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本
次会议的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出具的《关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
了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其结论客观、公正。正泰财务公司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等措施都受到
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与公司之间的金融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审议该议案时关
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对《关于向浙江正泰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本次捐赠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不会对
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没有发现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黄沈箭、彭溆、陈亚民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