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恒逸石
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保荐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恒逸石化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
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65 号)的核准,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
截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余金额 2,985,400,000.00 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汇入公司在中信银行杭州萧山支行开立的 8110801012002491742 募集资金专
户。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中
兴华验字(2022)第 010084 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审阅、验资服务
费、资信评级费及信息披露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7,300,000.00 元(含增
值税),发行费用(不含税)为 16,320,754.72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83,679,245.28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98,367.92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支出(含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 201,725.40
其中: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累计支出 158,994.77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60,360.50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36,601.26
加: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345.03
加:尚未支付的费用 10.85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6.64
根据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5 日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海
宁募投项目结项并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0 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
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6,601.2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 36,601.26 万元。
币 79,331.89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42,730.6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支出 36,601.26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情况详见附表 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60,041.26 万元,其中尚未
到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60,360.50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6.64
万元,尚未到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之和超过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355.88 万元,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和尚
未支付的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恒逸石化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
司、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
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施单位 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余额 备注
存款、利息收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8110801012002491742 24.64 入扣除手续费
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净额
存款、利息收
浙江恒逸石化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净额
海宁恒逸新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2024 年 3 月 11
料有限公司 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日该账户注销
存款、利息收
宿迁逸达新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料有限公司 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净额
合计 36.64
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60,360.50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 5 月 31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21 年 6 月
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全部用于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 50 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
造项目”及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 110 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
项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
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 5 月 31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21 年 6 月
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限公司及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年产 50 万吨新
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年产 110 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
截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
项为人民币 1,042,688,264.58 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042,688,264.58 元,具体情
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
投资项目 置换金额
拟投入金额 预先投入金额
年产 50 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 70,000.00 33,398.74 33,398.74
年产 110 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 230,000.00 70,870.09 70,870.09
合计 300,000.00 104,268.83 104,268.83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7,300,000.00 元(含税),其
中承销费用人民币 14,600,000.00 元(含税)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
用人民币 2,700,000.00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
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1,550,000.00 元(含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462,264.15 元
(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 置换不含税金额
律师费用 754,716.98 754,716.98
会计师费用 566,037.74 566,037.74
资信评级费用 141,509.43 141,509.43
合计 1,462,264.15 1,462,264.15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4 年 7 月 28 日,公司已将 15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4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海宁募投项目结项并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海
宁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6,601.2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
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60,360.50
万元。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年产 50 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节余资金 36,601.26 万元,节余
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0 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
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依
据项目实际投入情况,加强项目的预算和投资管理,有效降低了投资成本,目前
该项目已投产,已完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无需继续投入资金。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宁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上述海宁募投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 36,601.2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 60,041.26 万元,
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60,360.50 万元;公司存放在募
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 36.64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结余为 0.00 万元,
利息收入、存款类金融产品收益及尚未支付的费用为 36.64 万元(尚未到期归还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之和超过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情形。
五、审计机构的鉴证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其鉴证结论为:恒逸石化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六、保荐人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查阅了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相关材料。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恒逸石化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
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毛宗玄 朱 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8,367.92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含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9,331.8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含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38,326.66
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更项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目(含部分变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向 投资总额 (1) 额 投入金额(2) (%)(3) 的效益 预计效益
更) 态日期 大变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50 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 不超过 2021 年 1 月、
否 70,000.00 33,398.74 47.71% -527.66 否 否
技术改造项目 70,000.00 8月
年产 110 万吨新型环保差别 不超过
否 230,000.00 42,730.63 168,326.66 73.19% 12 月部分投 6,502.28 不适用 否
化纤维项目 230,000.00
产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300,000.00 42,730.63 201,725.40 - - 5,974.6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由于市场因素影响,项目效益未达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根据公司 2021 年 5 月 31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21 年 6 月 16 日 2021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在本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了上述项目建设,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截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为人民币 1,042,688,264.58 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中介费用及相
关税费 1,550,000.00 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042,688,264.58 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人民币 1,462,264.15 元(不含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60,360.50 万元,不存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在到期未归还的情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0 万吨新型
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节余资金 36,601.26 万元,节余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年产 50 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地使用募
集资金的原则,公司依据项目实际投入情况,加强项目的预算和投资管理,有效降低了投资成本,
目前该项目已投产,已完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无需继续投入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60,041.26 万元,其中尚未到期归还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金额为 60,360.50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6.64 万元,尚未到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金金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之和超过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355.88 万元,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
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和尚未支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