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
中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永中和情况介绍
(一)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7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十一届二次董事会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发表同意续聘的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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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真实反应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在内部控制审计方面,信永中和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本次审计过程中涉及的审计时间表、
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重点关注事项、关键审计事项等重点事项均与审计委员会
和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对信
永中和基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在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方面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
熟悉公司业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就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计划与信永中和进行了
充分的沟通,确定了审计时间表、重点审计领域、重大错报风险及特别风险的应
对措施等事项,确保审计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进行了审计完成阶段的沟通,听取了信永中和对 2025 年度审计计划执
行情况、年度报告审计进度、重要审计事项等内容的整体汇报。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配备了高素质的团队,严格按照相关审计程序开展审计工
作;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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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 2025 年度的生产经营成
果。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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