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 摘 要 的 议 案 》 等 议 案 , 并 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并按照《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自 2025 年 9 月 30 日至 2026 年 3 月 30 日,
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
取得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8 名核查对象存
在公司股票交易记录,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核查并经核查对象确认,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个人对二
级市场交易情况独立判断作出的投资决策,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不存在因知悉本
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内幕信息而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未向任何人员泄
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信息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公司已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
综上,经公司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本次
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
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