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智科技: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5 00: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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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361   证券简称:众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召开职工代
表大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推选苏晓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
董事(简历详见附件)。苏晓贞女士将与其他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合规性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
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公告日,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苏晓贞女士,198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
年 7 月至 2006 年 5 月任哈轴集团河南销售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06 年 6 月至 2010 年
月至今任众智科技董事;2025 年 5 月至今,任众智科技职工代表董事。
  截止公告日,苏晓贞女士通过郑州众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 9.00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 0.08%,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苏晓贞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3.2.3、第 3.2.4 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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