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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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 441A011052 号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优绿能公司)2025 年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
性是优优绿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
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优优绿能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
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
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
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
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结合公司现有业务的实际情况,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内部控制环
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主要业务包括:销售业务、
采购业务(包含供应链规划/计划、采购活动、仓储物流)、财务管理(包含财务
会计、资金管理、预算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
息系统、对子公司管理、重大投资、关联方管理、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募集资金管理、资金风险、存货风险、成本费
用风险、市场风险、客户风险、供应商风险、投资风险、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及高风险领域涵盖内部控制环境、风险
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潜在错报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营业收 营业收入总额的 3%≤潜在错报<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营业收入总额
入总额的 5% 营业收入总额的 5% 的 3%
潜在错报≥利润总 利润总额的 3%≤潜在错报<利润 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
额的 5% 总额的 5% 3%
潜在错报≥资产总 资产总额的 3%≤潜在错报<资产 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
额的 5% 总额的 5% 3%
* 当某项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潜在错报影响多项指标时,按孰低原则认定缺
陷性质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缺陷
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 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
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政策
公司对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进 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差错,而内
行重大更正 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差错
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 财务报告相关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
而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发现 控制或设计存在较大缺陷,或重要
该差错 业务违反法律法规、制度/流程/决策
要求,或一个业务领域存在多个一
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①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如有决策失误,
导致重大交易失败;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③其他可能对公司
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①重要决策程序不科学,如有决策失误,
导致一般失误;②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
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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