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
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原名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华塑股份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家数为 383 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
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
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
律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共 2 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
施 9 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熊明峰,200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在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铜峰电子(600237)、同庆楼(605108)、口子窖
(603589)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小龙,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
华塑股份(600935)、中鼎股份(000887)、口子窖(603589)等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志伟,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
华塑股份(600935)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洪志国,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过瑞可达(688800)、喜悦智行(301198)、柏诚股份(601133)等多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小龙、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志伟、项目质量复核人洪志国近
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熊明峰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 1 次,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出具的警示函监管措施 1 次。除此之外,未受到其他刑事、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用为 20 万元,合计 161 万元。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业
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
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财务审计工作以
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
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