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海科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5 00: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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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海科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
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卢国建、万巍、谭兰兰、齐
凡、柯春磊、谢韶波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
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因
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实施该考核办法。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卢国建、万巍、谭兰兰、齐
凡、柯春磊、谢韶波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同意为了具体实施公司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划的授予日;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进行相应的调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书》;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
司章程》、审议和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他相关协议;
对象人数、授予数量等),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
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
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
准;
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
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
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独立财务顾问、收款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卢国建、万巍、谭兰兰、齐凡、柯春磊、谢
韶波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芯海转债”的转股期为 2023 年 1
月 30 日至 2028 年 7 月 20 日。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期间,“芯
海转债”共有人民币 23,000 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 416 股,占“芯
海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142,381,046 股的 0.0003%。本次转股增加
股本人民币 416 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44,093,508 元,累计实收股
本人民币 144,093,508 元。
   公司拟对《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
等相关事宜。以上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
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五、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
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前未弥补亏损主要反映了公司为把握长期发展机遇、实现战略转型而进行的
主动投入,相关投入已开始显现成效。总体来看,公司正从战略投入期坚定迈向
规模成长与盈利收获期。未来随着高端产品线进一步放量、规模效应增强,整体
盈利能力预计将持续改善。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议案一、议案
二、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五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拟于 2026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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