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6-010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部分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信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为109,128,0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72%;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兴宁市众益
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众益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0,219,608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79%。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236,316,06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4.03%;合计质押股份数为188,852,000股,占合计持股
数量比例的79.92%,占公司总股本的27.20%。
益福《关于告知部分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
情况
深圳金信安因融资业务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将持有的公司股票中的 4,35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佛山风火轮贸易有限公司,质押起始日为 2026 年 4 月 14
日,质押到期日为 2026 年 10 月 14 日。
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现
将本次质押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次深圳金信安股份质押情况
是 是
否 否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股 为 补 质押 质押 质押融资资
股东名称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股股东 数(股) 限 充 起始日 到期日 金用途
比例
(%) 比例(%)
售 质
股 押
深圳市金 2026 年 2026 年 佛山风火 置换前期借
信安投资 是 4,350,000 否 否 4 月 14 10 月 14 轮贸易有 3.99 0.63 款及日常经
有限公司 日 日 限公司 营周转
(二)深圳金信安股份质押当前情况
圳金信安行使。
等偿还本次借款。若深圳金信安本次借款的质押证券履约保障比例低于预警线或
平仓线时,深圳金信安将向佛山风火轮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补充担保(包括但不限
于保证金、增加质押证券数量等)或提前清偿所担保的部分债权。由此深圳金信
安认为本次质押担保所产生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三)本次兴宁众益福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兴宁众益福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将质押给骆珈宁的股份 4,350,000 股办理了
解除质押的手续。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股) 4,350,000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10.8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3%
解质时间 2026年4月15日
持股数量(股) 40,219,608
持股比例 5.7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27,802,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69.13%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00%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
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236,316,0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4.03%;合计质押
股份数为188,852,0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的79.92%,占公司总股本的27.20%。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及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 未质
本次质押及解 押股 押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解质押后累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
股东名称 质押前累计质 份中 份中
(股) (%) 计质押数量 比例 比例 中冻结股份 份中冻结
押数量(股) 限售 限售
(股) (%) (%) 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深圳金信安 109,128,041 15.72 71,080,000 75,430,000 69.12 10.86 0 0 0 4,641,493
兴宁金顺安 86,968,420 12.52 85,620,000 85,620,000 98.45 12.33 0 0 0 0
兴宁众益福 40,219,608 5.79 32,152,000 27,802,000 69.13 4.00 0 0 0 0
合计 236,316,069 34.03 188,852,000 188,852,000 79.92 27.20 0 0 0 4,641,493
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一列数据因四舍五入导致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深圳金信安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641,493股,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
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合计被冻结股份数4,641,493股,合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25%,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0.67%。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期,占所持公司股份的 76.59%,占公司总股本的 26.07%,对应融资余额 43,550.00
万元。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 188,852,000 股将于一年内到
期,占所持公司股份的 79.92%,占公司总股本的 27.20%,对应融资余额 46,150.00
万元。
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董
事会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
不会对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生变更,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后业绩补偿
承诺履约能力的承诺函》中约定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 34%(新增发行股
份稀释除外)的事项且不存在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前述业绩补偿义
务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后续股份质押情况持续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