
触发。
②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
年度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份的方式为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前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一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
金额应不低于本人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及津贴总额的 20%,不超过
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及津
贴总额的 5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③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3 年内聘任新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董事(不含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1)公司回购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内做出回购股份
的决议。
②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
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③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 30 个工作日
内实施完毕。
④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10 个工
作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启动条
件触发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作出增持公告。
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次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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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启动增持,并应在 30 个工作日内实施完毕。
(1)公司承诺
①公司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
和责任。
②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公司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A.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
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公司将立即停止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及股
东分红(如有),直至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C.如因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在一定时期
内无法履行回购义务的,公司将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①本人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
和责任。
②如本人届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票,本人将在审议股份回购议案的股东大会中
就相关股份回购议案投赞成票。
③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本人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A.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
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如果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停
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
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①本人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下的各项义务和
责任。
②如本人届时持有公司的股票,本人将在审议股份回购议案的股东大会中就相关股份
回购议案投赞成票。
③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本人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A.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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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如有)或津贴
(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
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公司对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出具承诺:
(1)本公司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
形。
(2)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如本公司因存在欺诈发行被证券监
管机构或司法部门认定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本公司承
诺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等有权机构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
公司、 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控股股 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且不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证券监管机构或证券
公开
其 东及实 交易所另有规定的,本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股份回购
发行 否 长期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他 际控制 义务。
前
人万仁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春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先生对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出具承诺:
(1)本人保证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相关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不符合发行上
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取得发行注册的情形。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如公司因存在欺诈发行被证券监管机
构或司法部门认定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公司承诺在上
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等有权机构确认后三十日内,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
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回购事宜作出决议时,
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公司、 1、公司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控股股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东及实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 公开
其
际控制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 发行 否 长期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他
人万仁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 前
春、全 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
体董 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中规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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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高 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
级管理 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人员 (2)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水平
在巩固公司现有业务优势前提下,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依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契机,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储备,开发新产品,
加快研发成果转化步伐,完善营销网络渠道,加快业务拓展,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工
业互联网通信领域领先企业,巩固公司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加利
润分配决策透明度、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
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
规划,明确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
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本次发行实施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
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从而切实保
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确
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
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对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出具承诺:
公司将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若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将在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及时公告未履行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
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
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以上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将在日后的定期报告中持续
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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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先生对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出具承诺:
(1)在任何情况下,本人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不会越权干预公司
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
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
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连带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前,若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就涉
及填补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发布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已出具的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
时,本人将及时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万仁春先生、刘钧先生、冯颖盈女士、杨学锋先生、缪
龙娇女士、姚顺先生、章顺文先生、黄文锋先生、叶晓东先生、陈红升先生、李莹莹
女士、韩永杰先生、李荣华先生对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出具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
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本人将全力促使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
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本人将全力促使公司拟公
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本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及时公告未履行的事实及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及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7)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前,若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就涉
及填补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发布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已出具的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
时,本人将及时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分 公司 (一)公司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公开 否 长期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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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 在科创板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未来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 发行
如下: 前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
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
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
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
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
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
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
配、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
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等事项发生,且当年度
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
值;
②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现金分红的时间间隔和比例
①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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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
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②为保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当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最近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
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
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③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
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
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
设备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20%。
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子公司的股东权利,根据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促成子公司向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并确保该等分红款在公司向股东进行分红前支付给公司。
(4)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正常的经营,包括为公司的发展
而进行的业务拓展、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或为降低融资成本补充流动资金等。
(5)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
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利润分配预案,并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并审议通过后提
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对于公司当年未分配利润,董事会在分配预案中应当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者原则。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
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
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发表的明确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形成书面记录
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董事会审议股票股利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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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真实合理因素。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若
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监事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
明或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表
决。为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
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
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
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损害股东权益、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
如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有关调整利润
分配的议案需提交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及监事会全体监事过
半数同意后,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
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
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二)公司对于利润分配政策出具承诺:
公司承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及 本公司/本人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
控股股 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公开
其 东、实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 否 长期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他 际控制 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
前
人、董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事、监 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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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高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
级管理 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人员 新股。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5 个
工作日内,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
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
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且不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证券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另
有规定的,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
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向公
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对下列事项作出承诺和保证:
似的业务,未控制任何经营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分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经营实体(以下合称“经营实体”),未
有其他可能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时及将来均不开展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现时及将来均不新设或
收购经营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的经营实体,现时及将来均不在中国
解 公司控
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
决 股股
务可能存在竞争的业务、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 公开
同 东、实
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发行 否 长期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业 际控制
竞 人万仁
实体将采取如下措施确保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
争 春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
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
的第三方;(5)其他有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方式。
营实体将来取得经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商业机会,本人或者本人
直接或间接控制的经营实体将无偿将该商业机会转让给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
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公司所有。本承诺持续有效,
直至本人不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止。
解 公司控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开 否 长期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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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股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先生对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内容如下: 发行
关 东、实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等关联企业与威迈斯发生的关联交易(如有) 前
联 际控制 已充分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交 人万仁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威迈斯发生的关联交易(如有)均按照正常商业行
易 春、公 为准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威迈斯权益的情形。
司持股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威迈斯发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
上的股 进行。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现时及未来均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东倍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威迈斯《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尔、特 等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
浦斯、 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益,不通过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威迈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森特 益。
尔、刘 (4)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威迈斯相关
钧先 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威迈斯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
生、蔡 要求威迈斯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友良先 (5)本人将督促本人的近亲属,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同受
生、胡 本承诺函的约束。
锦桥女 (6)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威迈斯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
士、新 (7)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
余同 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晟、广 (8)本人承诺以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州广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对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
祺、辰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途华 (9)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公司完成上市前,若前述说明情况发生任何变
迈、辰 化或发现相关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等,则本人将在相关事实或情况发生后及时告知公
途六 司及相关中介机构。
号、辰 (10)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为威迈
途十五 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号、辰 2、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
途十三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倍特尔、特浦斯、森特尔、刘钧先生、蔡友良先生、胡锦桥女
号、辰 士、新余同晟、广州广祺、辰途华迈、辰途六号、辰途十五号、辰途十三号、辰途十
途十四 四号和谢广银对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内容如下:
