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遵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行各项职
责。全年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重
大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含 3 名独立董事),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
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历,财务管理专业。2007 年 8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分公司银行渠道经理;2010 年 2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四川建筑职业技术
学院讲师;2012 年 9 月至 2015 年 6 月,于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习;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西南财经大学师资博士后;2017 年 6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9 年 12 月至 2026 年 1
月,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26 年 1 月至今,任西南
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四川华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0 月,任四川勤思智能科技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经理。2021 年 12 月至今任知行良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独立董事;2023 年 1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成都安美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
上市)独立董事;2023 年 9 月至今,任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境内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本人及
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
亦未为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任职资格,能够独
立、客观地行使职权,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临时股东会 3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履职过程中,坚持审慎、勤勉的态度,认
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结合公司实际与自身专业判断,独立、客观地行使
表决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对所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
情形。
应参加会议 实际参加会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独立董事姓名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赖黎 11 11 0 0 否
是否连续两次未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实际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赖黎 4 4 否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议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会议 7 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会议召集召
开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事项决策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委员会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会 实际参加 应参加会 实际参加 应参加会议 实际参加
议次数 会议次数 议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赖黎 7 7 1 1 7 7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行股票及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等关键事项,持续开展审查与监督。密切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动态跟踪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必要时主动与相关
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问询,充分运用专业经验与独立判断,依法、独立、客观地
发表意见,确保履职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及执行结果,有效保障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有效性。同时,与外部审计机构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保持密切沟通,
通过参与审计前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及研讨重大风险点,全过程监督外部审
计的质量与公正性。此外,认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流。在年度股东会上向参会股东汇报年度履职情况,并认真听取股东对公司经营
发展的意见建议。同时,出席 3 次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管理层沟
通回应,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六)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事、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持续跟进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及募投项目进展等重大
事项,及时了解公司规范运作情况,督促公司持续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定期汇报重大事项进展,充分征求
独立董事专业意见,并认真落实相关建议,为本人履职提供了有力支持。
同时,本人注重持续学习,认真研读《科创板监管直通车》专刊,掌握最新
监管动态及典型案例;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及合规履职专题课程,不断提
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事职责。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各项议案时,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公允性、财
务信息真实性、变更审计机构合理性、提名董事会候选人合规性,以及对外担保、
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评价、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并结合专业判断发表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
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年度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逐项审查,重点关注交易必要性、
定价公允性及决策程序合规性。经评估,认为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
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全面审阅上述定期报告及财务信息,
认为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监管规定,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于变更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信永中和具备承担上市公司审计服
务的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
合理、恰当。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提名或任免董事相关议案: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及履职经历进
行审查并发表同意意见,认为候选人资格条件及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
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了实际经营
情况及行业、地区发展水平,方案制定客观、独立、合理,有利于激发履职积极
性、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决策中,坚持独立、公正、审慎的原则,结合
自身专业背景,对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持,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聚焦公司治理、战略发展及 ESG 体系建设等
重点领域,积极建言献策。同时,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协作,增
进与中小股东的交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为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贡献
力量。
签名:赖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