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精工: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孙荣发)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5 00: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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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孙荣发
  本人作为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
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以及公
司的独立董事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独立履行职责,积极维护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孙荣发先生:曾任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东风置业有
限公司财务部主管、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武汉达泰会计师事务有
限公司审计、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现任江苏协和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全年出席董事会方式、次数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次董事会会议,均以现场方式出席;本人列席参会了 4 次股东会;对出席的董事
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
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本人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自己的意见。
年度财务报表、年度审计报告、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
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对公司 2025 年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形成决议并上报董
事会,在公司的规范运作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成决议并上报董事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等议案进行了审议。
  (四)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
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变更前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做
到了有效衔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
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针对 2025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
对外投资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
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
阅相关文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
积极参加业绩说明会,协助解答中小股东对公司的各种问题。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
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并通过电话、邮件和微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场办公
天数为 17 天,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
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
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作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再融资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符合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
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金额较大应当披露的关
联交易。
  (三)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
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
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
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
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 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变更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确认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等相关决议。报告期内,本人及其他两位独立董事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分管的业
务及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
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
规定,系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
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勤勉尽职,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主动参
与公司决策,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等会议的各项议案,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
构,提高运作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助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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