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21]3335 号)文件同意,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599.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3.94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080.06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年 11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
验字[2021]230Z029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
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798 号)文件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 87,336,24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9 元,应募集资金总
额 人 民 币 199,999,998.76 元 ,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扣 除 不 含税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5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5]230Z0054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额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B1 101,307.37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B2 30,257.35
截至期初累计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3 -
生额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B4 2,845.14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利息收入净额 B5 1,003.17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C1 834.57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注
C2 -20,257.3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3 24,406.72
本期发生额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C4 -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利息收入净额 C5 2.93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D1=B1+C1 102,141.94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D2=B2+C2 10,000.00
截至期末累计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3=B3+C3 24,406.72
生额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D4=B4+C4 2,845.14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利息收入净额 D5=B5+C5 1,005.9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D5 1,804.3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804.30
差异 G=E-F -
注:上表中小计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公司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净额为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692.50 万元,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
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获得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
额 0.36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
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及管理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
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和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原国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有关持续督导职责。2024 年
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和国泰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
于甲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
他用途。
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之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原用于“年产 6 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的募集资金
专户,现变更为“年产 5 万吨 PVC 改性用纳米碳酸钙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
惠黎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 175283586287 1383.9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
路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 181264186854 - 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 185764191197 - 已销户
合 计 18,043,003.23
由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
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5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三、2025 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2025 年度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附表 2:2025 年度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845.1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1]230Z2880 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
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
核查意见。上述资金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
过人民币 3.70 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
截至2025年9月1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
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使用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共计
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
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 24,406.72
万元已进行永久补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对“年产
略,拟调整为年产 10 万吨固碱,并对剩余产能和烧碱深加工项目不再进行建设,
并新增“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3 万吨 CPVC 项目”进行
调整为“年产 6 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
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300MW 热电机组节能提
效综合改造项目”“年产 20 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年产 6 万吨三氯氢硅
项目”“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年产 5 万吨 PVC 改性用纳米碳酸钙项目
(年产 10 万吨纳米碳酸钙项目一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并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
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华塑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塑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华塑股份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
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 1: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0,192.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236.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6,162.7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8,388.5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7.19%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目,含部分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变更(如 总额 投入金额(2) 诺投入金额的 度(%)(4)=(2)/(1) 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1)
有) 差额(3)=(2)-(1) 化
两台热电机组分
别于 2022 年 12
节能提效综合改造 是 34,336.00 28,344.86 28,344.86 309.48 28,344.86 - 100.00 3,847.45 否 否
月、2023 年 11
项目
月转固
年产 20 万吨固碱及 是,已部分 2022 年 12 月转
烧碱深加工项目 变更 固
年产 3 万吨 CPVC 项
是 - -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目