号和谢 (1)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等关联企业与威迈斯发生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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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银、 联交易(如有)已充分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 (2)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威迈斯发生的关联交易(如有)均
监事、 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威迈斯及其子公司权益的情
高级管 形。
理人员 (3)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
及核心 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
技术人 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企业/
员 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
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本企业/
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威迈斯相关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威迈斯的资金、资产和资
源,也不会违规要求威迈斯为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其他
债务提供担保。
(5)本企业/本人将督促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近亲属,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控
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6)本企业/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威迈斯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
(7)本企业/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
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8)本企业/本人承诺以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
重大遗漏;如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对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
本人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本企业/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公司完成上市前,若前述说明情况发
生任何变化或发现相关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等,则本企业/本人将在相关事实或情况发
生后及时告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
(10)本承诺函自本企业/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企业
/本人作为威迈斯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内容
如下: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等关联企业与威迈斯发生的关联交易(如有)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已充分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威迈斯发生的关联交易(如有)均按照正常商业行
为准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威迈斯权益的情形。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威迈斯发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
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
进行。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现时及未来均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威迈斯《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等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
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益,不通过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威迈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
(4)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威迈斯相关
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威迈斯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
要求威迈斯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5)本人将督促本人的近亲属,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同受
本承诺函的约束。
(6)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威迈斯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
(7)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
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8)本人承诺以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对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公司完成上市前,若前述说明情况发生任何变
化或发现相关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等,则本人将在相关事实或情况发生后及时告知公
司及相关中介机构。
(10)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为威迈
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公司对于股东信息披露出具专项承诺:
其
公司 潜在纠纷等情形。 发行 否 长期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他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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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对于保障公司独立性出具承诺:
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本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
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部门和技术、管理人员,独立开展各项业务活动;本公司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业务经营活动的情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本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
公司及 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公司控 4、本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
股股 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 公开
其
东、实 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本公司合法拥有与业务经营有关的房产、商标、专利等资产的 发行 否 长期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他
际控制 所有权、使用权;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产产权关系 前
人万仁 清晰,本公司的资产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春 5、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
监事以外的职务;本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独立于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处领取薪酬,不存在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代发的情况;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中兼职。
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
务报告的可靠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况。
公司控 对于公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出具承诺:
公开
其 股股 如果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在报告期内未按照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或规章的相关规
发行 否 长期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他 东、实 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而遭受任何处罚,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应有权
前
际控制 部门要求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而遭受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公司及其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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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万仁 股子公司的上述损失并承诺不向公司进行追偿。
春
公司控
对于公司劳务派遣用工出具承诺:
股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用工且部分月份存在用工人数超过用工总 公开
其 东、实
量的 10%的情况。若相关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 发行 否 长期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他 际控制
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处罚,导致公司存在损失的,由本人 前
人万仁
承担公司的上述损失。
春
公司对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出具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
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完全有效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
本公司承诺将遵守以下约束措施:
①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
公司、
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
控股股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东、实
②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际控制
③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
人万仁
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 公开
其 春、董
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发行 否 长期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他 事、监
④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 前
事、高
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本公司领薪);
级管理
⑤如未能按时履行承诺事项或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
人员及
担赔偿责任。
核心技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
术人员
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
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仁春先生对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出具承诺: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作出或披露的公开承
诺,并承诺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将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①本人将在股东大会、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
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
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如有)用于承担前
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如有),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
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③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如有);
④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⑤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如有);
⑥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所获收益支
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⑦本人因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
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出具
承诺: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作出或披露的公开承
诺,并承诺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将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①本人将在股东大会、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
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
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如有)用于承担前
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的公司股份(如有),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
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③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如有);
④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⑤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如有);
⑥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所获收益支
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⑦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
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与 2025 2025 年限
股 其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 年5 制性股票
威迈斯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权 他 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月7 激励计划
激 日 期间
励
相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2025 2025 年限
关 其 激励对 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解除限售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 年6 制性股票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的 他 象 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 月6 激励计划
承 利益返还公司。 日 期间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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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业绩承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11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7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薛志娟、兰轶林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
薛志娟 1 年、兰轶林 2 年
年限
名称 报酬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20
合伙)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公司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5-033)。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 20%以上(含 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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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
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收
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上述事项相关工商变
更手续已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完成。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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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与上 担保发生 担保是否
被担保 担保金 担保 担保 担保类 担保物(如 担保是 担保逾 反担保情 是否为关 关联
担保方 市公司的关 日期(协议 已经履行
方 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型 有) 否逾期 期金额 况 联方担保 关系
系 签署日) 完毕
上海威 威迈斯 连带责 被担保方项
全资子公司 15,000 2022-02-17 2022-02-17 2037-02-16 否 否 无 是 合营公司
迈斯 企管 任担保 目土地
上海威 威迈斯 连带责 被担保方项
全资子公司 9,000 2023-04-13 2023-04-13 2037-02-16 否 否 无 是 合营公司
迈斯 企管 任担保 目土地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24,00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方与 被担保方与 担保发生日 担保是否
担保金 担保是否 担保逾 是否存在
担保方 上市公司 被担保方 上市公司的 期(协议签署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类型 已经履行
额 逾期 期金额 反担保
的关系 关系 日) 完毕
威迈斯 公司本部 芜湖威迈斯 全资子公司 45,000 2022-12-02 2022-12-28 2032-12-28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威迈斯 公司本部 芜湖威迈斯 全资子公司 5,000 2024-10-15 2024-10-15 2025-10-15 连带责任担保 是 否 否
威迈斯 公司本部 芜湖威迈斯 全资子公司 20,000 2024-07-01 2024-07-01 2025-02-06 连带责任担保 是 否 否
威迈斯 公司本部 芜湖威迪斯 全资子公司 3,000 2024-07-03 2024-07-03 2029-07-03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威迈斯 公司本部 芜湖威迈斯 全资子公司 30,000 2025-03-06 2025-03-06 2026-03-06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威迈斯 公司本部 芜湖威迈斯 全资子公司 5,000 2025-05-23 2025-05-26 2026-05-25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威迈斯 公司本部 芜湖威迈斯 全资子公司 20,423 2025-05-23 2025-05-26 2026-05-25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威迈斯 公司本部 芜湖威迈斯 全资子公司 12,000 2025-07-11 2025-07-11 2026-07-11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威迈斯 公司本部 芜湖威迈斯 全资子公司 25,000 2025-07-17 2025-07-17 2026-04-08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威迈斯 公司本部 芜湖威迪斯 全资子公司 5,000 2025-11-05 2025-11-05 2026-11-05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威迈斯 公司本部 芜湖威迈斯 全资子公司 10,000 2025-11-05 2025-11-05 2026-11-05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否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107,423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155,423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179,423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49.46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24,00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
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32,000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不适用
担保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风险特征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低风险 126,441.45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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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其中:截 截至报告 截至报告
招股书或募 截至报告 本年度投
至报告期 期末募集 期末超募
集说明书中 超募资金 期末累计 本年度投 入金额占 变更用途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末超募资 资金累计 资金累计
募集资金承 总额(3)= 投入募集 入金额 比(%) 的募集资
来源 到位时间 总额 净额(1) 金累计投 投入进度 投入进度
诺投资总额 (1)-(2) 资金总额 (8) (9) 金总额
入总额 (%)(6) (%)(7)
(2) (4) =(8)/(1)
(5) =(4)/(1) =(5)/(3)
首次公开 2023 年 7
发行股票 月 21 日
合计 / 199,090.90 183,581.54 133,230.33 50,351.21 118,622.61 4,363.17 / / 4,765.8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可
是否为 截至报 投入
行性是
招股书 告期末 投入进 进度
是否 截至报告期 否发生 节
或者募 募集资金计 累计投 项目达到预 是否 度是否 未达 本项目已实
募集资金 项目 涉及 本年投 末累计投入 本年实现的 重大变 余
项目名称 集说明 划投资总额 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已结 符合计 计划 现的效益或
来源 性质 变更 入金额 募集资金总 效益 化,如 金
书中的 (1) (%) 态日期 项 划的进 的具 者研发成果
投向 额(2) 是,请说 额
承诺投 (3)= 度 体原
明具体
资项目 (2)/(1) 因
情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新能源汽
首次公开 车电源产 生产 不适
是 否 62,000.00 62,070.41 100.11 2024/3/31 是 是 292,766.32 292,766.32 否
发行股票 品生产基 建设 用
地项目
龙岗宝龙
新能源汽 本项
首次公开
车电源实 研发 是 否 21,230.33 402.70 2,189.03 10.31 2027/12/31 否 否 目已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发行股票
验中心新 延期
建项目
首次公开 补充流动 补流 不适
是 否 50,000.00 50,000.00 100.00 不适用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发行股票 资金 还贷 用
首次公开 不适 不适
超募资金 其他 否 否 50,351.21 4,363.17 4,363.17 8.6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发行股票 用 用
合计 / / / / 183,581.54 4,765.87 118,622.61 / / / / / / /
注: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用途 性质 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进度(%) 备注
(1)
(2) (3)=(2)/(1)
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新建项目 10,000 37.50 0.38
新能源汽车电驱总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新建项目 19,000 4,325.67 22.77
超募资金 21,351.21
合计 / 50,351.21 4,363.17 /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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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
报告期 期间最高
用于现金
末现金 余额是否
董事会审议日期 管理的有 起始日期 结束日期
管理余 超出授权
效审议额
额 额度
度
其他说明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鉴证的结论性意见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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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09,994,506 49.89 - - - -43,359,039 -43,359,039 166,635,467 39.75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86,095,809 20.45 - - - -1,268,767 -1,268,767 84,827,042 20.24
境内自然人持股 123,898,697 29.43 - - - -42,090,272 -42,090,272 81,808,425 19.52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10,962,636 50.11 - - - 41,589,995 41,589,995 252,552,631 60.25
三、股份总数 420,957,142 100 - - - -1,769,044 -1,769,044 419,188,098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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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1)公司首发限售股42,964,359 股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
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2)公司实施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计向激励对象授予 874,087 股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并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3)公司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 1,268,767 股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
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4)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减少注册资本 1,769,044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65)。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
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643,131 股。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回购的股份中 874,087 股已用
