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朱继平)
作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塑股份”)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
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的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朱继平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 年 8 月出生,研究生学
历,博士。近些年在新能源材料、无机有机纳米有序复合材料的控制合成及应用
研究等方面取得了多项具有创新性的科研成果。2004 年 9 月至 2006 年 7 月在中
国科学技术大学微尺度国家实验室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6 年 9 月至 2007 年
业大学新材料与新能源器件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安徽
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
性,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同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情
况表,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表决情况 出席股东会次数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所有议案均投
朱继平 6 6 0 0 否 2
赞成票
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按
时参加各次会议,并认真审议董事提出的每项议案,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下设的审议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各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会议,其中出席任期内审计委员会 4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1 次。本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履行委员职责,审
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任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对应当披露的日常关联
交易等重要事项进行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忠实、勤勉地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
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任职期间,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
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临时股东会,亦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计策略计划制定、重点领域事项核查,确保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切
实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等会议,积极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
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交
流,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任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每次参加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等会议的机会,全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并通过电话
沟通、实地调研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全面、及时
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及规范运作等实际情况。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并积极支持配合开展工作,
为我切实履职创造有利条件,充分保障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职
能部门能够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对于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均积极予以采纳,其实保
障了本人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期内,经审慎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的
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经营往来,且遵循了平等、自愿等原则,交易
的价格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在审议关联交
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已依法依规回避表决。基于上述分析,本
人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发表了同意的
表决意见。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期内,未发现公司及相关方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期内,未发现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
季度报告》,经审慎核查,本人认为公司上述定期报告均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编制,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和重大遗漏,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
控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第六届董事会聘任毕刚先生为公司
财务负责人,毕刚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符合
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任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的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第六届董事会聘任段舒宝先生为公
司总经理,聘任毕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聘任王勇利先生为公司
总工程师,聘任王小勇先生、李敬阳先生、井金旺先生、张忠瑞先生、丁顶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
均符合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任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经营业绩及任期考核兑现结果进行认真审查,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和考核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始终秉持忠实、勤勉、尽责原则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保障董事会决策的有效性。2026年,我将持续依法依规全面履行独
立董事各项职责,充分发挥沟通与监督作用,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和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更好地维
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朱继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