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7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14: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由守谊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31,250,495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28.2583%;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53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2,936,0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0247%;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中伦律师
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264,073,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0%;
反对 8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1%;弃权 2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0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2,822,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1%。
(二)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 264,081,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3%;
反对 8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弃权 2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7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2,831,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8%。
(三)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264,075,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0%;
反对 8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弃权 2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2,825,1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8%。
(四)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63,966,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8%;
反对 19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9%;弃权 2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8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2,716,1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表决结果:
同意 264,019,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9%;
反对 8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0%;弃权 8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1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2,769,4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62,956,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46%;
反对 1,199,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39%;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11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1,706,4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3.6408%;弃权 3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60,154,8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39%;
反对 3,999,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37%;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1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8,904,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2.1418%;弃权 3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
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60,159,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57%;
反对 3,948,4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46%;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29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8,909,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1.9882%;弃权 7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3%。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63,886,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65%;
反对 20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5%;弃权 9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5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2,636,1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12%。
(十)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烟台东益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由
守谊、厦门鲁鼎志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 32,620,2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6762%;弃权 9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2,620,2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0412%;反对 22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762%;弃权 9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顾平宽律师、刘允豪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