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并已完成登记;剩余 1,769,044 股已依法予以注销并
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上述股本变动使公司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被摊薄,请参阅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指标”之“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年初限售股 本年解除限 本年增加限 年末限售股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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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售股数 售股数 数 期
首次公开发行 2025 年 1 月
刘钧 27,379,309 27,379,309 0 0
原始股份限售 27 日
首次公开发行 2025 年 1 月
冯颖盈 6,077,477 6,077,477 0 0
原始股份限售 27 日
首次公开发行 2025 年 1 月
杨学锋 5,837,271 5,837,271 0 0
原始股份限售 27 日
首次公开发行 2025 年 1 月
姚顺 3,670,302 3,670,302 0 0
原始股份限售 27 日
上海东方证券
首次公开发行 2025 年 7 月
创新投资有限 1,268,767 1,268,767 0 0
原始股份限售 28 日
公司
限制性股票 0 0 874,087 874,087 股权激励 起 12 个月、
(合计 21 人) 24 个月
合计 44,233,126 44,233,126 874,087 874,087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份总数变动的原因系: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9 日实施股份回购方
案,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2,643,131 股。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回购的股份中 874,087 股已用
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并已完成登记;剩余 1,769,044 股已依法予以注销并
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8,318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
(户)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户)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
(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总数(户)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况 股东
(全称) 增减 数量 (%) 件股份数量 性质
股份
数量
状态
境内自然
万仁春 80,934,338 19.31 80,934,338 无
人
深圳特浦斯企业
境内非国
管理合伙企业 32,469,396 7.75 32,469,396 无
有法人
(有限合伙)
深圳倍特尔企业
境内非国
管理合伙企业 32,469,396 7.75 32,469,396 无
有法人
(有限合伙)
境内自然
刘钧 27,379,309 6.53 质押 7,400,000
人
境内自然
胡锦桥 -1,500,000 19,476,003 4.65 无
人
深圳森特尔企业
境内非国
管理合伙企业 16,173,964 3.86 16,173,964 无
有法人
(有限合伙)
境内自然
黄娅楠 495,177 15,390,063 3.67 无
人
深圳市同晟创业
投资管理有限公
境内非国
司-新余同晟创 13,955,813 3.33 无
有法人
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香港中央结算有
限公司
境内自然
洪从树 -372,130 10,167,577 2.43 无
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刘钧 27,379,309 人民币普通股 27,379,309
胡锦桥 19,476,003 人民币普通股 19,476,003
黄娅楠 15,390,063 人民币普通股 15,390,063
深圳市同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余同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3,955,813 人民币普通股 13,955,813
合伙)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1,642,362 人民币普通股 11,642,362
洪从树 10,167,577 人民币普通股 10,167,577
韩广斌 9,730,037 人民币普通股 9,730,03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深圳市华宝万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万盈资产鑫享 2 号私募证券 9,019,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19,000
投资基金
北京丰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宁波
丰图汇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孙一藻 6,824,026 人民币普通股 6,824,026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
不适用
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万股,且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倍特尔、特浦斯、森特尔三个员
工持股平台,间接控制公司 19.36%的表决权。综上,万仁春先生直
接和间接控制公司 38.67%的表决权;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明 3、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之深圳市华宝万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万盈资产鑫享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9,019,000 股),
与本报告期内曾为前十名股东之蔡友良(持股 5,222,748 股)、深圳
市华宝万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宝万盈资产鑫享 3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持股 2,873,000 股)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股 17,114,748
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4.09%。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不适用
量的说明
持股 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
交易情况
持有的有限售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条件股份数量 可上市交易
市交易股
时间
份数量
自公司上市之
并延长 6 个月
自公司上市之
深圳特浦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并延长 6 个月
自公司上市之
深圳倍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并延长 6 个月
自公司上市之
深圳森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并延长 6 个月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自公司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自公司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自公司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登
公司 2025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合 登记完成之 记完成之日起
计 21 名) 日起 12 个 12 个月、24
月、24 个月 个月
工持股平台,间接控制公司 19.36%的表决权。综上,万仁春先生直接和间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 控制公司 38.67%的表决权;
一致行动的说明 2、上述股东中辰途十五号、辰途十三号、谢广银因执行事务合伙人同为广
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于一致行动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持股 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
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
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获配的股票/存 可上市交易 报告期内 包含转融通借出
股东/持有人名称
托凭证数量 时间 增减变动 股份/存托凭证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数量 的期末持有数量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威迈斯 1 号 2024 年 7 月
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6 日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威迈斯 2 号 2024 年 7 月
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6 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包含转融通借
获配的股
与保荐机构 可上市交易 报告期内增减 出股份/存托凭
股东名称 票/存托凭
的关系 时间 变动数量 证的期末持有
证数量
数量
上海东方证券创 2025 年 7 月
全资子公司 1,268,767 -1,268,767
新投资有限公司 26 日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万仁春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公司董事长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万仁春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公司董事长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
否
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2024 年 9 月 25 日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拟回购期间 2024 年 10 月 10 日-2025 年 10 月 9 日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已回购数量(股) 2,643,131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
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
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九、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第八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天健审〔2026〕1-1068 号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迈斯)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
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威迈
斯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
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
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
独立于威迈斯,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
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
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4、收入”和“七、合并财务
报表项目注释”之“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威迈斯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销售车载电源。2025 年度,威迈斯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收入的 99.28%。
由于营业收入是威迈斯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威迈斯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
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
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
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
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对于内销收入,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
单、客户对账单及银行回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选取项
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货运提单、客
户对账单及银行回单等;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金额;
(6)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7)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的情况;
(8)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存货可变现净值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6、存货”和“七、合并财务
报表项目注释”之“10、存货”。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威迈斯存货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1,158,403,973.93 元,跌价准备为人
民币 72,035,429.34 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086,368,544.59 元。
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由于存货金额重大,且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
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针对存货可变现净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
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针对管理层以前年度就存货可变现净值所作估计,复核其结果或者管理层对其作出的后
续重新估计;
(3)选取项目评价存货估计售价的合理性,复核估计售价是否与销售合同价格、市场销售价
格、历史数据等一致;
(4)评价管理层就存货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所作估计的合理性;
(5)测试管理层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6)结合存货监盘,识别是否存在库龄较长、生产成本或售价波动、技术或市场需求变化等
情形,评价管理层就存货可变现净值所作估计的合理性;
(7)检查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
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
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
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
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
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威迈斯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
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威迈斯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威迈斯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
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
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
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
也执行以下工作: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
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
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
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
导致对威迈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
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
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
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威迈斯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
项。
(六)就威迈斯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
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
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
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
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
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
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1,825,729,755.36 1,575,618,722.1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七、2 1,266,383,041.67 1,387,283,233.32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七、4 291,125,520.62 229,982,736.50
应收账款 七、5 1,302,278,332.74 1,698,654,205.51
应收款项融资 七、7 413,712,683.38 286,604,470.91
预付款项 七、8 5,650,051.04 11,803,325.4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七、9 31,626,453.05 24,857,450.4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七、10 1,086,368,544.59 885,625,206.10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七、13 37,690,155.72 41,167,429.93
流动资产合计 6,260,564,538.17 6,141,596,780.3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七、17 112,387,953.05 113,749,577.7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七、21 1,441,101,584.22 1,089,506,142.21
在建工程 七、22 11,998,232.47 131,969,204.7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七、25 27,673,456.24 37,936,219.81
无形资产 七、26 74,087,601.59 75,907,609.50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七、27 5,355,091.01 5,355,091.01
长期待摊费用 七、28 20,075,048.65 26,443,008.47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七、29 183,373.40 686,352.59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七、30 196,965,749.81 67,568,339.69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89,828,090.44 1,549,121,545.74
资产总计 8,150,392,628.61 7,690,718,326.0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七、32 267,998,304.51 289,250,254.69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七、34 2,973,743.57
应付票据 七、35 1,345,393,525.40 1,217,798,918.86
应付账款 七、36 1,892,953,386.65 2,014,172,000.53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七、38 243,021,267.77 131,475,616.1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七、39 145,624,839.35 128,790,871.85
应交税费 七、40 38,187,248.25 45,184,778.12
其他应付款 七、41 140,889,671.39 152,980,234.6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七、43 61,328,275.21 63,350,531.82
其他流动负债 七、44 18,403,402.12 5,872,295.51
流动负债合计 4,156,773,664.22 4,048,875,502.16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七、45 124,420,145.20 205,378,939.62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七、47 9,155,467.22 21,684,708.67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七、50 147,162,151.83 87,096,197.13
递延收益 七、51 82,637,999.18 52,310,076.59
递延所得税负债 七、29 2,779,409.91 3,133,693.5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66,155,173.34 369,603,615.56
负债合计 4,522,928,837.56 4,418,479,117.7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七、53 419,188,098.00 420,957,14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七、55 2,029,677,826.06 2,070,828,024.50
减:库存股 七、56 10,586,067.66 22,343,868.98
其他综合收益 七、57 -2,798,186.14 -237,717.61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七、59 176,805,993.16 131,975,672.2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七、60 1,015,176,126.99 668,686,396.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0.64 2,373,559.4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万仁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易泽玺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22,649,418.40 1,308,602,227.93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31,160,875.00 1,160,798,519.44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84,108,637.07 151,145,930.03
应收账款 十九、1 1,185,832,672.85 1,522,492,409.95
应收款项融资 376,051,294.77 153,292,682.60
预付款项 4,098,341.65 43,136,239.20
其他应收款 十九、2 400,921,306.60 335,363,088.36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819,239,994.71 639,827,883.65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3,609,478.87 10,604,847.30
流动资产合计 5,537,672,019.92 5,325,263,828.46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十九、3 1,353,608,472.04 965,979,203.7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13,187,777.76 420,672,335.00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17,684,007.13 24,336,635.68
无形资产 36,479,221.71 36,965,597.09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4,547,153.92 9,989,311.2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3,765.07 339,570.6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2,253,628.05 28,988,203.19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67,924,025.68 1,487,270,856.62
资产总计 7,505,596,045.60 6,812,534,685.08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5,361,900.96 274,238,567.19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2,973,743.57
应付票据 1,217,029,957.60 843,404,559.06
应付账款 1,257,877,204.90 1,293,743,295.93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236,639,039.44 108,600,452.12
应付职工薪酬 64,945,141.45 65,168,598.14
应交税费 25,727,102.96 26,097,433.52
其他应付款 669,254,763.82 724,671,756.62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8,940,524.94 10,952,666.51
其他流动负债 17,792,092.38 3,062,057.01
流动负债合计 3,646,541,472.02 3,349,939,386.1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2,918,666.67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6,935,249.34 13,204,016.44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121,096,026.55 53,190,636.11
递延收益 25,018,626.11 24,498,485.31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5,968,568.67 90,893,137.86
负债合计 3,872,510,040.69 3,440,832,523.9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19,188,098.00 420,957,14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027,235,081.58 2,070,904,334.88
减:库存股 10,586,067.66 22,343,868.98
其他综合收益 -2,973,743.57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76,805,993.16 131,975,672.21
未分配利润 1,023,416,643.40 770,208,881.0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万仁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易泽玺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七、61 6,341,768,741.97 6,372,419,581.56
其中:营业收入 七、61 6,341,768,741.97 6,372,419,581.5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七、61 5,718,480,251.66 5,915,153,852.86
其中:营业成本 七、61 5,013,649,157.05 5,253,026,996.1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七、62 28,795,074.44 28,496,915.15
销售费用 七、63 75,598,919.87 75,859,737.04
管理费用 七、64 191,925,753.45 170,504,784.63
研发费用 七、65 416,511,121.00 385,289,404.19
财务费用 七、66 -7,999,774.15 1,976,015.73
其中:利息费用 6,748,210.02 9,713,208.17
利息收入 9,870,833.27 21,681,752.20
加:其他收益 七、67 59,345,242.95 85,881,441.0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七、68 11,073,781.37 3,941,984.43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1,361,624.70 -5,957,423.34
