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全面了解公司整体经营管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
信息,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郭英军先生,曾任河北科技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河
北科技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风电/光伏耦合
制氢及综合利用河北省工程实验室负责人,河北金牛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公司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概况
(一) 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
相关会议资料能够认真准备并及时传递,有效地配合了本人
的工作。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
发挥个人专业作用,重点围绕公司定期报告、对外投资、关
联交易、内部控制、董监高变动、董事薪酬等与中小投资者
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进行审议。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
对提交审议的议案均进行客观审慎的思考,并在必要时向公
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
开过程中,本人能够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的讨论,
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
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意
见:
(二) 会议表决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战
参加薪
参加审 参加提 略与 出席股
应参加 通讯方
独立董 酬与考
现场出 缺席次
计委员 名委员 ESG 委 东会次
董事会 式参加
事姓名 核委员
席次数 数
会次数 会次数 员会次 数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数
郭英军 7 3 4 0 5 3 0 0 3
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与 ESG、全
面风险管理五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报告期内,
本人积极参与任职委员会相关工作,参加审计委员会 5 次,
提名委员会 3 次,无任何缺勤缺席情形。本人充分运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通过自身勤勉尽责的参与,不断提
高公司治理水平,为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
作用。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和要求,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
的议案均在会前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
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会
的时机,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
信息披露情况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而细致地了解,听取了
公司有关部门的汇报,提出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促进了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我的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为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无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二) 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
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
准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在
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不当
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
的行为。
(三) 利润分配政策情况
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我认为,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所作的承诺,未有违反各自承诺事项发生。
(五)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
披露公司有关信息,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情况。
(六)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按有关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对此我没有异议。
(七)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本人对公司内控制度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审阅了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与 ESG、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专
门委员会在董事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决策程序、议事方
式及内容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公司治理的各个方面均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操作。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职
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客观、公
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原则,继续为公司建言献策,不断提升董事会决策的规范
化、科学化,维护好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辜
负广大投资者对本人的这一份重托。
独立董事:郭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