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名称
事务所”)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 末执 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入(经审计)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司(含 A、B 股)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
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4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
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审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全面、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以及详细的审计计划,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
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
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在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查了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诚信记录和相关项目经历等
资料,并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其在对公司 2024 年度审
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
平,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方面均能胜任公司
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事项如审计范围、
人员和进度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在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
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再次召开沟通会议,沟通了审计工
作进展情况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
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
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水
平,如期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
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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