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田股份: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5 00:37:4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
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吴悦娟女士、徐佳先生、
李伟相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胜
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控制的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芭田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