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作为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
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本公
司对容诚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本公司认为,近一年
容诚在资质条件等方面合规有效,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和证券期货业务收入存在部分重合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为 383 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
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共 2 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
施 9 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项目合伙人:陈泽丰,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创维数
字、澳弘电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江先敏,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
计师,2012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 11 月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并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志浩,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上市
公司骏亚科技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峰,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继峰股份、致尚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影响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门及时沟通,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问题。
容诚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
或专业业务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业务总监。
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此外,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
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
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
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意见分歧。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对于一些风险评级
较高的项目,在项目组详细复核及第二层次复核的基础上还会执行项目质量复核。
项目质量复核包括根据质量管理准则制定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复核制度和额外质
量复核。项目质量复核人须满足独立性、客观性和必要的资质要求。容诚要求项
目质量复核在适当阶段及时进行,以确保在报告出具前能解决所有重大问题。任
何情况下都必须由项目质量复核人在“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上签署后才
能出具报告。
容诚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容诚质量
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
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
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
地执行审计程序。
容诚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
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容诚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审计工作方案
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
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
联方交易、预计负债等。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
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
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后台支持团队包括专业业务部、税务、信息系统、估值
等多领域专家,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容诚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容诚制定
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
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
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
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
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
二审诉讼程序中。
七、总体评价
容诚在公司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
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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