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精工: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5 00:31:2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6-016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
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5 年12 月5 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的
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规定
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解释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
行。
  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的相关规
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南方精工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