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七、70 7,842,756.01 11,956,607.93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七、71 -5,700,139.57 -39,525,292.74
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七、72 -40,999,296.41 -22,195,573.06
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七、73 2,842,273.26 386,173.51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57,693,107.92 497,711,069.79
加:营业外收入 七、74 501,786.64 279,914.52
减:营业外支出 七、75 2,177,674.46 349,911.16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减:所得税费用 七、76 96,900,996.62 85,873,660.9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59,116,223.48 411,767,412.2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号填列)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净亏损以“-”号填列)
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77 -2,560,468.53 -237,717.61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
-2,560,468.53 -237,717.61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变动
-2,560,468.53 -237,717.61
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2,973,743.57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413,275.04 -237,717.61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556,555,754.95 411,529,694.6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3 0.9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3 0.95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
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万仁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易泽玺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十九、4 5,805,538,263.75 5,563,615,565.93
减:营业成本 十九、4 4,843,420,498.95 4,826,774,419.76
税金及附加 14,389,455.07 16,341,417.71
销售费用 37,358,896.86 39,065,788.29
管理费用 181,972,133.83 153,509,058.55
研发费用 232,180,476.49 205,202,202.94
财务费用 -9,588,245.90 -1,044,190.95
其中:利息费用 4,512,190.54 8,190,121.81
利息收入 7,511,969.09 20,315,345.22
加:其他收益 41,211,043.91 59,186,856.2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十九、5 9,402,657.56 4,669,284.3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16,680,190.63 -26,887,566.08
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24,679,723.92 -14,222,498.22
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23,106,602.59 355,985,637.81
加:营业外收入 305,251.20 249,963.36
减:营业外支出 1,802,421.72 216,395.5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73,306,222.59 28,856,988.3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48,303,209.48 327,162,217.2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973,743.57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额
综合收益
变动
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2,973,743.57
收益
合收益
合收益的金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445,329,465.91 327,162,217.2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万仁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易泽玺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年度 202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
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
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
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
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30,536,825.15 33,879,672.2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七、78 95,670,547.56 121,209,826.92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962,194,655.46 5,281,448,730.2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
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
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71,794,593.69 220,282,930.7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七、78 396,130,008.41 411,251,517.60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30,941,351.38 4,254,113,179.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36,788,100.1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4,219,342.11 33,924,258.0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1,017,442.23 1,304,736,844.0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11,386,429.62 1,878,258,648.94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7,341,651.18 2,150,735,538.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66,324,208.95 -845,998,694.66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34,477,247.88 269,7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七、78 24,317,065.56 -
现金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8,794,313.44 269,7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20,395,272.82 256,585,530.4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 -
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七、78 108,816,454.53 128,377,992.55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80,398,602.79 748,365,363.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21,604,289.35 -478,665,363.23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44,019,305.28 -291,360,027.5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26,836,769.71 882,817,464.43
公司负责人:万仁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易泽玺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年度 202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8,141,076.21 12,295,368.4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70,682,551.89 8,581,339,909.7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9,020,640.39 84,565,781.6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10,126,710.21 7,734,067,110.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76,743,045.77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9,846,165.66 24,323,642.8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6,593,211.43 875,136,228.8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85,143,800.00 1,601,255,465.6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0,829,233.65 1,649,396,536.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54,236,022.22 -774,260,307.40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15,355,981.24 254,7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9,673,046.80 254,7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54,700,000.00 198,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2,467,519.50 610,780,465.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22,794,472.70 -356,080,465.08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84,951,729.87 -277,073,167.7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40,360,229.83 755,408,499.96
公司负责人:万仁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易泽玺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一
项目 专 般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 永 项 风 其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储 险 他
先 续 其他
股 债 备 准
备
一、上年年
末余额
加:会计政
策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
初余额
三、本期增
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 -1,769,044.00 -41,150,198.44 -11,757,801.32 -2,560,468.53 44,830,320.95 346,489,730.25 357,598,141.55 -2,373,558.84 355,224,582.71
“-”号填
列)
(一)综合
-2,560,468.53 558,315,308.92 555,754,840.39 800,914.56 556,555,754.95
收益总额
(二)所有
者投入和减 -1,769,044.00 -41,150,198.44 -11,757,801.32 -31,161,441.12 -1,880,000.00 -33,041,441.12
少资本
入的普通股
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计入所有者 13,105,571.66 13,105,571.66 13,105,571.66
权益的金额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三)利润
分配
公积
风险准备
(或股东) -150,265,126.14 -150,265,126.14 -150,265,126.14
的分配
(四)所有
者权益内部
结转
转增资本
(或股本)
转增资本
(或股本)
弥补亏损
计划变动额
结转留存收
益
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
(五)专项
储备
(六)其他 -16,730,131.58 -16,730,131.58 -1,294,473.40 -18,024,604.98
四、本期期
末余额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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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其他权益工具
专 般
项 风 其
实收资本(或股本) 优 永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他
先 续 其他 储 险
股 债 备 准
备
一、上年年末
余额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
余额
三、本期增减
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
列)
(一)综合收
-237,717.61 400,183,934.30 399,946,216.69 11,583,477.95 411,529,694.64
益总额
(二)所有者
投入和减少 6,987,843.44 22,343,868.98 -15,356,025.54 1,942,106.80 -13,413,918.74
资本
入的普通股
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计入所有者 8,929,950.24 8,929,950.24 8,929,950.24
权益的金额
(三)利润分
配
公积
风险准备
(或股东)的 -360,760,270.69 -360,760,270.69 -360,760,270.69
分配
(四)所有者
权益内部结
转
转增资本(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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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
转增资本(或
股本)
弥补亏损
计划变动额
结转留存收
益
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
(五)专项储
备
(六)其他 -27,342,768.71 -27,342,768.71
四、本期期末
余额
公司负责人:万仁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易泽玺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实收资本(或股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本)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420,957,142.00 2,070,904,334.88 22,343,868.98 131,975,672.21 770,208,881.01 3,371,702,161.1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420,957,142.00 2,070,904,334.88 22,343,868.98 131,975,672.21 770,208,881.01 3,371,702,161.1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
-1,769,044.00 -43,669,253.30 -11,757,801.32 -2,973,743.57 44,830,320.95 253,207,762.39 261,383,843.79
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2,973,743.57 448,303,209.48 445,329,465.9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769,044.00 -43,669,253.30 -11,757,801.32 -33,680,495.98
(三)利润分配 44,830,320.95 -195,095,447.09 -150,265,1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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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19,188,098.00 2,027,235,081.58 10,586,067.66 -2,973,743.57 176,805,993.16 3,633,086,004.91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综合 专项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收益 储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420,957,142.00 2,061,974,384.64 99,259,450.49 836,710,890.20 3,418,901,867.3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187,734.02 -187,734.02
二、本年期初余额 420,957,142.00 2,061,974,384.64 99,259,450.49 836,523,156.18 3,418,714,133.3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327,162,217.24 327,162,217.2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入资本
益的金额
(三)利润分配 32,716,221.72 -393,476,492.41 -360,760,270.69
-360,760,270.69 -360,760,270.69
分配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股本)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股本)
转留存收益
收益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20,957,142.00 2,070,904,334.88 22,343,868.98 131,975,672.21 770,208,881.01 3,371,702,161.12
公司负责人:万仁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荣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易泽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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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
VMAXPOWER(CAYMAN)LIMITED(中文名称为威迈斯电源(开曼)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于 2005
年 8 月 18 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 440301503249177 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 30.00 万美元。公司以 2018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公
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75566106A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41,918.8098 万元,股份
总数 419,188,098 股(每股面值 1 元)。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389,637,665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本公司属汽车制造业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新能源汽车动力域产
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1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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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威迈斯(香港)、日本威迈斯、法国威迈斯、
新加坡威迈斯、素力电源等境外子公司从事境外经营,选择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
为记账本位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重要性标准
公司将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的项目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认定为重要应收账款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投资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的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项目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
公司将单项应付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的项目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付账款
认定为重要应付账款
公司将单项其他应付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的项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其他应付款
目认定为重要其他应付款
公司将单项合同负债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的项目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合同负债
认定为重要合同负债
公司将单项预计负债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的项目
重要的预计负债
认定为重要预计负债
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5%的投资活动现金流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量认定为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公司将收入总额超过集团总收入的 15%的子公司确
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
定为重要境外经营实体
公司将收入总额超过集团总收入的 15%的子公司确
重要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定为重要子公司、重要非全资子公司
公司将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
重要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值超过资产总额 5%的确定为重要的合营企业、联营
企业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
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
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
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
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
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
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
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
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
报表》编制。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
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
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
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
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
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
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
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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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
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
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
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
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
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
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
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
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
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
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
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
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
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
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的规定。
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
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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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
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
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
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
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
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
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
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
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
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
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
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
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
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
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
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
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
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
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
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
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
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
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
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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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应收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应收
账龄
票据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 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
款项性质
方组合 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
