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7 页
三、报告附件……………………………………………………… 第 8—12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8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9 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 第 10 页
(四)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11-12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15-21 号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精工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南方精工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南方精工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南方精工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
证上〔2025〕480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南方精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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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南方精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如实反映了南方
精工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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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5-21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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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5-21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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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序 执业证书编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案公告日期
号 号
本复印件仅供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5-21 报告后附之用,证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用
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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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5-21 之
用,证明田业阳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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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5-21 报告后附
之用,证明方亿钱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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