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度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
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通过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
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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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致同专字(2026)第 310A007196 号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集团股份”)委
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外高桥集团股份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
并 及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和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并 出 具 了 致 同 审 字 ( 2026 ) 第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的要求,外高桥集团股份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通过财务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
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外高桥集团股
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外高桥集团股份 2025 年度财
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
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外高桥集团股份实施于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
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2025 年度外高桥集团股份涉及财务公司关
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
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外高桥集团股份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凯凯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树云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