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6-026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
(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安永华明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上
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安
永华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顺利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公司审
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
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截至 2025 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执业
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 人。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
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6 家。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
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情形,受到监督
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行
业惩戒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
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徐汝洁女士,于 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在安永
华明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年报
/内控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心田女士,于 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在
安永华明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1 家上市公司
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泓女士,于 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在安
永华明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年报/
内控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安永华明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
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
因素确定。安永华明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78 万元(含税及各项费
用),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0 万元(含税及各项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报酬。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对安永华明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资质、经验和能力,具备较为丰富的证券业务审计执
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 2026 年度审计要求。安永华明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恪
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具
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