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2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2026年度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
函、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内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
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来
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金融机构的授信要求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
过人民币30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股权质押、资产抵押、信用担
保、保证担保等方式。其中,预计为公司及资产负债率70%以下(不含70%)的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
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2026年度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以下简称“蓝帆(上海)”)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惠南支行(以下简称“江
苏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5,6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及子公司蓝帆(上海)
与江苏银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子公司蓝帆(上海)
以抵押建筑物的方式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同时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4)。
近日,蓝帆(上海)就相关业务重新向江苏银行申请授信3,000万元,公司就本次重
新申请的授信重新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担保金额3,000万元;原《最高额抵
押合同》仍在有效期内,本次未重新签署,抵押担保金额仍为5,600万元。
本次担保金额全部发生后未超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的金额范围,无需另
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在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批准范围内担保额度及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新增担
被担保 本次担 本次担保 保额度
担保 本次担保
方最近 本次新 保后被 后被担保 占上市 是否
被担 方持 前被担保
担保方 一期资 增担保 担保方 方剩余可 公司最 关联
保方 股比 方的担保
产负债 金额 的担保 用担保额 近一期 担保
例 余额
率 余额 度 净资产
比例
蓝帆医疗
股份有限
蓝帆(上
公司及 不适
海)贸易有 76.55% 0 5,600 5,600 14,400.00 0.71% 否
蓝帆(上 用
限公司
海)贸易有
限公司
注: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公司及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可
使用的担保总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地板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
器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
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办公用
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
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卫生用品
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产业用纺织制成
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项 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序号 项 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9 月
注:2025 年 9 月 30 日数据未经审计。
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
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
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最高额为 310,241.73 万元人民币(外
币担保余额均按照 2026 年 4 月 15 央行公布的汇率折算),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的 37.90%,未超过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
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 元。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