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四月
目 录
议案二: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
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
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
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
言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
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
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应当对提交表决
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应以每个议
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表决票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没有投票人签名的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
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
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4 月 24 日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
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 √
《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
的议案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应选董事(5)人
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应选独立董事(3)人
议案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报告及方案内容已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六)针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
定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现就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作出《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
会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
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现就 2025 年度董事会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7,165.6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9.60%。
公司经营业绩主要受以下因素的综合影响:
(1)市场拓展取得显著成效,客
户份额得到有效提升;
(2)公司聚焦汽车低压锂电池和无人机电池业务,动力类
业务经营效益持续改善。
二、2025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当时有效
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1 月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二十五次会议 17 日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3 月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十六次会议 28 日 等 21 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4 月 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二十七次会议 13 日 份方案的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4 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十八次会议 28 日 等 3 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4 月 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冠宇转债”转股价格的议
二十九次会议 29 日 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5 月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议案》,不存
三十次会议 29 日 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8 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三十一次会议 8日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4 项议案,不存
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8 月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三十二次会议 25 日 等 34 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10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三十三次会议 月 24 日 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10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 3
三十四次会议 月 30 日 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1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
三十五次会议 月 25 日 员会委员的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届
时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东大会 28 日 9 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3 项议案,不存在否决
临时股东大会 25 日
议案的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 12 项议案,不存在
临时股东大会 月 25 日
否决议案的情形。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全面执行公司股东会的
决议,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推动公司提高治
理水平,维护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
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
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意见。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
独立董事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审议关联交易及制度等
事项,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监督和决策的重要作用,
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同时独立董事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注和参与公司的发展,对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建议,提高了公司决
策的科学性。
(五)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
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
建言献策,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
学性,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
(六)董事及高管责任险情况
构建风险防护屏障,确保其能够充分行使决策权、监督权与管理权,充分激发治
理效能,降低公司运营风险。
(七)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
息披露透明度与规范性,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八)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
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及公司利
益最大化。
(九)董事绩效评价及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珠海冠宇
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
况进行监督,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进
行评估审核,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三、董事会 2026 年工作计划
营管理层围绕公司战略目标,优化组织架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管理能力,加大
研发投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不断开拓新市场,以更好
的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为社会承担更多的责任。
董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升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加强公司内部控制
建设,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保障公司持续健康
发展;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沟
通交流,为投资者对公司价值作出合理判断提供帮助,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规范经营范围表述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
营范围相关表述,具体如下:
原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和销售动力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高技
术绿色电池、相关设备和原材料,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
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
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内容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二、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 116,853 股的登记手续,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由 113,206.8851
万变更为 113,218.5704 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3,206.8851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三、《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鉴于前述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以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
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种均为人民币)。 种均为人民币)。
…… ……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为:研发、生产和销售动力镍氢电池、锂离 为: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
子电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高技术绿色 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
电池、相关设备和原材料,并提供相关技术 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
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十一条 公 司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为 第二十一条 公 司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为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
登记、备案手续。《公司章程》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
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782,608,780.69 元。公司 2025 年度拟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
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 元(含税)。以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 1,132,185,704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71.37%。2025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等致使
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及子公司为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综合授信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
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有关业务。具体授
信额度分配及业务品种、期限、利率、费率等条件由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授信主体 申请授信总金额(人民币万元)
合计 3,500,000.00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发生金额,预计发生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
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上述授信额度可以在金融机构间
进行调剂,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 2026 年年
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向本次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相关的具体事项。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下同)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
司 2026 年度发展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境内外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其中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等融资业务(包括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汇票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的担保额
度;为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包括与客户、供应商等合作方所
签署合同下的履约义务、厂房租赁的履约义务、代开保函等)提供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20 亿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担保
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为
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等,具体担保金额、期限、方式、范围根据届时
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一家专业审
计服务机构,持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经验。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致同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及时
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审计成果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关于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时结合目前整
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综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岗
位履职情况,公司拟定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
相关考核制度领取。非独立董事不因其董事职务而额外领取津贴。
适用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关于 2026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时结合目前整
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综合公司经营情况及独
立董事的履职情况,公司拟定 2026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公司承担,其中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并予以发放。
适用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
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
修 订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进
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现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董
事会同意提名徐延铭先生、牛育红先生、林文德先生、栗振华先生、王琥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
期三年。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下共有 5 项子议案,请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
产生 5 名非独立董事: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
董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现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董
事会同意提名陈世来先生、韩强先生、刘喜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候选人,其中陈世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
任期三年。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下共有 3 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
举产生 3 名独立董事: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