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90 证券简称:优优绿能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
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
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薪酬
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
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董事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
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经营绩效相挂钩。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8.00 万元/年(税前),按季度支付。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高管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
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经营绩效相挂钩。
四、其他规定
核周期发放,具体核发依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
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施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
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
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