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审
计督察部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是 √否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致
√是 □否
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有限公司、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海南诚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丹
东市第一医院、诚志永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江西诚志生物工程
有限公司。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
产总额之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
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
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内容。
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工程项目、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等。
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是 √否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相关制度文件、内部控制评价
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
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
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 司
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 报 金 额 对 税 前 错 报 金 额 ≥ 上 年 税 上 年 税 前 利 润 的 2%≤错 报 错报金额<上年税前利
利润的影响水平 前利润的5% 金 额 <上 年 税前 利 润 的5% 润的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用;不实的收入、费用及负债;资产的不当取得;偷税和高层舞弊等。
重大缺陷
的重大错报。
会不能履行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实施有效的监督或不具备监控财
务报告准确的资质及能力。
没有相应的控制措施或有一项或多项措施没有实施,而且没有补充和补偿性控
制的情况。
重要缺陷 5、对于非常规、复杂或特殊交易的财务处理的控制,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
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充和补偿性控制。
记录和处理总账中的日记账分录,记录财务报告中重复发生和非重复发生的调
整等控制事项,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而且没有补充、补偿性控制,不能合理
保证编制的财务报告表达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 接 损 失 金 额 ≥上 上年资产总额的0.2%≤直 接 损 直 接 损 失 金 额 < 上
直接损失金额
年资产总额的0.5% 失 金额<上年资产总额的0.5% 年资产总额的0.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3、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除重大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
重要或一般缺陷
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财务报告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或制定相
应整改计划。
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或制定
相应整改计划。
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龙大伟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