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26-08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国家
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
议》(有效期三年),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贷款、结算等相关金
融业务,并对服务范围、服务限额、定价原则等事项进行约定。
? 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直接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
非融资性保函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1000亿元;委托贷款每日余额不高
于200亿元;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400亿元;代理费、手续费、咨询费
或其他服务费用总额全年不高于5000万元;财务公司债券投资每日余
额不高于100亿元。
?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国家能源集团”)持有财务公司6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存 放 于 财 务 公 司 存 款 余 额
年发生票据贴现金额55,605.29万元,票据承兑金额637,441.06万元。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财务公司 2023 年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有关要求,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
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贷款、结算等相关金融业务,并对服务范围、
服务限额、定价原则等事项进行约定。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持有财务公司60%股权,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富锁
注册资本:1,7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27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7单元201、202,3
层7单元301、302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等。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2,109.26亿元,所有者权
益412.45亿元,2025年1-12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2.51亿元,实现净
利润42.06亿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一)金融服务内容
透支)、固定资产贷款(包括项目贷款、项目前期贷款、项目营运期
贷款、技术改造贷款)、并购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非融资性保函、
债券投资等金融产品及服务,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使用该授信额度;
协助甲方实现对其直属单位的资金管理;
间的委托贷款;
业务;
融工具;
同主题的金融信息咨询服务;
银行等);乙方将与甲方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
积极进行金融创新,在监管机构许可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个性化的
优质服务;
以向甲方提供外汇存款、贷款、结算及结售汇等相关服务;
金管理模块,利用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放款和还款的形式管理甲方
与甲方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归集和划拨。
(二)定价原则
有四大银行,具体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下同)向甲方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
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规定,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甲方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贷
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主要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三)交易限额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直接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
非融资性保函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1000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每日余
额不高于200亿元人民币,债券投资每日余额不高于100亿元人民币。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吸收甲方的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400亿元人
民币。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每年向甲方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咨询、代理、结算、转账、投资、信用证、网上银行、委
托贷款、非融资性保函、票据承兑等服务)收取的代理费、手续费、
咨询费或其他服务费用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人民币。
(四)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或解除
协议任何条款的修改或变更须经签署协议的各方协商一致,并达
成书面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
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涉及对协议实质性、重大的修改,则双方就协
议变更签署的书面协议,经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国家能源集团金融服务平台,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公司与其开展业务能够充分利用平台优势,优化公司财务管理,
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按照公平、合
理的商业条款厘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有关规定,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审
阅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
营资质、内控、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
能够严格按照监管规定经营,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
控制制度和管控流程等均有效执行。根据公司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
了解和评价,以及对存放于财务公司资金的风险状况的评估和监督,
目前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
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于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栾
宝兴、张世山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情况
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并出具审查意
见:
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
影响公司独立性。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公司与其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国家能源集团平台优势,进一步提高公
司资金的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编制《关于国家能源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
业务和风险状况;公司制定《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
有效防范、降低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存 放 于 财 务 公 司 存 款 余 额
年发生票据贴现金额55,605.29万元,票据承兑金额637,441.06万元。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