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账龄 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
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方组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
款项性质
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
其他应收款—低风险组合
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
损失
其他应收款
账 龄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初始确认日起算。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
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
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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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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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
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
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
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
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
提或转回的金额。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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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
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
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
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
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
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
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
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
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
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
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
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
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
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
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
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
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公司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
的交易协议条款、分别取得的处置对价、出售股权的对象、处置方式、处置时点等信息来判断分
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
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2)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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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
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
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
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
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
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
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
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
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
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
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适用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
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30 5 4.75-3.17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 9.5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
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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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
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类 别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机器设备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房屋建筑物 房屋及建筑物初步验收合格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办公设备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
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
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
止资本化。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
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
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
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
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如下:
项 目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 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 按产权登记期限确定使用寿命为 30-50 年 直线法
专利权 按预期受益期限确定使用寿命为 10-20 年 直线法
软件 按预期受益期限确定使用寿命为 5 年 直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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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人员人工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
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
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公司根据研发人员在不同
岗位的工时记录,将其实际发生的人员人工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
经营费用间分配。
②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a.直接消耗的材
料、燃料和动力费用;b.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
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c.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
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
③折旧与摊销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
在用建筑物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素,采用
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
支出进行归集,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④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和专利技术的摊销费用。
⑤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
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
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⑥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
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计入归集范
围。
⑦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公司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公司所拥有,且与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⑧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
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
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
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
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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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
益。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
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
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
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
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
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
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
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
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
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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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
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
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
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
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
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
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
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适用 □不适用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
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
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
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
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
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
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
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
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
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
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
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
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
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
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
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
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
认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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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
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
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
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
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
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
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
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
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
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
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
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收入计量原则
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
转回的金额。
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
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
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按月根据领用或签收情况与客户核对确认销售数量及结算金额,核对无误后确认销售收入。
国内销售:在寄售方式下,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将货物运送至其指定的 VMI 仓,并按月根据客
户从 VMI 仓领用的产品情况与客户核对确认销售数量及结算金额,核对无误后确认销售收入;在
非寄售方式下,公司按月根据产品的到货签收情况与客户核对确认销售数量及结算金额,核对无
误后确认销售收入。
国外销售:在寄售方式下,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将货物运送至其指定的 VMI 仓,并按月根据客
户从 VMI 仓领用的产品情况与客户核对确认销售数量及结算金额,核对无误后确认销售收入;在
非寄售方式下,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货物报关,在办理完成出口报关程序时确认销售收入。
成果交付给客户,并在客户验收后确认技术服务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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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
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
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
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
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
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
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
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
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
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
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
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
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
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
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
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
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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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
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
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
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
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
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
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
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
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
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
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
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
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
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
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
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
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
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
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
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
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1) 拥
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
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
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
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适用 □不适用
采用套期会计的依据、会计处理方法
(1)套期包括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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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1)套期关系仅由符合条件的
套期工具和被套期工具组成;2)在套期开始时,公司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
了关于套期关系和公司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3)该套期关系符合
套期有效性要求。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1)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
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2)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
占主导地位;3)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等于公司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
工具实际数量之比,但不反映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
公司在套期开始日及以后期间持续地对套期关系是否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进行评估。套期关
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而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
的,公司进行套期关系再平衡。
(3)套期会计处理
现金流量套期
无效部分计入当期损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以下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认:1) 套期
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2) 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
动额。
或者非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将原
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详见“重要事项”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
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
增值税 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 13%、6%、5%、3%
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
税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20%、17%、16.5%、1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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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 15
深圳威迈斯技术 15
威迈斯(香港) 16.50
新加坡威迈斯 17
上海威迈斯技术 15
威迈斯汽车科技 20
上海伊迈斯 20
常州伊迈斯 20
日本威迈斯 [注 1]
法国威迈斯 [注 2]
素力电源 [注 3]
威迈斯供应链 20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25
[注 1] 日本企业所得税:日本企业所得税包括两部分:一是法人税:本公司注册资本金超过
[注 2] 法国企业所得税:本公司法国子公司因不满足至少 75%股本由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条件,不适用优惠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统一按 25%计缴企业所得税。
[注 3] 泰国企业所得税:本公司泰国子公司实收资本超过 500 万泰铢,不适用优惠税率,应
纳税所得额统一按 20%计缴企业所得税。
√适用 □不适用
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43 号),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享受按照当期
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政策。
(2) 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威迈斯技术、深圳威迈斯技术系生产电子软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
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3%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
行即征即退政策。
(3) 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威迪斯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规定,2025 年度享受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1) 本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通过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
市税务局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证书编号为 GR202344204805,本年度内享
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 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威迈斯技术于 2023 年 11 月通过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
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 3 年,证书编号为
GR202344205258,有效期为三年,本年度内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3) 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威迈斯技术于 2025 年 12 月通过上海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上海市财
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 3 年,证书编号为
GR202531000827,有效期为三年,本年度内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4) 本公司之子公司威迈斯汽车科技、上海伊迈斯、常州伊迈斯和威迈斯供应链属于符合税
法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税收规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300 万元(含 300 万元),企业所
得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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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
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增值税小规模
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
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
加,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小微企业享受该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10,520.00 6,520.00
银行存款 1,326,826,249.71 882,810,944.43
其他货币资金 498,892,985.65 692,801,257.76
合计 1,825,729,755.36 1,575,618,722.19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
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
本报告期末,除票据保证金、理财专户受限金额共 441,901,484.33 元外,不存在质押或冻结
的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指定理由和依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结构性存款 1,266,383,041.67 1,387,283,233.32 /
合计 1,266,383,041.67 1,387,283,233.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282,853,961.05 172,238,451.29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8,271,559.57 57,744,285.21
