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90 证券简称:优优绿能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
报表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存在
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 司 本 年 计 提 减 值 损 失 共 计 24,745,311.33 元 , 其 中 , 信 用 减 值 损 失
项目 2025 年度计提金额(元)
资产减值损失 3,550,452.42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3,441,352.69
合同资产损失 -271.22
其他非流动资产损失 109,370.95
信用减值损失 21,194,858.91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9,936,048.39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2,959.41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245,851.11
合计 24,745,311.33
注释:1.以上计提的减值准备数据已经体现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5
年合并财务报表中;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
审议。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应收款
项,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
征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款项之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
计算坏账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
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组合,在组
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 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 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应收账款组合 2:应收其他客户
C、合同资产
合同组合 1:产品销售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
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
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押金、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 2: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 3:供应链公司代收货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 4:出口退税
其他应收款组合 5:备用金及其他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
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二)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
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
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
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
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和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745,311.33 元,相应减少 202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4,745,311.33 元。
本次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
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和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
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