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6-14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报告,2025 年度燕京啤酒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679,117,088.59 元,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5,793,864,728.39 元。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为 1,231,405,446.69 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123,140,544.67 元,
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317,685,465.53 元。截至 2025 年
分配,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 2,818,539,341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股
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已分配现金股利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拟采取派发现金股利的方式,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分
配预案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818,539,341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
金股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拟分配现金
股利 563,707,868.2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综上,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累计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现
金分红金额总计 845,561,802.3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二)相关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若发生变化的,将维持每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845,561,802.30 535,522,474.79 281,853,934.1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662,938,211.19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否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分红指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金额低于 5,000 万元;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
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1,662,938,211.19 元,占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147.62%,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9.8.1 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等规定,与公司业绩水平、现金流状况相匹配,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
期战略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