合计 291,125,520.62 229,982,736.50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 237,164,715.60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6,597,966.41
合计 - 243,762,6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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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账面 计提 账面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
- - - - - - - - - -
准备
其中:
按单项计提坏账
- - - - - - - - - -
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
其中:
银行承兑汇票 282,853,961.05 97.01 - - 282,853,961.05 172,238,451.29 73.92 - - 172,238,451.29
财务公司承兑汇
票
合计 291,560,865.86 / 435,345.24 / 291,125,520.62 233,021,909.41 / 3,039,172.91 / 229,982,7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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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组合/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282,853,961.05
-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组合
合计 291,560,865.86 435,345.24 0.1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本节“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 11. 金融工具”。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收回或转 转销或核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变动
回 销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合计 3,039,172.91 -2,603,827.67 - - - 435,345.2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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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合计 1,431,789,141.95 1,819,734,38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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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 计提 账面
比例 计提比 比例
金额 金额 价值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 例(%) (%)
(%)
按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
其中:
单项计提 54,797,442.20 3.83 54,797,442.20 100.00 - 50,235,368.65 2.76 29,685,995.69 59.09 20,549,372.96
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其中:
账龄组合 1,376,991,699.75 96.17 74,713,367.01 5.43 1,302,278,332.74 1,769,499,017.08 97.24 91,394,184.53 5.16 1,678,104,832.55
合计 1,431,789,141.95 / 129,510,809.21 / 1,302,278,332.74 1,819,734,385.73 / 121,080,180.22 / 1,698,654,2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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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债务人的预期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54,797,442.20 54,797,442.20 100.00 现 和 还 款 行 为 发
生变化
合计 54,797,442.20 54,797,442.20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1,376,991,699.75 74,713,367.01 5.4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收回或 转销或 其他变 期末余额
计提
转回 核销 动
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合计 121,080,180.22 8,430,628.99 - - - 129,510,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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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应收账款和
应收账款期末 合同资产期 应收账款和合同 合同资产期末 坏账准备期末
单位名称
余额 末余额 资产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 余额
比例(%)
客户一 422,782,708.82 - 422,782,708.82 29.53 21,202,981.42
客户二 303,562,085.32 - 303,562,085.32 21.20 17,242,451.54
客户三 129,699,394.56 - 129,699,394.56 9.06 8,342,770.48
客户四 115,910,537.83 - 115,910,537.83 8.10 5,988,646.81
客户五 80,052,406.94 - 80,052,406.94 5.59 4,403,640.33
合计 1,052,007,133.47 - 1,052,007,133.47 73.48 57,180,490.58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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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担汇票 413,712,683.38 286,604,470.91
合计 413,712,683.38 286,604,470.91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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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1,564,761,638.54 -
合计 1,564,761,638.54 -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具有较高信用的商业银行,由其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
的可能性较低,故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该等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
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坏账准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备
计 计
类别 账面 账面
提 提
比例 金 价值 比例 金 价值
金额 比 金额 比
(%) 额 (%) 额
例 例
(%) (%)
按组合
计提坏 413,712,683.38 100.00 - 413,712,683.38 286,604,470.91 100.00 - - 286,604,470.91
账准备
其中:
银行承
兑汇票
合计 413,712,683.38 / - / 413,712,683.38 286,604,470.91 / - / 286,604,470.9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 413,712,683.38
- -
合计 413,712,683.38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应收款项融资”。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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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5,650,051.04 100.00 11,803,325.46 100.00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比例(%)
供应商一 1,038,505.17 18.38
供应商二 331,401.66 5.87
供应商三 277,194.00 4.91
供应商四 193,503.29 3.42
供应商五 184,395.00 3.26
合计 2,024,999.12 35.84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 31,626,453.05 24,857,450.40
合计 31,626,453.05 24,857,450.4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合计 33,910,248.21 27,267,907.31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保证金 5,523,222.53 7,948,815.18
应收政府补助款 16,586,702.27 13,135,297.27
往来款 4,957,070.77 370,419.01
备用金 1,874,506.62 1,736,279.06
社保公积金 4,968,746.02 4,077,096.79
合计 33,910,248.21 27,267,907.31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坏账准备 未来12个月预 合计
用损失(未发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期信用损失
用减值) 用减值)
额
- - - -
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121,745.61 121,745.61 - -
--转入第三阶段 - -132,346.98 132,346.98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本期计提 342,912.96 6,180.68 -475,755.39 -126,661.75
本期转回 - - - -
本期转销 -
本期核销 - - - -
其他变动 - - - -
余额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 转销或核 其他变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回 销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账 2,410,456.91 -126,661.75 - - - 2,283,795.16
龄组合
合计 2,410,456.91 -126,661.75 - - - 2,283,795.1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期
单位名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末余额合计数的 款项的性质 账龄
称 期末余额
比例(%)
第一名 8,453,120.00 24.93 低风险组合 1 年以内 -
第二名 4,423,460.00 13.04 低风险组合 1 年以内 -
第三名 3,946,544.22 11.64 往来款组合 206,709.58
年
第四名 2,500,000.00 7.37 低风险组合 1 年以内 -
应收押金保 1 年以内、1-2
第五名 1,165,784.00 3.44 80,953.40
证金组合 年、5 年以上
合计 20,488,908.22 60.42 / / 287,662.98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合同履约成本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合同履约成本 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
原材料 245,048,463.32 26,093,922.97 218,954,540.35 218,493,312.38 17,733,541.67 200,759,770.71
在产品 28,196,507.64 - 28,196,507.64 41,516,546.06 - 41,516,546.06
受托开发
成本
库存商品 383,859,408.28 42,419,093.19 341,440,315.09 274,989,227.77 36,591,959.48 238,397,268.29
发出商品 474,128,074.25 3,333,822.39 470,794,251.86 356,183,231.34 1,244,161.03 354,939,070.31
委托加工
物资
合计 1,158,403,973.93 72,035,429.34 1,086,368,544.59 941,938,594.91 56,313,388.81 885,625,206.10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17,733,541.67 19,264,661.01 - 10,904,279.71 - 26,093,922.97
库存商品 36,591,959.48 19,696,149.35 - 13,869,015.64 - 42,419,093.19
发出商品 1,244,161.03 2,089,661.36 - - - 3,333,822.39
委托加工物资 743,726.63 -51,175.31 - 503,960.53 - 188,590.79
合计 56,313,388.81 40,999,296.41 - 25,277,255.88 - 72,035,429.34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确定可变现净值 转销存货跌价
项目
的具体依据 准备的原因
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
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
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 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
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
值
本期已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
用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
存货耗用/售出
库存商品 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用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
发出商品 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抵扣进项税 18,348,946.34 24,841,740.84
待认证进项额 16,015,802.75 14,783,771.64
预缴所得税 3,325,406.63 1,541,917.45
合计 37,690,155.72 41,167,429.93
其他说明
无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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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其
他 其 宣告
期初 追 减 综 他 发放 期末 减值准
被投资单位 余额(账面价 加 少 权益法下确认 合 权 现金 计提减 余额(账面价 备期末
其他
值) 投 投 的投资损益 收 益 股利 值准备 值) 余额
资 资 益 变 或利
调 动 润
整
一、合营企业
威迈斯企管 97,926,052.58 - - -1,489,093.04 - - - - - 96,436,959.54 -
小计 97,926,052.58 - - -1,489,093.04 - - - - - 96,436,959.54 -
二、联营企业
华源电源 15,823,525.17 - - 127,468.34 - - - - - 15,950,993.51 -
小计 15,823,525.17 - - 127,468.34 - - - - - 15,950,993.51 -
合计 113,749,577.75 - - -1,361,624.70 - - - - - 112,387,953.05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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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1,441,101,584.22 1,089,506,142.21
合计 1,441,101,584.22 1,089,506,142.2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办公设备 其他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金额
(1)购置 - 130,242,206.22 3,740,839.15 51,295,313.83 6,929,905.14 31,949,122.24 224,157,386.58
(2)在建工
程转入
(3)使用权
- 3,820,189.03 - - - - 3,820,189.03
资产转入
- 64,381,399.55 891,294.43 1,997,392.12 2,553,743.74 9,330,694.49 79,154,524.33
金额
(1)处置或
- 64,381,399.55 891,294.43 1,997,392.12 2,553,743.74 9,330,694.49 79,154,524.33
报废
二、累计折旧
金额
(1)计提 14,018,773.67 86,346,281.22 1,676,527.00 24,264,177.28 4,620,566.16 9,669,575.65 140,595,900.98
(2)使用权
- 2,135,669.70 - - - - 2,135,669.70
资产转入
- 33,381,001.06 732,161.10 1,415,329.58 1,640,680.52 368,655.85 37,537,828.11
金额
(1)处置或 - 33,381,001.06 732,161.10 1,415,329.58 1,640,680.52 368,655.85 37,537,8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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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
三、减值准备
金额
(1)计提
金额
(1)处置或
报废
四、账面价值
价值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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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628,460.88
小 计 628,460.88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
二期项目
小 计 143,477,694.89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 11,998,232.47 131,969,204.71
合计 11,998,232.47 131,969,204.7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减值 减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准备
新能源汽车
电源产品生 - - - 131,556,536.82 131,556,536.82
产基地项目
新能源汽车
电驱总成产
品生产基地
项目
其他 1,697,269.32 - 1,697,269.32 412,667.89 - 412,667.89
合计 11,998,232.47 - 11,998,232.47 131,969,204.71 - 131,969,2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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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工程
本期
本期 累计
利息
项目 期初 本期转入固定资 其他 期末 投入 工程 利息资本化累计 其中:本期利息资
预算数 本期增加金额 资本 资金来源
名称 余额 产金额 减少 余额 占预 进度 金额 本化金额
化率
金额 算比
(%)
例(%)
新能源汽车
电源产品生
产基地 3 楼
自动组装线
智能化建设
项目
新能源汽车
电源产品生
产基地二期
项目
新能源汽车
电驱总成产 募集资金、
品生产基地 自有资金
项目
合计 908,000,000.00 - 199,301,770.51 189,000,807.35 - 10,300,963.15 / / 277,982.10 277,982.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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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专用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1)租入 29,527,525.83 - 29,527,525.83
(1)处置 28,863,605.20 - 28,863,605.20
(2)转入固定资产 - 3,820,189.03 3,820,189.03
(3)其他 14,031,254.76 - 14,031,254.76
二、累计折旧
(1)计提 17,504,651.49 1,205,285.14 18,709,936.63
(1)处置 9,501,611.59 - 9,501,611.59
(2)转入固定资产 - 2,135,669.70 2,135,669.70
(3)其他 13,997,414.93 - 13,997,414.93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 - -
(1)处置 - - -
四、账面价值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无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专利权 合计
一、账面原值
- 12,792,264.91 - 12,792,264.91
额
(1)购置 - 12,792,264.91 - 12,792,264.91
- 721,287.28 - 721,287.28
额
(1)处置 - 721,287.28 - 721,287.28
二、累计摊销
额
(1)计提 930,333.25 11,505,648.68 2,114,137.89 14,550,119.82
- 659,134.28 - 659,134.28
额
(1)处置 - 659,134.28 - 659,134.28
三、减值准备
额
(1)计提
额
(1)处置
四、账面价值
值
值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成商誉的事项 企业合并形成的 处置
上海威迪斯 4,156,325.18 - - 4,156,325.18
上海伊迈斯 1,198,765.83 - - 1,198,765.83
合计 5,355,091.01 - - 5,355,091.01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预测期的
稳定期的关 稳定期的
预测 关键参数 预测期内
减值 键参数(增长 关键参数
项目 账面价值 可收回金额 期的 (增长 的参数的
金额 率、利润率、 的确定依
年限 率、利润 确定依据
折现率等) 据
率等)
收入增长 增 长 率 为
率 为 公司根据 0.00%,利润 按资本资
上海威
迪斯
润 率 为 趋势确定 现 率 为 定
收入增长 公司根据 增 长 率 为
率 为 历史实际 0.00%,利润 按资本资
上海伊
迈斯
润 率 为 和自身毛 现 率 为 定
合计 4,021.86 19,817.00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装修费 22,991,365.40 10,767,663.39 21,884,426.21 - 11,874,602.58
其他 3,451,643.07 9,447,904.25 4,699,101.25 - 8,200,446.0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合计 26,443,008.47 20,215,567.64 26,583,527.46 - 20,075,048.65
其他说明:
无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差异 资产 差异 资产
租赁负债 28,370,733.73 5,019,023.00 39,058,376.41 6,714,783.39
合计 28,370,733.73 5,019,023.00 39,058,376.41 6,714,783.39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差异 负债 差异 负债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资产评估增值
使用权资产 27,673,456.24 4,948,516.19 35,046,415.34 6,028,430.80
合计 38,339,630.44 7,615,059.51 47,581,190.28 9,162,124.35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 抵销后递延所 抵销后递延所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产和负债互抵 得税资产或负 得税资产或负
和负债互抵金额
金额 债余额 债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4,835,649.60 183,373.40 6,028,430.80 686,352.59
递延所得税负债 4,835,649.60 2,779,409.91 6,028,430.80 3,133,693.55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431,781,734.80 319,839,015.66
可抵扣亏损 330,314,933.13 403,320,376.43
合计 762,096,667.93 723,159,392.09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合计 330,314,933.13 403,320,376.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预付工程款 345,900.00 345,900.00 4,811,529.46 4,811,529.46
预付土地转让 26,512,768.23 26,512,768.23
- -
金
预付设备款 44,956,899.69 44,956,899.69 45,498,845.66 45,498,845.66
预付软件款 7,369,483.94 7,369,483.94 17,257,964.57 17,257,964.57
长期定期存单 92,844,864.95 92,844,864.95 - -
预付购房款 24,935,833.00 24,935,833.00
合计 196,965,749.81 - 196,965,749.81 67,568,339.69 67,568,339.69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 期初
受 受
项目 限 限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情况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情况
类 类
型 型
票据保证 票据保证金、
货币 其 其
资金 他 他
专户受限 限
已
已背书或 票据质押、已
背
贴现且在 背书或贴现
应收 书 质
票据 或 押
表日尚未 债表日尚未
贴
到期票据 到期票据
现
固定 抵 固定资产 抵 固定资产抵
资产 押 抵押 押 押
无形 抵 无形资产 抵 无形资产抵
资产 押 抵押 押 押
应收 - - 21,427,834.81 21,427,834.81 质 票据质押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款 项 押
融资
合计 995,769,740.25 983,915,988.29 / / 997,633,993.90 990,065,094.97 / /
其他说明:
无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 - 85,065,159.72
信用借款 10,105,919.72 184,829,686.11
已贴现未到期票据 137,677,474.50 19,355,408.86
已贴现未到期信用证 120,214,910.29 -
合计 267,998,304.51 289,250,254.69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外汇衍生工具 2,973,743.57 -
合计 2,973,743.57 -
其他说明:
无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1,345,393,525.40 1,217,798,918.86
合计 1,345,393,525.40 1,217,798,918.86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货款 1,876,645,765.89 1,979,586,525.85
设备款 16,127,139.77 33,217,993.77
工程款 180,480.99 1,367,480.91
合计 1,892,953,386.65 2,014,172,000.53
(2).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货款 243,021,267.77 131,475,616.15
合计 243,021,267.77 131,475,616.15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127,893,182.51 751,890,656.64 735,268,698.38 144,515,140.77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
计划
三、辞退福利 73,155.21 6,080,945.42 5,989,694.21 164,406.42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
- - - -
利
合计 128,790,871.85 818,866,998.08 802,033,030.58 145,624,839.35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 49,071,836.92 49,071,836.92 -
三、社会保险费 488,603.52 23,426,966.60 23,292,578.59 622,991.53
其中:医疗保险费 453,472.14 19,985,133.65 19,905,440.53 533,165.26
工伤保险费 12,744.80 2,009,193.43 2,002,492.85 19,445.38
生育保险费 1,484.97 1,174,285.11 1,149,774.95 25,995.13
补充医疗保险 7,914.63 43,254.33 37,986.16 13,182.80
其他社会保险费 12,986.98 215,100.08 196,884.10 31,202.96
四、住房公积金 334,463.30 16,199,149.07 16,185,405.18 348,207.19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
合计 127,893,182.51 751,890,656.64 735,268,698.38 144,515,140.7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合计 824,534.13 60,895,396.02 60,774,637.99 945,292.1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6,083,620.16 13,065,669.46
企业所得税 24,507,248.79 23,973,068.59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224,774.88 2,759,862.19
