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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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次
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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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6]4358号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立科密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瑞立科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瑞立科密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瑞立科密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
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
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瑞立科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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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
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瑞立科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瑞立
科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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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7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04.454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42.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0,448.34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4,850.3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5]10935号验资报告。公司设
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
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41,271.23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减:相关发行费用 14,850.39
减: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705.49
减:补充流动性资金 2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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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减: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6,834.05
减: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94,972.37
加: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 122.94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尚未支付发行相关费用 62.38
减:银行手续费 0.12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1,271.2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及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相关开户银行、保
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该等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
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
区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香雪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越秀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平阳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环市东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东荟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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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瑞安市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平阳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瑞安市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瑞安市支行
合 计 41,271.23
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香雪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荟城支行因业务权限原因,故由其上级分行与
公司及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因业务权限
原因,故由其上级分行与公司、子公司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
施募投项目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以及《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
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
称“募投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
对“瑞立科密大湾区汽车智能电控系统研发智造总部”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同时对该募
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
施地点。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
见。其中《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已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
如下:
“瑞立科密大湾区汽车智能电控系统研发智造总部”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
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瑞立智科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点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永安大
道 163 号,现新增上市公司瑞立科密、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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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立科密大湾区汽车智能电控系统研发智造总部”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并增加“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南翔支路 1 号”、“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四路 456
号”作为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此外,拟增加上市公司瑞立科密作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增加“广州经济
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南翔支路 1 号”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公司增加武汉瑞立科德斯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并增加其注册地址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武汉瑞立科德斯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其作为公司主要从事
ABS、ESC、EPB 等电控制动系统软硬件开发及标定技术服务的业务主体,本次增加其作为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并充分考虑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公
司可确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控制。
“瑞立科密大湾区汽车智能电控系统研发智造总部”募投项目于 2023 年立项,该项目立
项时系基于彼时的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确定项目实施周期。尽管项目主体建设已基本
完成,但结合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与下游市场需求的动态变化,公司对原产能投放节奏进行合理
优化,导致前述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放缓。考虑到当前产能布局优化的需要,公司决定新增上市
公司瑞立科密及温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参与“瑞立科密大湾区汽车智能电控系统研
发智造总部”募投项目的实施,以更高效地整合区域资源、贴近下游市场、优化供应链体系。
由于新增实施主体涉及设备采购、产线调试等统筹安排,原定的 2 年建设周期拟相应调整,拟
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8 年 6 月,以确保新增的实施主体能够顺
利融入整体产能建设体系并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2025 年 12 月 5 日披露的《广州瑞立科密
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并使
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以及《广州瑞
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6,834.05 万元和已支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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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费用 188.68 万元,置换资金总额 17,022.73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
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州瑞立
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
告》(中汇会鉴[2025]11190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披露的《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四)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
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 28 日披露的《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 94,972.37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剩余金
额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175,597.95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23,436.37 万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尚未明确投资方向,暂时用于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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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 94,972.37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剩余金
额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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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5,597.9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539.54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539.54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承诺投资项目 改变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累计投入金额 (%) 可使用状态日
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额(1) 投入金额 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2) (3)=(2)/(1) 期
分改变)
承诺投资项目:
- 88,077.86 88,077.86 17,386.05 17,386.05 19.74 2028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电控系统研发智造总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52,161.58 152,161.58 39,539.54 39,539.54 25.99 -
超募资金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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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23,436.37 23,436.37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3,436.37 23,436.37 - - - - - - -
合计 175,597.95 175,597.95 39,539.54 39,539.54 - - -
瑞立科密大湾区汽车智能电控系统研发智造总部项目由于新增实施主体涉及设备采购、产线调试等统筹安排,原
定的 2 年建设周期拟相应调整,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8 年 6 月,以确保新增的实
施主体能够顺利融入整体产能建设体系并充分发挥协同效应。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本报告期末,瑞立科密大湾区汽车智能电控系统研发智造总部项目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产生收益。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均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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