是,为变更
后新增募 - 11,728.75 11,728.75 497.30 11,728.75 - 100.00 1,700.86 是 否
电项目 固
投项目
是,为变更
年产 6 万吨三氯氢硅 2024 年 12 月转
后新增募 39,988.00 19,229.09 19,229.09 27.79 19,229.09 - 100.00 -2,935.83 否 否
项目 固
投项目
是,为变更
年产 5 万吨 PVC 改性 预计 2027 年 12
后新增募 - 11,803.43 11,803.43 - - -11,803.43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用纳米碳酸钙项目 月转固
投项目
是,为变更
- 23,401.49 23,401.49 23,401.49 23,401.49 - 100.00
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后新增募
投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否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 40,000.0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140,192.00 140,192.00 140,192.00 24,236.06 128,388.57 -11,803.4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公司“年产 3 万吨 CPVC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39,988 万元,计划建设期为 24 个月,截至 2022 年末,该
项目尚未开始投入建设。具体原因为由于该产品市场状况出现了较大变化,一方面国内市场 CPVC 处于饱和状态,供大
于求,而且,国内 CPVC 材料使用厂商偏好进口,制约了国产 CPVC 材料的需求量;另一方面产品主要销往东南亚及南
亚市场,但部分区域对产自中国的 CPVC 做出反倾销终裁,国外市场销量受限。继续实施 CPVC 项目,将会面临产品销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路不确定,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尚未开始投资建设的“年产 3 万吨 CPVC
项目” ,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9,988 万元投资至“年产 6 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以下简称“新项目” )。新项
目投资总额为 30,759 万元,募集资金超过投资总额的暂时留存新项目,待后续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经营需要,
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使用。上述事项公司已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
过人民币 3.70 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30,257.35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10 亿元,使用期限自第六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款项共计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目节余的募集资金主要系一方面公司对项目实施招标,有效控制预算,较可行性研究报告内的概算大幅下降;另一方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面公司在确保项目目标和质量的情况下,实施项目全流程管控,不断优化设备选型,安装费用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实
际投入较原预算大幅下降。
本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主要系公司对该项目实施招标,加强过程管控,设备购置费、安装费用大幅下降。另外,根据
市场情况变化对该项目实施变更,将“年产 20 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压缩为“年产 10 万吨固碱” ,减少了项目
投入。
资金主要系一方面公司实施招标,强化内部控制;另一方面因材料市场下降,材料购置较预算减少。
主要系一方面公司对该项目实施招标,有效控制了预算支出;另一方面在确保项目目标和质量的情况下,实施项目全
流程管理,优化设计消除冗余。设备购置、安装费用得到大幅下降。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上表中永久补充流动资产金额不包括相关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
附表 2: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692.5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692.5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692.5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 诺投入金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进度(%)(4)=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效益 预计效益
变更(如有) (1) (2) 差额(3)=(2)-(1) (2)/(1) 态日期 大变化
偿还国拨资金
否 7,000.00 7,000.00 7,000.00 7,000.00 7,000.0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专项应付款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2,692.50 12,692.50 12,692.50 12,692.50 12,692.5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19,692.50 19,692.50 19,692.50 19,692.50 19,692.5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附表 3: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计划累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计投资金额(1) 投入金额 金额(2) (3)=(2)/(1) 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化
两台热电机组分别
热电机组节 28,344.86 28,344.86 309.49 28,344.86 100.00 于 2022 年 12 月、 3,847.45 否 否
提效综合改造项目
能提效综合 2023 年 11 月转固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改造项目 5,991.14 5,991.14 5,991.14 5,991.14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年产 10 万吨固碱及烧碱
深加工项目
年产 20 万吨
目 深加工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454.87 8,454.87 8,454.87 8,454.87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年产 6 万吨三氯氢硅项
目
年产 5 万吨 PVC 改性用纳 年 产 3 万 吨
CPVC 项目 11,803.43 11,803.43 - - - 预计 2027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米碳酸钙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955.48 8,955.48 8,955.48 8,955.48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100,192.00 100,192.00 24,236.06 88,388.57 — — — —
的需要,对剩余产能和烧碱深加工项目终止建设,有利于减少化石能源消耗,降低二氧化碳排放,使募
集资金利用达到最优。新增募投项目“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主要为公司主营业务提供生产所必
须的动力能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对“年产 20 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进行变动,
调整为年产 10 万吨固碱,并对剩余产能和烧碱深加工项目不再进行建设,并新增“29.99984MW 光伏发
电项目”(项目建成后,所发电量均为公司自用),本次变更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元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场 CPVC 处于饱和状态,供大于求,而且,国内 CPVC 材料使用厂商偏好进口,制约了国产 CPVC 材料的
需求量;另一方面产品主要销往东南亚及南亚市场,但部分区域对产自中国的 CPVC 做出反倾销终裁,国
外市场销量受限。继续实施 CPVC 项目,将会面临产品销路不确定,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公司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尚未开始投资建设的“年产 3 万吨 CPVC 项目” ,将上述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9,988 万元投资至“年产 6 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以下简称“新项目” )。新项目投资
总额为 30,759 万元,募集资金超过投资总额的暂时留存新项目,待后续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经
营需要,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使用。上述事项公司已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同时也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对已结项的募
投项目的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进行安排如下:(1)“2*300MW 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结余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 结余 1,437.25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 “年产 6 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结余 20,758.91 万元,其中 11,803.43 万元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至建设新
募投项目“年产 5 万吨 PVC 改性用纳米碳酸钙项目”,其中 8,955.48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
项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变更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表中小计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加和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