城市维护建设税 618,983.12 1,571,159.40
房产税 582,353.21 608,845.26
土地使用税 95,663.66 95,663.66
教育费附加 197,944.35 673,354.02
地方教育附加 131,962.88 448,902.69
印花税 1,599,802.15 1,784,874.64
水利基金&环境保护税 144,895.05 203,378.21
合计 38,187,248.25 45,184,778.12
其他说明:
无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 140,889,671.39 152,980,234.63
合计 140,889,671.39 152,980,234.6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押金保证金 50,381,353.56 51,177,229.30
应付暂收款 1,341,076.42 6,209,453.56
预提费用 30,548,621.36 22,828,117.86
股权收购款 46,915,000.00 70,375,000.00
限制性股票款 10,586,067.66
其他 1,117,552.39 2,390,433.91
合计 140,889,671.39 152,980,234.63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61,328,275.21 63,350,531.82
其他说明:
无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额 18,403,402.12 5,872,295.51
合计 18,403,402.12 5,872,295.51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及保证借款 31,177,548.88 205,378,939.62
保证借款 20,323,929.65 -
信用借款 72,918,666.67 -
合计 124,420,145.20 205,378,939.62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
(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租赁付款额 29,789,682.54 42,184,170.90
减: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1,418,948.81 2,679,747.35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9,215,266.51 17,819,714.88
合计 9,155,467.22 21,684,708.67
其他说明:
无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形成原因
计提的车载电源和电
产品质量保证 147,162,151.83 87,096,197.13 驱系统产品售后质量
保证金
合计 147,162,151.83 87,096,197.13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1、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与资产有关的
政府补助 52,310,076.59 36,847,000.00 6,519,077.41 82,637,999.18
政府补助
合计 52,310,076.59 36,847,000.00 6,519,077.41 82,637,999.1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变动增减(+、一)
期初余额 发行 公积金 期末余额
送股 其他 小计
新股 转股
股份总数 420,957,142.00 - - - -1,769,044.00 -1,769,044.00 419,188,098.00
其他说明: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申请注销回购股份 1,769,044 股,减少股本 1,769,044.00 元,减少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4,918,395.41 元。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
溢价)
其他资本公积 52,046,039.72 13,105,571.66 - 65,151,611.38
合计 2,070,828,024.50 13,181,882.04 54,332,080.48 2,029,677,826.06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①公司之子公司海口威迈斯一号和海南威迈斯二号注销,增加资本公积 76,310.38 元;
②资本公积增加主要由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而确认的股份支付形成资本公积-其他资本
公积 13,105,571.66 元;
①因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减少 44,918,395.41 元;
②2025 年 7 月公司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9,413,685.07 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库存股 22,343,868.98 44,343,323.16 56,101,124.48 10,586,067.66
合计 22,343,868.98 44,343,323.16 56,101,124.48 10,586,067.66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724,519 股导致;
①公司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授予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而产生的回购义务减少库存股 9,413,685.07 元;
②公司库存股减少 46,687,439.41 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金额
减:前
减:前
期计入 税后
期计入
期初 其他综 减:所 归属 期末
项目 本期所得税 其他综 税后归属于
余额 合收益 得税费 于少 余额
前发生额 合收益 母公司
当期转 用 数股
当期转
入留存 东
入损益
收益
一、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
益
二、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 -237,717.61 -2,560,468.53 - - - -2,560,468.53 -2,798,186.14
他综合收益
现金流量套
-2,973,743.57 - - -2,973,743.57 -2,973,743.57
期储备
外币财务报
-237,717.61 413,275.04 - - 413,275.04 175,557.43
表折算差额
其他综合收
-237,717.61 -2,560,468.53 - - - -2,560,468.53 - -2,798,186.14
益合计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31,975,672.21 44,830,320.95 - 176,805,993.16
合计 131,975,672.21 44,830,320.95 - 176,805,993.16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每年按照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668,686,396.74 794,421,428.5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
- -
+,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668,686,396.74 794,421,428.54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4,830,320.95 32,716,221.72
应付普通股股利 150,265,126.14 360,760,270.69
其他 16,730,131.58 132,442,473.69
期末未分配利润 1,015,176,126.99 668,686,396.7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其他说明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 420,957,142 股减去公
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9 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润 16,730,131.58 元。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6,131,105,761.36 4,903,185,012.88 6,061,879,257.83 5,042,193,066.45
其他业务 210,662,980.61 110,464,144.17 310,540,323.73 210,833,929.67
合计 6,341,768,741.97 5,013,649,157.05 6,372,419,581.56 5,253,026,996.12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计
合同分类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商品类型
新能源汽车领域业务 6,296,093,909.47 4,987,134,905.04
其他 45,674,832.50 26,514,252.01
按经营地分类
境内 6,022,857,158.25 4,842,923,403.03
境外 318,911,583.72 170,725,754.02
合计 6,341,768,741.97 5,013,649,157.0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9,374,779.92 10,303,378.65
教育费附加 3,990,759.09 4,415,781.91
地方教育附加 2,660,506.00 2,943,854.62
印花税 6,206,099.98 5,723,518.48
房产税 4,142,962.04 2,692,286.72
土地使用税 393,244.80 374,855.98
其他 2,026,722.61 2,043,238.79
合计 28,795,074.44 28,496,915.15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44,946,366.96 39,395,248.36
业务招待费 8,032,753.66 8,613,023.49
租赁及水电费 4,439,221.31 3,644,939.77
差旅费 4,386,625.55 3,197,869.36
仓储费 3,433,812.17 7,696,063.96
办公费 1,748,694.92 951,378.05
易耗品费 460,388.29 5,663,748.38
其他 8,151,057.01 6,697,465.67
合计 75,598,919.87 75,859,737.04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99,829,238.60 87,260,712.86
折旧摊销费 23,276,874.92 22,535,130.23
业务招待费 19,677,542.10 20,643,118.41
股份支付 9,368,388.92 8,929,950.24
中介机构费 8,805,060.00 7,269,577.39
办公费 7,643,522.82 6,920,421.56
租赁及水电费 7,054,476.20 3,850,102.00
差旅费 5,468,337.90 4,322,316.88
信息服务费 4,144,732.41 4,320,084.96
其他 6,657,579.58 4,453,370.10
合计 191,925,753.45 170,504,784.63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270,170,979.10 237,361,075.69
材料费及耗材 43,827,883.31 55,209,705.23
认证检测费 31,507,556.04 35,381,976.83
折旧摊销费 35,998,430.78 25,556,660.46
租赁及水电费 18,861,778.08 17,989,712.02
差旅费 7,402,058.25 8,340,235.11
其他 8,742,435.44 5,450,038.85
合计 416,511,121.00 385,289,404.19
其他说明:
无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6,748,210.02 9,713,208.17
汇兑损益 -6,177,511.32 10,309,590.11
减:利息收入 9,870,833.27 21,681,752.20
手续费及其他 1,300,360.42 3,634,969.65
合计 -7,999,774.15 1,976,015.73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6,519,077.41 4,413,319.36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526,038.65 17,681,695.89
个税手续费返还 897,627.33 746,816.97
增值税加计抵减 34,546,350.44 46,899,015.00
增值税即征即退 13,856,149.12 16,140,593.80
合计 59,345,242.95 85,881,441.02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361,624.70 -5,957,423.34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6,630.94 193,767.57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9,540,132.47 -10,781,679.36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1,982,169.48 20,487,319.56
合计 11,073,781.37 3,941,984.43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7,842,756.01 11,956,607.93
其中:结构性存款 7,842,756.01 11,956,607.93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合计 7,842,756.01 11,956,607.93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坏账损失 -5,700,139.57 -39,525,292.74
合计 -5,700,139.57 -39,525,292.74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存货跌价损失 -40,999,296.41 -22,195,573.06
合计 -40,999,296.41 -22,195,573.06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354,899.47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2,842,273.26 741,072.98
合计 2,842,273.26 386,173.51
其他说明:
无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
利得
罚没收入 489,784.01 206,737.86 489,784.01
其他 3,153.08 63,225.50 3,153.08
合计 501,786.64 279,914.52 501,786.64
其他说明: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的金额
非流动 资产毁损 报
废损失
对外捐赠 650,000.00 250,000.00 650,000.00
其他 180,568.98 25,160.70 180,568.98
合计 2,177,674.46 349,911.16 2,177,674.46
其他说明:
无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96,752,301.07 86,800,638.30
递延所得税费用 148,695.55 -926,977.40
合计 96,900,996.62 85,873,660.90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656,017,220.10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98,402,583.02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7,073,532.34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2,743,154.27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353,153.01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4,728,446.48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
-26,709,251.16
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加计扣除的影响 -55,688,609.96
所得税费用 96,900,996.6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7、其他综合收益”。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政府补助 40,464,712.84 48,380,312.86
往来款项及其他 45,335,001.45 51,147,761.86
收到的银行利息 9,870,833.27 21,681,752.20
合计 95,670,547.56 121,209,826.9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银行手续费 1,300,360.42 3,634,969.65
付现的销售费用 30,192,164.62 30,800,740.30
付现的管理费用 59,451,251.01 51,778,991.30
付现的研发费用 80,816,632.83 82,101,776.91
往来款及其他 224,369,599.53 242,935,039.44
合计 396,130,008.41 411,251,517.6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理财产品 436,788,100.12 -
合计 436,788,100.12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购建长期资产 422,558,529.10 268,722,821.71
理财产品 111,386,429.62 1,878,258,648.94
合计 533,944,958.72 2,146,981,470.65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回股票回购款 13,730,997.90 -
收到员工股权激励款 10,586,067.66 -
合计 24,317,065.56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20,112,454.53 19,077,992.55
支付股票回购款 45,100,000.00 35,300,000.00
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43,604,000.00 74,000,000.00
合计 108,816,454.53 128,377,992.55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短期借款 289,250,254.69 267,992,384.79 1,859,474.46 269,700,000.00 21,403,809.43 267,998,304.51
长期借款(含一
年内到期的长期 250,909,756.56 166,484,863.09 3,293,699.14 250,695,272.82 3,459,892.07 166,533,153.90
借款)
租赁负债(含一
年内到期的租赁 39,504,423.55 - 30,118,183.35 20,112,454.53 21,139,418.64 28,370,733.73
负债)
合计 579,664,434.80 434,477,247.88 35,271,356.95 540,507,727.35 46,003,120.14 462,902,192.14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净利润 559,116,223.48 411,767,412.25
加:资产减值准备 40,999,296.41 22,195,573.06
信用减值损失 5,700,139.57 39,525,292.7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
性生物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摊销 18,709,936.63
无形资产摊销 14,550,119.82 13,100,059.7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6,583,527.46 26,863,291.4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2,842,273.26 -386,173.51
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
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
-7,842,756.01 -11,956,607.93
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570,698.70 25,837,876.8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0,613,913.84 -3,941,984.4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354,283.64 -471,821.71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41,742,634.90 273,110,326.5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其他 13,105,571.66 8,929,950.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1,253,304.08 1,027,335,550.99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新增使用权资产 29,527,525.83 44,568,150.18
现金的期末余额 1,326,836,769.71 882,817,464.43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882,817,464.43 1,174,177,492.02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44,019,305.28 -291,360,0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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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1,326,836,769.71 882,817,464.43
其中:库存现金 10,520.00 6,520.0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326,826,249.71 882,810,944.4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
- -
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
- -
项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26,836,769.71 882,817,464.43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
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理由
货币资金 336,282,565.84 募集资金
境外经营子公司受外汇管
货币资金 14,484,313.35
制的现金
合计 350,766,879.19 /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理由
其他货币资金 282,760,422.40 239,532,559.95 不能随时支取的票据保证金
定期存款 70,021,488.15 50,297,856.74 定期存款,拟持有至到期
不能随时支取的理财专户资
其他货币资金 146,000,000.00 390,000,000.00
金
其他货币资金 111,075.10 12,970,841.07 证券账户资金
合计 498,892,985.65 692,801,257.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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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期末折算人民币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余额
货币资金 - - 160,543,363.74
其中:美元 15,718,158.17 7.0288 110,479,790.15
港币 247,370.02 0.9032 223,424.60
日元 5,617,907.00 0.0448 251,682.23
欧元 5,631,798.94 8.2355 46,380,680.17
新币 493,511.07 5.4586 2,693,879.53
泰铢 2,309,694.66 0.2225 513,907.06
应收账款 - - 6,380,610.29
其中:美元 4,000.00 7.0288 28,115.20
欧元 771,355.12 8.2355 6,352,495.09
应付账款 - - 24,803.86
其中:港币 3,316.05 0.9032 2,995.06
日元 330,000.00 0.0448 14,784.00
欧元 852.99 8.2355 7,024.80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记账本位币 选择依据
威迈斯(香港) 香港 港币 经营地币种
日本威迈斯 日本 日元 经营地币种
法国威迈斯 法国 欧元 经营地币种
新加坡威迈斯 新加坡 新加坡元 经营地币种
素力电源 泰国 泰铢 经营地币种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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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短期租赁费用 5,471,336.93 7,313,818.52
合计 5,471,336.93 7,313,818.52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25,583,791.46(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
项目 租赁收入
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租赁收入 480,040.78 -
合计 480,040.78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八、研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270,170,979.10 237,361,075.69
材料费及耗材 43,827,883.31 55,209,705.23
认证检测费 31,507,556.04 35,381,976.83
折旧摊销费 35,998,430.78 25,556,660.46
租赁及水电费 18,861,778.08 17,989,712.02
差旅费 7,402,058.25 8,340,235.11
其他 8,742,435.44 5,450,038.85
合计 416,511,121.00 385,289,404.19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416,511,121.00 385,289,404.19
资本化研发支出 - -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设企业
公司名称 股权取得方式
素力电源 新设
威迈斯供应链 新设
注:(1)新设企业素力电源成立于 2025 年 1 月 9 日,注册资本为 1.25 亿泰铢,本集团持股 99.998%。”
(2)新设企业威迈斯供应链成立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 万元,本集团持股 100%。
注销企业
公司名称 股权取得方式
芜湖威迈斯软件 注销
海口威迈斯一号 注销
海南威迈斯二号 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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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主要经营 持股比例(%) 取得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名称 地 直接 间接 方式
深圳威迈斯技术 广东深圳 100.00 广东深圳 软件业 100 设立
大连威迈斯 辽宁大连 800.00 辽宁大连 软件业 100 设立
上海威迈斯 上海市 8,000.00 上海市 制造业 100 设立
上海威迈斯技术 上海市 100.00 上海市 软件业 100 设立
威迈斯汽车科技 上海市 3,000.00 上海市 服务业 100 设立
芜湖威迈斯 安徽芜湖 111,000.00 安徽芜湖 制造业 100 设立
非同一控制
上海威迪斯 上海市 11,600.00 上海市 服务业 100
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
芜湖威迪斯 安徽芜湖 3,000.00 安徽芜湖 制造业 100
下企业合并
威迈斯(香港) 中国香港 4 万美元 中国香港 商业 100 设立
威迈斯电源 广东深圳 100.00 广东深圳 服务业 100 设立
海南威迈斯 海南海口 12,000.00 海南海口 创业投资 100 设立
进出口贸
法国威迈斯 法国 50 万欧元 法国 100 设立
易业
新加坡威迈斯 新加坡 50 万新币 新加坡 商业 100 设立
素力电源 泰国 1.25 亿泰铢 泰国 制造业 99.998 设立
日本威迈斯 日本 日本 软件业 100 设立
元
非同一控制
上海伊迈斯 上海市 4,500.00 上海市 服务业 100
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
常州伊迈斯 江苏常州 10,000.00 江苏常州 批发业 100
下企业合并
商务服务
威迈斯供应链 广东深圳 100.00 广东深圳 100 设立
业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
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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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变动时间 变动前持股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
威迈斯汽车科技 2025/6/27 96.40% 100.00%
上海威迪斯 2025/8/29 95.00% 100.00%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威迈斯汽车科技 上海威迪斯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现金 1,314,000.00 18,830,000.00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1,314,000.00 18,830,000.00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
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差额 86,485.34 16,643,661.57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15.33
调整未分配利润 86,470.01 16,643,661.5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96,436,959.54 97,926,052.58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1,489,093.04 -5,928,770.62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15,950,993.51 15,823,525.17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127,468.34 -28,652.72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其他说明
