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认真审
慎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有力推进公司决策科学性、合规性的不断提
升,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磊、胡春荣,董事长楼冠良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潘磊担任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完成换届,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成员,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磊、独立董事陈旭琰、职工代
表董事金莉莉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潘磊担任召集人。
报告期内,上述审计委员会委员均具备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及扎实的财务管
理、会计、经济及企业管理专业素养,在监督与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指
导与评价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等关键事项中,
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地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在完善公司审计监督体系、强化
财务信息质量、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了全部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重
点事项进行了审议和关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计委员会第十次 17 日
会议
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
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
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 1、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次会议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
月 27 日
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 1、关于聘任沈园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月 14 日
会议 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与执业质量进行专项评估,
并对其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开展持续监督与履职评价,认为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始终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立场,勤勉尽责、严谨规范,具备良好的专业
胜任能力与职业操守,所发表的审计意见实事求是、公允可信。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指导作用,认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开展情况,审议并认可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既定计划推进审计实施,并对内部审计重点、程序与方法提出指导性意见,有效
提升了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与有效性。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
大问题。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认真审阅,对关键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及重要会计判断事项予以重点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决
算编制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准确、完整,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搭建沟通平台,
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高效对接,督促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有
效提升了审计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
报告期内,为更全面掌握公司实际运营情况、提升管理效能,审计委员会对
公司开展现场调研,深入了解业务运行、内控执行及风险管理现状,并结合专业
判断提出改进建议,为管理层优化经营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认真审阅《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审计委员会
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合规有序、信息披露真实完整,严格遵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全面、规范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有效发挥了监督、核查、
指导与决策支持作用。
外部审计监督与沟通协调,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提升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水平,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