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08 证券简称:曙光数创 公告编号:2026-032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规则指引和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在 2025 年度内认真履职。
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2/3,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
资格的独立董事高志勇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审议事项 审议结果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2 月 1、 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
六次审计委员会 20 日 2、 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审议事项 审议结果
报告》的议案;
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4 月
审议《关于 2025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
七次审计委员会 24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8 月
审议《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
八次审计委员会 15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10 月
审议《关于 2025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
九次审计委员会 24 日
三、相关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 2025 年年报审计机构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优秀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审计服
务经验,其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相关事项,推动公司各
项审计工作的高效完成;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
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促进了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事项等进行了
监督,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四、总体评价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
履行了职责,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通交流,坚持勤勉尽责和审慎原则,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及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
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