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16,586,702.27(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计入
财务报表 本期新增补助 本期转入其他 本期其他 与资产/收
期初余额 营业外收 期末余额
项目 金额 收益 变动 益相关
入金额
与资产相
递延收益 52,310,076.59 36,847,000.00 - 6,519,077.41 - 82,637,999.18
关
合计 52,310,076.59 36,847,000.00 - 6,519,077.41 - 82,637,999.18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
额
合计 10,045,116.06 22,095,015.25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
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
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
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
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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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
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
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
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
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
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
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会做出的让步。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
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
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4、
应收票据”和“5、应收账款”和“7、应收款项融资”和“9、其他应收款”。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
以下措施。
(1)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款项
本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
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
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
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
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
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
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
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
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数
项目
账面价值 未折现合同金额 1 年以内 1-3 年 3 年以上
银行借款 434,531,458.41 441,369,494.84 309,824,532.96 120,547,895.66 10,997,0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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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融负
债
应付票据 1,345,393,525.40 1,345,393,525.40 1,345,393,525.40
应付账款 1,892,953,386.65 1,892,953,386.65 1,892,953,386.65
其他应付款 140,889,671.39 140,889,671.39 140,889,671.39
租赁负债 28,370,733.73 29,789,682.54 20,545,226.21 9,244,456.33
小计 3,845,112,519.15 3,853,369,504.39 3,712,580,086.18 129,792,351.99 10,997,066.22
(续上表)
上年年末数
项目
账面价值 未折现合同金额 1 年以内 1-3 年 3 年以上
银行借款 540,160,011.25 555,722,950.08 341,246,344.94 122,240,430.56 92,236,174.58
应付票据 1,217,798,918.86 1,217,798,918.86 1,217,798,918.86
应付账款 2,014,172,000.53 2,014,172,000.53 2,014,172,000.53
其他应付款 152,980,234.63 152,980,234.63 152,980,234.63
租赁负债 39,504,423.55 42,184,170.90 19,308,274.61 22,875,896.29
小计 3,964,615,588.82 3,982,858,275.00 3,745,505,773.57 145,116,326.85 92,236,174.58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
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
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
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
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
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 166,484,863.09 元(202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95,395,272.82 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 50 个基准
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
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
大。
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1、外币货
币性项目”。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被套期项目及
被套期风险的 预期风险管理 相应套期活动
相应风险管理 相关套期工具
项目 定性和定量信 目标有效实现 对风险敞口的
策略和目标 之间的经济关
息 情况 影响
系
合理运用金融 以金属远期等 以金属远期等 建立套期相关 通过开展商品
市场工具,积 衍生品合约为 衍生品合约为 内控制度,持 套期保值业
极管理公司面 套期工具,部 套期工具,部 续对套期有效 务,可以利用
商品
临的大宗商品 分预期采购交 分预期采购交 性进行评价, 套期保值功
价格风险,有 易中商品价格 易中商品价格 确保套期关系 能,规避由于
效降低因大宗 风险成分为被 风险成分为被 有效,预期风 金属价格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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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价格波动 套期项目,以 套期项目 险管理目标基 所带来的价格
导致的公司利 此来规避本公 本实现 波动风险,降
润波动,保障 司承担的随着 低其对公司正
公司业务的相 商品市场价格 常经营的影响
对稳定运营 的波动,预期
采购、销售带
来的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发生
波动的风险。
该类套期为现
金流量套期。
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以
远期结售汇等
衍生品合约为
套期工具,部
分预期采购、 通过开展套期
部分原材料采
销售交易涉及 以美元结算的 建立套期相关 保值业务,可
购业务采用美
的外汇现金流 预期采购与远 内控制度,持 以利用套期保
元进行结算,
量为被套期项 期外汇合约中 续对套期有效 值功能,规避
公司开展的远
目,以此来规 对应的外币相 性进行评价, 由于外汇价格
外汇风险 期结售汇业务
避本公司承担 同,套期工具 确保套期关系 波动所带来的
的套期保值能
的随着外汇市 与被套期项目 有效,预期风 价格波动风
降低汇率波动
场价格的波 的基础变量均 险管理目标基 险,降低其对
对公司利润的
动,预期采购、 为美元汇率 本实现 公司正常经营
影响
销售带来的预 的影响
计未来现金流
量发生波动的
风险。该类套
期为现金流量
套期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已确认的被套期
与被套期项目以 项目账面价值中 套期会计对公司
套期有效性和套
项目 及套期工具相关 所包含的被套期 的财务报表相关
期无效部分来源
账面价值 项目累计公允价 影响
值套期调整
套期风险类型
外汇风险 2,973,743.57 2,973,743.57 - 2,973,743.57
套期类别
现金流量套期 2,973,743.57 2,973,743.57 - 2,973,743.5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已转移金融资产 已转移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情况的
转移方式 终止确认情况
性质 金额 判断依据
保留了其几乎所
票据背书/贴现 应收票据 243,762,682.01 未终止确认
有的风险和报酬
保留了其几乎所
票据背书/贴现 应收账款 32,421,493.26 未终止确认
有的风险和报酬
已经转移了其几
票据背书/贴现 应收款项融资 1,564,761,638.54 终止确认 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
合计 / 1,840,945,813.81 /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
项目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金额 得或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 背书 578,926,465.06
应收款项融资 贴现 985,835,173.48 -2,694,003.82
合计 / 1,564,761,638.54 -2,694,003.82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 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
项目 资产转移方式
金额 金额
应收票据 背书 138,506,700.77 138,506,700.77
应收票据 贴现 105,255,981.24 105,255,981.24
应收账款 背书 32,421,493.26 32,421,493.26
合计 / 276,184,175.27 276,184,175.2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 第一层次公允价 第二层次公允价 第三层次公允价
合计
值计量 值计量 值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1,266,383,041.67 1,266,383,041.67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
- 1,266,383,041.67 413,712,683.38 1,680,095,725.05
产总额
(二)交易性金融负债 2,973,743.57 2,973,743.57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衍生金融负债 2,973,743.57 2,973,743.57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
债总额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第二层级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主要包括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保值业务对应的套期工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内容 期末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 输入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66,383,041.67 现金流量折现法 预期利率或合同利率
衍生金融负债 2,973,743.57 现金流量折现法 合约指数或汇率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持有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信用风险较小
且剩余期限较短,本公司以其票面余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策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报告期末,以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
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威迈斯企管 合营企业
华源电源 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上海纳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参股公司威迈斯企管 50.00%的股权
深圳市首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杨学锋之妻马莉娜担任董事
上海传南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 公司本着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一贯性原则,延续公司《首次公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业(有限合伙)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认定将其认定为公司
关联法人
其他说明
无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内 获批的交易额 是否超过交易
关联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容 度(如适用) 额度(如适用)
深圳市首嘉工
程顾问有限公 接受劳务 202,343.18 1,500,000.00 否 461,767.09
司
合计 202,343.18 1,500,000.00 / 461,767.09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华源电源 销售商品 13,122.92 5,412,464.99
合计 13,122.92 5,412,464.99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
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 量的可变租赁付款 支付的租金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支出
费用(如适用) 额(如适用)
威迈斯企管 房屋租赁 7,077,350.58 561,864.33 10,833,790.82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毕
威迈斯企管 420,352,556.27 2022/2/17 2037/2/16 否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9,953,221.16 17,716,134.70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华源电源 13,020.92 651.05 3,787,571.47 584,148.76
合计 13,020.92 651.05 3,787,571.47 584,148.76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深圳市首嘉工程顾问有限
应付账款 6,744.69 124,359.21
公司
合计 6,744.69 124,359.21
租赁负债 威迈斯企管 7,476,083.51 7,112,243.56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合计 7,476,083.51 7,112,243.56
一年内到期的非
威迈斯企管 5,951,901.56 5,843,630.35
流动负债
合计 5,951,901.56 5,843,630.35
上海传南企业管理服务合
其他应付款 伙企业(有限合伙)
威迈斯企管 1,235,731.63 1,621,386.37
合计 48,150,731.63 71,996,386.37
(3).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明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授予 本期行权 本期解锁 本期失效
授予对象类别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授予对象
合计 874,087.00 11,135,868.38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授予对象类别
行权价格的范围 合同剩余期限 行权价格的范围 合同剩余期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员工持股计 不涉及 7 个月
划授予对象
票激励计划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授
予对象
其他说明
无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员工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
对象 持股计划授予对象 股票授予对象
对于本公司的员工持股平 主要考虑了授予公司股票收盘价以及行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
台,参照授予日同期外部 价等因素确定了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
值的确定方法
投资价格 价值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 授予数量:87.41 万股;授予价格:12.111
市场交易价格
值的重要参数 元/股;有效期分别为:12 个月、24 个月。
激励对象自授予日起服务 1-2 年,且满足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 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最佳估
绩效考核要求,才可分批次归属该限制性股
确定依据 计作出
票,各年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各自
为 50%。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
无 无
重大差异的原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 77,239,325.70 4,175,622.42
额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员工持股
计划授予对象
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
合计 13,105,571.66 -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275,840,743.2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275,840,743.20
注: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419,188,098
股减去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预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详见“重要事项”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
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合计 1,303,076,736.88 1,620,808,997.92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 账面
比例 计提比 比例 计提比
金额 金额 价值 金额 金额 价值
(%) 例(%) (%) 例(%)
按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
其中:
单项计提 54,759,645.85 4.20 54,759,645.85 100.00 - 50,235,368.65 3.10 29,685,995.69 59.09 20,549,372.96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其中:
账龄组合 1,248,317,091.03 95.80 62,484,418.18 5.01 1,185,832,672.85 1,570,573,629.27 96.90 68,630,592.28 4.37 1,501,943,036.99
合计 1,303,076,736.88 / 117,244,064.03 / 1,185,832,672.85 1,620,808,997.92 / 98,316,587.97 / 1,522,492,409.95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债务人的预期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54,759,645.85 54,759,645.85 100.00 现和还款行为发
生变化
合计 54,759,645.85 54,759,645.85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组合
账龄组合 1,154,054,709.65 62,484,418.18 5.41
合计 1,248,317,091.03 62,484,418.18 5.0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期末数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1,154,054,709.65 62,484,418.18 5.41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收回或转 转销或核
计提 其他变动
回 销
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合计 98,316,587.97 18,927,476.06 - - - 117,244,064.0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应收账款和
应收账款和合
应收账款期末余 合同资产期 合同资产期末 坏账准备期末
单位名称 同资产期末余
额 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 余额
额
比例(%)
客户一 422,782,708.82 - 422,782,708.82 32.44 21,202,981.42
客户二 303,562,085.32 - 303,562,085.32 23.30 17,242,451.54
客户三 115,910,537.83 - 115,910,537.83 8.90 5,988,646.81
客户四 78,303,851.60 - 78,303,851.60 6.01 4,135,460.77
客户五 62,141,023.52 - 62,141,023.52 4.77 4,486,263.58
合计 982,700,207.09 - 982,700,207.09 75.42 53,055,804.12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 400,921,306.60 335,363,088.36
合计 400,921,306.60 335,363,088.36
其他说明: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6).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7).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8).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0).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合计 401,858,681.00 336,838,802.42
(1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保证金 3,916,074.26 6,839,252.87
往来款 394,925,597.11 326,936,163.83
备用金 821,269.29 1,008,043.46
社保公积金 2,195,740.34 2,055,342.26
合计 401,858,681.00 336,838,802.42
(1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坏账准备 未来12个月预 合计
用损失(未发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期信用损失
用减值) 用减值)
额
- - - -
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109,942.59 109,942.59 - -
--转入第三阶段 - -102,930.62 102,930.62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本期计提 30,129.12 18,573.39 -587,042.17 -538,339.66
本期转回 - - - -
本期转销 -
本期核销 -
其他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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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
的坏账准备
合计 1,475,714.06 -538,339.66 0.00 0.00 0.00 937,374.4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合计 款项的性质 账龄
称 期末余额
数的比例(%)
第一名 351,200,425.11 87.39 往来款 1 年以内、1-2 年 -
第二名 30,716,105.10 7.64 往来款 -
年、2-3 年
第三名 5,977,515.96 1.49 往来款 1-2 年 -
第四名 3,017,774.89 0.75 往来款 -
年、2-3 年
第五名 1,422,738.07 0.35 往来款 1 年以内 -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合计 392,334,559.13 97.62 / / -
(1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
资
对联营、合
营企业投资
合计 1,353,853,868.04 245,396.00 1,353,608,472.04 966,224,599.70 245,396.00 965,979,203.70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期初余额(账 减值准备期初 期末余额(账面 减值准备期
被投资单位 减少 计提减 其
面价值) 余额 追加投资 价值) 末余额
投资 值准备 他
深圳威迈斯
技术
威迈斯(香
- 245,396.00 - - - - - 245,396.00
港)
上海威迈斯 80,000,000.00 - - - - - 80,000,000.00 -
芜湖威迈斯 820,000,000.00 - 290,000,000.00 - - - 1,110,000,000.00 -
威迈斯电源 1,000,000.00 - - - - - 1,000,000.00 -
海南威迈斯 7,500,000.00 - 93,743,800.00 - - - 101,243,800.00 -
日本威迈斯 529,040.00 - - - - - 529,040.00 -
上海伊迈斯 40,126,638.53 - 2,758,000.00 - - - 42,884,638.53 -
威迈斯供应
- - 1,000,000.00 - - - 1,000,000.00 -
链
合计 950,155,678.53 245,396.00 387,501,800.00 - - - 1,337,657,478.53 245,396.00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期初 追 减 其他 宣告发 期末 减值准
投资 权益法下确 其他
余额(账面价 加 少 综合 放现金 计提减 余额(账面价 备期末
单位 认的投资损 权益 其他
值) 投 投 收益 股利或 值准备 值) 余额
益 变动
资 资 调整 利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一、合营企业
小计 - - - - - - - - - - -
二、联营企业
华源电源 15,823,525.17 - - 127,468.34 - - - - - 15,950,993.51 -
小计 15,823,525.17 - - 127,468.34 - - - - - 15,950,993.51 -
合计 15,823,525.17 - - 127,468.34 - - - - - 15,950,993.51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5,568,780,069.64 4,696,784,100.16 5,182,082,260.86 4,532,804,600.93
其他业务 236,758,194.11 146,636,398.79 381,533,305.07 293,969,818.83
合计 5,805,538,263.75 4,843,420,498.95 5,563,615,565.93 4,826,774,419.76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计
合同分类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商品类型
新能源汽车领域业务 5,732,285,641.10 4,788,089,0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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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73,252,622.65 55,331,465.35
按经营地区分类
境内 5,486,642,801.87 4,632,635,588.27
境外 318,895,461.88 210,784,910.68
合计 5,805,538,263.75 4,843,420,498.9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27,468.34 -28,652.72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39,911.91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8,701,441.69 15,439,704.47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9,426,252.47 -10,781,679.36
合计 9,402,657.56 4,669,284.30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1,004.51 第八节 七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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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
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3.76 第八节 七 74、75
减:所得税影响额 670.4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18 /
合计 3,430.3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万仁春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 年 4 月 15 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