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A、B 股)审计情况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
涉及主要行业 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家数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全面而严格的核查和
评价。认为该事务所一直秉持诚信、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审
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
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对审计计划、审计费用和审计发现的情况等方面进行了
审查与确认。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
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其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
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三)2025 年 12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计划情况,如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工作提出
了意见和建议。
(四)2026 年 4 月 13 日,对审计报告及相关数据与信息进行交流。
(五)2026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审计任务时,始终坚
守独立审计原则,展现了高度的专业性和职业道德,并客观、公正、公允地评价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确保了审计工作的公正性
和客观性。
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了
全面、细致的审查,并深入了解了公司的业务模式和运营情况。出具的审计报告
真实、准确、及时,充分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
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不仅有助于公司规范运作、提
高透明度,还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