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南
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
要求,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拥有审计鉴证、管理咨询、税务服务、工程管理四大业务板块,截至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人民币,下同,含
统一经营)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
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家数为 13 家。
(二)聘任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临时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二、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审计委员会年度报
告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1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5 年度审计服务单位选聘方案的议案》
,
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
(二)2025年11月24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可信永中和
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信永中和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5年12月19日,审计委员会审阅了信永中和提交的《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方案》,全面了解信永中和
在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审计中计划采取的审计方法。
(四)2026年2月10日,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就
预审审计结果、关键审计事项、主要关注事项进行沟通讨论。
(五)2026年4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
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
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
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
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