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联合: 中际联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5 00: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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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
规定,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2025 年度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
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
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
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
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
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大信为公司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
  二、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信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相关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和其他执业规范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审计过程中,大信结合公司业务特点与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可行的审计
工作方案,明确了审计范围、重点领域、时间安排及人员配置,并严格执行审计
程序,确保审计证据充分适当;审计期间就事务所及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及总体审计结论等重要内容,与公司管
理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保持常态化高效沟通,通过及时反馈进展、
通报问题并充分听取意见,最终形成了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事前对大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质量及项目团队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严格核查与评价,认
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同意续聘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大信项目团队、公司财务部召开
审计前沟通会议,明确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
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及风险判断等,提出针对性监督要求。审计过程中,持续跟
踪审计工作进展,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与审计团队及时沟通,督促其严
格执行审计程序,确保审计质量。
  (三)2026 年 3 月中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听取大信关于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包括
审计范围执行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处理、审计调整事项、内部控制审计等内容。
同时,对大信出具的审计报告、专项报告初稿及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审阅,对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关注的事项进行重点问询。
  (四)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
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估后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恪守相关执业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原则,体现了高度职业审慎和专业胜任能力。该所审计团队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
中勤勉尽责、审计计划编制科学、审计程序实施严谨,所获审计证据充分适当,
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及内部控制有效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履职及报告过程实施了持续、有
效的监督,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后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续完
善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监督机制,推动审计质量稳步提升,助力公司规范
运作与可持续发展。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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