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
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人数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取消12名离职人员
的激励对象资格,并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910,000
股(以下简称“本次调整”)。
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等议案。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
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
事会同意以2025年5月7日为授予日,向287名激励对象授予73,380,000股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71元/股。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决定
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5.71元调整为5.46元。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并作废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因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12人离
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前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董事
会决定作废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910,000股。同
时,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275名激励对
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内实际归属36,235,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相关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的条件成就及可归属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
东会的授权,经审议:同意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调整后授予的限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制性股票的比例 的比例
蒋薇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50.00 0.6899% 0.0203%
黄莎琳 副总经理 50.00 0.6899% 0.0203%
董事、副总经理、董
周丽萍 50.00 0.6899% 0.0203%
事会秘书
李东 副总经理 50.00 0.6899% 0.0203%
李伯洋 董事长、副总经理 50.00 0.6899% 0.0203%
小计 250.00 3.4497% 0.1016%
外籍(韩国)核心业务人员(1 人) 20.00 0.2760% 0.008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269 人)
合计 7,247.00 100.0000% 2.9466%
注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459,449,777 股。
注 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差异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调整事宜。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律师意见
针对调整及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律师出具了法律意
见:公司本次调整和归属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
和归属事项系根据《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规定进行,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按
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
息披露。
六、备查文件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并作废部分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暨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