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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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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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及部分子
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69.03%,营业
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74.67%。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与薪
酬、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
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外包业务、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信息
披露、对子公司的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重大投资、内部监督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母公司及选取的子公司截至2025年12
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潜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的 营业收入总额的0.2%≤错报<营 错报<营业收入总
在错报 0.5%≤错报 业收入总额的0.5% 额的0.2%
利润总额潜 利润总额的5%≤错 利润总额的2%≤错报<利润总额 错报<利润总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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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错报 报 的5% 2%
资产总额潜 资产总额的0.5%≤ 资产总额的0.2%≤错报<资产总 错报<资产总额的
在错报 错报 额的0.5% 0.2%
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2%≤错报< 错报<所有者权益
潜在错报 0.5%≤错报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总额的0.2%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可考虑定位为重大缺陷: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
加以改正;
? 控制环境无效;
? 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能发现错报;
? 违反法律、法规较严重;
? 除政策性亏损原因外,公司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
? 公司经营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可考虑定位为重要缺陷:
? 未遵循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应用会计政策;
?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 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
? 高管人员(特别是内控机构、财务、人力资源负责人)纷纷离开、 更换
频繁或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一般性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缺陷认定 直接损失财产金额 重大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 1200 万元以上 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 300 万元—1200 万元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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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负面影响
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
一般缺陷 300 万元以下
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可考虑定位为重大缺陷:
? 严重违反国家重要法律法规;
? 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 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 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
?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可考虑定位为重要缺陷:
?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 对外信息披露未经审核,信息内容不真实。
一般性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经董事会授权):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