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赵爱民先生、孔德海先生、邓林义先
生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爱民先
生、孔德海先生、邓林义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其本人及直系亲属、主
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