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张轶华)
本人张轶华,作为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
及《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
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
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
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轶华,198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
大学安泰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2005 年 8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经理;2014 年 9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2017 年 9 月至
上海畅逸帕特纳贸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10 月至 2023 年 8 月担任利和
味道(青岛)食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2023 年 9 月至今
担任上海凡迩赛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 年 2 月至今,任上海安泓远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24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方面积
累了丰富的经验。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
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于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 2 次股东大会、5 次董事会。本人
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阅会议材料,
针对财务数据、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等关键问题,提前与管理层及中介机构沟
通,获取决策所需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基于专业判断提出合理建议,
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于 2025 年任职期
间,出席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充分利用
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各项决议,主导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年
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重点关注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及完整性,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与专业性,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并与其就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内控缺陷整改等进行多次专项沟通,均投
了赞同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本人于 2025 年任职期间,出席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提前对董事
会即将审议的议案进行沟通了解、针对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等依法需经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本人在专门会议上进行了事前审核与充分讨论。
本人认为,相关事项符合公平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均发表了同意的书面意见,对议案投了赞同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
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度任职期内,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如下:(1)未提
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
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向股
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人建立了与内外部审计的常态化沟通机制,与年审会计师举行沟通会,听取
审计进展汇报,重点沟通了收入确认、资产减值、关联交易等高风险领域的审
计策略,督促会计师保持职业怀疑,确保审计质量;定期听取内审部门汇报,
关注内控缺陷的整改落实情况,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优化。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程、经营大会等活动等方式对公司进行调研考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
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并通过电话、
邮件等通讯方式,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及资料,及时了解、关注公
司重大事项的最新进展信息及市场与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通过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 2025 年度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日。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
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七)对公司本年度修订制度的监督情况
分制度进行了修订。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公
司现有的制度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经过多次讨论
和完善,最终形成了正式的制度文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交易
公司 2025 年度进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属于正常的
商业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
持续稳定发展,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
构成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充分利用财务专业特长,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中发挥了应
有的制衡与咨询作用。特别是在财务报告质量控制、审计监督及关联交易审核
方面,本人保持了高度的职业审慎,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新业务、新模式下的财务风险识别与评估,持续
与公司的董事、股东等保持有效沟通,为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以及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